《十诫·十架》连载之九:不可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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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诫:不可谋杀


经文

出 20:13“不可杀人。

 

首先我们澄清一个常见的误会。十诫中的“杀人”究竟指的是什么?

 

原文在此:ratsachraw-tsakh'

 

英文圣经钦定本对这个字的翻译按次数统计如下:

slayer16 murderer14 kill5 murder3 slain3 manslayer2killing1 slayerslayeth1 death1

 

对应的中文意思分别是:谋杀,杀死,杀,谋杀,杀死,有计划的,意外的,以复仇者的身分,杀人者(故意的),被杀死,谋杀,暗杀,凶手,刺客,被杀。

 

因此综合各译本,并结合圣经其他经文的教导,此处更加合理的翻译应该是“不可谋杀”。

 

堕落之后的人类所犯的第一个罪,就是谋杀之罪:

 

创 4:1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怀孕,生了该隐(就是“得”的意思),便说:“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

创 4:2又生了该隐的兄弟亚伯。亚伯是牧羊的,该隐是种地的。

创 4:3有一日,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耶和华;

创 4:4亚伯也将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

创 4:5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就大大的发怒,变了脸色。

创 4:6耶和华对该隐说:“你为什么发怒呢?你为什么变了脸色呢?

创 4:7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

创 4:8该隐与他兄弟亚伯说话,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把他杀了。

 

从此谋杀之罪进入了世间,并且直到世界的末了也不会止息。

 

我们需要想想,谋杀之罪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在该隐亚伯的时代,人并不吃肉。所以亚伯放羊并不是为了吃羊肉。从他后来的作为来看,他肯定知道羊是献祭用的,所以这是他放羊的最主要目的。当然你也可以假设他也会用羊毛羊皮做衣服。而该隐是种地的。种地是明确地为了粮食,为了生存。这并不是说为了生存就错了,因为人肯定要吃才能生存下去。但耶稣说过,太 4:4[经上]记着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 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如果没有神的话语,所谓活着也不过是行尸走肉。

 

该隐的问题,看上去是献祭献错了。按照经文的记载,他还是首先献祭的,应该说积极性很高。有人认为(我原来也这么认为),他应该(从父母那里)知道,大地是被咒诅的(创 3:17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所以从被咒诅的大地出产的东西,作为供物就未必妥当。虽然历史没有如果,但我曾想,或许该隐的正确策略是应该用粮食和亚伯换一些羊用来献祭?

 

但再仔细查考,可以知道这种看法有问题。如果说地里出产的东西就算是被咒诅的,不能用于献祭,那么羊不也是吃地里长出的草吗?那羊为何可以献祭?更何况所谓的“地被咒诅”,更可能指的是“产量会下降、杂草会丛生”等等,而不一定是指地里出产的农作物都被咒诅了,若这样的话,后来也不会有素祭、无酵饼这些。实际上还是经文给了我们答案:

 

创 4:4亚伯也将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

创 4:5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就大大的发怒,变了脸色。

 

神看中了亚伯,和亚伯的供物。神看不中该隐,和该隐的供物。也就是说,神先看的是人,而不是先看物。神不是唯物主义者。当我们觉得神喜欢亚伯不喜欢该隐,好像是因为神喜欢荤的不喜欢素的,我们就已经是在用唯物主义思维强解圣经。献祭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所献的是羊羔还是麦子,而在于献祭者是义人还是恶人。

 

神看重亚伯,因此也喜悦他的供物。这里圣经并未展开论述亚伯究竟是个什么人,何以被神看重,但新约却谈到过他:

 

太 23:35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为止。

约壹 3:12不可象该隐;他是属那恶者,杀了他的兄弟。为什么杀了他呢?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

来 11:4亚伯因着信,献祭与 神,比该隐所献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称义的见证,就是 神指他礼物作的见证。他虽然死了,却因这信,仍旧说话。

 

