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穗·神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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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穗·神律

路得记系列证道之二


经文


得 2:1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亲族中,有一个名叫波阿斯,是个大财主。

得 2:2摩押女子路得对拿俄米说:“容我往田间去,我蒙谁的恩,就在谁的身后拾取麦穗。”拿俄米说:“女儿啊!你只管去。”

得 2:3路得就去了,来到田间,在收割的人身后拾取麦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块田里。

得 2:4波阿斯正从伯利恒来,对收割的人说:“愿耶和华与你们同在。”他们回答说:“愿耶和华赐福与你。”

得 2:5波阿斯问监管收割的仆人说:“那是谁家的女子?”

得 2:6监管收割的仆人回答说:“是那摩押女子,跟随拿俄米从摩押地回来的。

得 2:7她