主耶稣称亚伯是义人,约翰说亚伯的行为是善的,希伯来书的作者称亚伯是因信称义的人。简单来说,亚伯的祭是出于善又因着信献的。首先他知道不流血就不能算是献祭,所以他要献羊为祭。其次他所献的祭——头生的和脂油——是“羊群中最好的”。他把他所能提供的最好的东西献给神。而该隐,虽然抢先献祭,但看来并未像亚伯一样献上最好的,否则圣经应该会说“他献上地里初熟的土产以及新酒和油”之类。并且从他后来的表现来看,他献祭本身就带着强烈的要和兄弟比较争竞的意思,所以该隐的献祭并不是出于信心。

 

经上说,林后 8:12因为人若有愿作的心,必蒙悦纳,乃是照他所有的,并不是照他所无的。只要甘心乐意照你所有的去做,即便你所有的只是五饼二鱼这么简陋,神也会悦纳。反过来说,无论你实际做了什么,只要不是出于甘心乐意,即便是亚拿尼亚撒非喇那样拿出大笔的钱财,神也不会悦纳。还是那句话:神看重的是人,而不是物。

 

然而当神明确地表示祂看不中该隐,并且接着指出该隐的问题时,该隐不但不认罪,还“大大地发怒,变了脸色”(创4:5)。这就是耶稣说“恨人等于杀人”的意思。此时的他当然还没有谋杀,但他已经准备谋杀。说实话,很可能他实际上想谋杀的是神!只是他不敢也不能,所以他退而求其次,要谋杀神所喜悦的人。后来机会出现了,在田里他和兄弟说话。现在很难想象他当时和亚伯说了些什么,但他把兄弟带到自己工作的田里、然后跟兄弟说话、最后杀了兄弟这连环事实,显明了他是有预谋的。这样的杀人就叫做谋杀。该隐杀亚伯的时候,那形象如同魔鬼一般。

 

因为圣经说,魔鬼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 8:44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然而圣经里并没写过魔鬼真杀过谁。不过,很明显,人类的死亡从根源上来说正是由魔鬼的诱惑导致,所以,这便是圣经说“魔鬼从起初是杀人的”的真正意思。因为杀人的方式有很多种,用武士刀杀是杀人,用手术刀杀同样也是杀人。用毒药杀是杀人,用假药杀也是杀人。而魔鬼杀人的最主要方式,正如经上所说,是用谎言。并且牠会以牠的诡计,诱惑人沿着与牠相似的轨迹堕落。

 

魔鬼自己堕落的方式是:

 

赛 14:13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 神众星之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

赛 14:14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

 

这一连五个“我”,最好地说明了魔鬼是个什么性格。用今天的话说,牠就是一个个人主义者,存在主义者,自由主义者。

 

牠本来是全然美丽的:

 

结 28:12……主耶和华如此说,你无所不备,智慧充足,全然美丽。

结 28:13你曾在伊甸 神的园中,佩戴各样宝石,就是红宝石、红璧玺、金钢石、水苍玉、红玛瑙、碧玉、蓝宝石、绿宝石、红玉和黄金,又有精美的鼓笛在你那里;都是在你受造之日预备齐全的。

结 28:14你是那受膏遮掩[约柜]的基路伯,我将你安置在 神的圣山上;你在发[光如]火[的宝]石中间往来。

 

然而牠却不以自己所有的为满足,而是开始把自己这受造物与创造者相比较,进而想与神同等。由不知足(无知)产生比较,由比较产生嫉妒,由嫉妒产生暴力,由暴力产生杀戮。所以魔鬼反叛了,看来牠竟然是想杀上帝。不过最后牠和跟着牠叛乱的天使,被上帝和祂的天军逐出天庭,打入地狱(路 10:18耶稣对他们说:“我曾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象闪电一样)。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该隐正像魔鬼。他同样不以自己所拥有的为满足,开始拿自己的和兄弟的做比较,在这种比较中产生了妒忌,妒忌生暴力,暴力生杀人。该隐这个个人主义者、存在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的可怕在于,他的“无知”不是“不知”,他并非不知道善恶对错,而是虽然知道,却不承认上帝的标准,而只承认自己的标准。他很清楚地知道谁对谁错,谁善谁恶,却因为这错与恶是“我”的,所以“我”就要坚持自我到底。他杀人的原因,如约翰所说,仅仅因为弟兄是善的!这就是他可怕的地方,这就是他之所以像魔鬼的原因。

 

约翰福音 8:44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

 

魔鬼不是“不知”真理,而是“不守”真理,也就是说,牠的脑中有真理,而心中却没有真理。经上还说,雅各书 2:19 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只存在于脑中的所谓真理只会产生虚假的信心和虚假的行为。只有心里的真理才能产生真正的信心,并产生真正的好行为。魔鬼的心里没有真理,不是牠不守真理的原因,而是牠不守真理的结果。牠选择了要按自己的方式而活。所以当人选择要按自己的方式而活的时候,他就像魔鬼一样。

 

该隐用武器或双手杀人,魔鬼却是用诱惑与谎言杀人。魔鬼是与神为敌的,祂的谎言就是:

 

“你所做的事比你这个人重要,你这个人比你的神重要。你是你自己的主人,任何人,包括上帝,都不能干涉你的自由。你的所有事情只能由你自己决定。你的安全感必须靠自己去争取去赢得。你只能为你自己而活。你有权选择你要的幸福。你有权除掉任何阻拦你获得幸福的绊脚石。你就是你的神。”

 

该隐,这世界之城的建立者,就是这样听信了魔鬼的谎言,而拒绝了上帝的劝勉。上帝告诉他:创 4:7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上帝已经郑重警告他要注意罪的问题,提醒他要制伏罪。该隐却不听,最终被罪制伏,他让自己的私欲与魔鬼的诱惑里应外合,这怀了胎的罪慢慢长成,最终带来了死。

 

在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中,魔鬼借着女巫之口告诉苏格兰的将军麦克白:你会成为勋爵,之后成为国王。当他果然成为勋爵之后,那“成为国王”的可怕预言就开始在他心头萦绕,挥之不去。然后魔鬼又借着他的妻子对他说:“当你能那么做,那么,你就是男人。”再一次,魔鬼借着女人诱惑男人,借着将男人的价值与地位绑定而使男人的灵魂与上帝脱钩。最后麦克白真的“那么做”了,就是谋杀了他的国王,自己僭取了王位。

 

该隐杀人,仅仅因为弟兄的行为是善的。他是故意与善作对,他的心里恨恶善。所以该隐的妒忌是一种恶魔般的妒忌,他本应该效法兄弟的善行,可他却坚持自我,以致最终犯下大罪。无知(应该献什么祭物,怎样献祭物)产生了差异,对差异的不正确对比产生了妒忌,妒忌产生了一种缺乏安全感的幻觉,安全感缺乏的幻觉激出自我保护的怒气,怒气产生暴力,暴力至于杀人。他本该谦卑地学习,以智慧征服无知,却反倒骄傲地坚持自己的无知(此即所谓无知者无畏)。他本该效法善来弭平差异,却以坚持恶来产生妒忌。他本该从真神那里寻求安全感,却转而从自我中寻求安全感。他本应攻克己心,却任由妒忌疯长为怒气。他本应在日落前消去怒气,却任由怒气演变为暴力,最后在自己的田里杀了自己的兄弟。

 

暴力一旦产生,就再也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能确保它不演变成杀人了。

 

惯于使用暴力的,都是懦弱之辈。懦夫与愚人常常以暴力来掩盖自己的懦弱与无知,以先发制人的攻击来消除受制于人的想象。当人开始准备用暴力来解决问题,他就准备好了与魔鬼同工。所以经上说:

 

弗 4:26 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弗 4:27 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

 

所以当十诫在教导“不可谋杀”时,圣经是以“谋杀”这一暴力犯罪的最严重情况来概括所有的暴力之罪。第六诫不仅禁止非法剥夺他人和自我的生命,而且禁止那些不合道德的愤怒、仇恨、嫉妒和复仇之欲,禁止一切过分的情绪和使人烦乱的忧虑。所以第六诫同样禁止任何可能导致暴力与谋杀的情形,包括无节制的饮酒、吃肉、用药、劳作、娱乐,因为这些会带来剧烈情绪变化的事物都可能导致暴力。基于同样的理由,第六诫也禁止所有触动怒气的言语,苦待他人的行为,各样的纷扰争竞,击打伤害,以及任何可能毁坏人生命的行为。

 

然而,取法其上,得之其中,取法其中,得之其下。如果一个基督徒仅仅关心他的人生如何能做到“常在河边走也能不湿鞋”,那么他最终的结果一定是不仅湿了鞋,还得失了身,不仅失了身,还得失了魂。真正的基督徒是为“荣耀神”而活,虚伪的基督徒则是为“不犯罪”而活。对只想“不犯罪”的所谓基督徒而言,说了上边那些也就够了——反正对他们来说也没什么用。而对想要“荣耀神”的基督徒,我们要说,第六诫更加意味着:

 

用各种审慎的研究和一切合乎上帝律法与福音的手段,保守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抵挡各样的思想和意图,制伏一切的负面情绪,避免可能导致不义地夺取任何人生命的场景、诱惑和做法。并且要正当地抵御暴力,耐心地接受上帝的作为,追求心灵的安宁与灵魂的喜乐。并且要适度地吃肉、饮酒、服药、睡眠、劳动、娱乐。更要有恩惠,有爱心,有怜悯,谦虚、温柔、仁慈,一切言语行为都温良柔顺,谦恭有节,寻求和睦,凡事包容,乐意和好,恒久忍耐,饶恕伤害,以善报恶,还要尽一切力量安慰、救主受苦的人,保守、护卫无辜的人。

 

圣经以如下经文来贯彻这些有关第六诫的“正面”教导:

 

申 22:8 “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围安栏杆,免得有人从房上掉下来,流血的罪就归于你家。(所以你开车要系安全带,走路要过斑马线,不在阳台上摆花盆,不在小区里养藏獒,免得害己害人)

 

箴 24:11 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人将被杀,你须拦阻。(念斌案中律师们的作为是这句经文最好的注脚)

诗 37:8 当止住怒气,离弃忿怒;不要心怀不平,以致作恶。(警惕负面情绪)

传 3:4 哭有时,笑有时;哀恸有时,跳舞有时;(诸事节制。哭的过分,哀恸过分,容易伤害自己。笑的过分,玩的过分,容易乐极生悲)

罗 13:10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操练爱以避免恶)

彼前 3:9 不以恶报恶,以辱骂还辱骂,倒要祝福;因你们是为此蒙召,好叫你们承受福气。(不要用偶像的方式反对偶像)

箴 15:1 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语暴戾,触动怒气。(所谓恩爱,不过就是会好好说话)

罗 12:20 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子曰,以德报德,以直报怨。只有基督徒才会真的“以德报怨”。)

箴 31:8 你当为不能自辨的开口,为一切孤独的伸冤。

箴 31:9 你当开口按公义判断,为困苦和穷乏的辨屈。(基督徒是罪恶世界中不屈的金灯台,是孤独困苦之人不懈的守望者。律师本应是最伟大的职业之一,法官本应是最崇高的职业)

 

我的山西老乡,导演贾樟柯最近拍了一部电影,名为《天注定》,电影的英文名是《A Touch of Sin》。影片是由四个杀人的故事构成,均取材于真实事件:正直的村民射杀了贪污受贿的乡长一党,流浪的惯犯枪杀了要抢劫他的和他要抢劫的人,酒店的年轻女服务员奋起反抗并刺死调戏他的官员,富士康的年轻工人奋起跳下宿舍楼以反抗调戏他的命运。他们渴望的是公平与财富,尊严与自由,却都无一例外地试图以杀人的方式来换取。在这一意义上,这“罪的一触”使他们都站在了该隐的一边,听到了魔鬼的狞笑。


《十诫·十架》连载之九:不可谋杀

 

然而主耶稣的救赎之法是舍自己的命,而不是革别人的命。是以慈爱与怜悯拯救罪人,而不是以暴力和杀人消灭罪人。只有这样才能恢复天父起初创造的秩序,使真正的公义得到彰显,使天国的福音传遍大地。

 

弥赛亚不是东方红,所以基督徒绝不可滥用暴力,而是要竭力以善胜恶。


我承认,许多时候,善良相比邪恶,显得不堪一击,就像再好的香水也干不过一个韭菜盒子。但“基督的馨香之气终能战胜一切腐朽与恶臭”,这正是我们的信心所在。相比无边的邪恶,正义显得苍白,但苍白的正义终究是白色,要知道白正是一切光汇合在一起的颜色,而黑暗只是“什么光都没有”的缺乏,并不配称之为一种存在。


经上说,帖前 5:5你们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昼之子,我们不是属黑夜的,也不是属幽暗的;我们是光明的、馨香的上帝之城的子民,绝不可效法黑暗的、腐臭的世界之城的子民。

 

被杀的亚伯,他的血在地里向神说话。被杀的耶稣,他的血在地上向人说话。我们什么时候心里恨人,说话刺人,行为伤人,我们就什么时候在该隐杀亚伯的罪上有份,亚伯的血所说的话就同样定我们有杀人之罪。除非耶稣用祂的血涂抹我们,我们才有能力不再杀人,不再伤人,不再刺人,不再恨人。我们才能有爱。如果你没有这爱,你就应该求,神应许说,寻找的,就寻见。如果你承认没有这爱却也不求,你就是在慢性自杀,准备把自己的身体和灵魂都杀在地狱里。如果你没有这爱却偏说自己有,那么你就是再一次把耶稣杀在了十字架上,最终也要被上帝把你杀在十字架下。

 

“神为人死”这惊人的事件显然拥有足以改变任何一个人生命的能力,所以,如果某个声称自己信上帝的人生命居然没改变,那问题一定不在上帝那边。重生的生命一定改变一个人生命的所有方面,所以他不可能看伊拉克的孩子被叛军所杀流泪不止,却对自己的孩子将被堕胎诊所所杀而无动于衷。

 

圣经是一本“福音的分形”之作。就是说你从每一个有限的局部,都能看到整全的福音,如同你能从每一个细胞的基因,解析出整个生命的信息。所以第六诫再一次从正反两面将你逼到无处可退的绝境,让你发现你已深陷罪恶的十面埋伏,唯一得救的方向,是向上。福音就是要摧毁你任何自救的企图,虚妄的安全,乖谬的坚持,黑暗的本性,逼迫你如悲痛欲绝的税吏一样捶胸高呼:“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 18:13)”,如即将溺水而亡的彼得一样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呼喊:“主啊,救我!(太十四30)”,如不断颤抖将要咽气的强盗一样祈求“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路 23:42)”,如将要绝望而死的迦南妇人一样毫无尊严地哀求“主啊,不错,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的碎渣儿!(太 15:27)”

 

起来,向祂求!进入你的内室,向祂求!来到你的教会,向祂求!在干旱无水的绝境中向祂求,直到圣灵如迦密山的大雨一般裂天而降,淹没你呼求的口!在阴云密布的黑暗里向祂求,直到圣灵如撕裂天空的闪电一样击中你祷告的手!推掉你所有的事情,放弃你所有的理想,先为了那天国的福音,重生的生命,向祂求!向祂求!向祂求!直到你像主看清你的罪一样自己看清自己的罪,直到你像被钉十架的主一样痛不欲生,直到你像死而复活的主一样有了全新的生命!



《十诫·十架》连载之九:不可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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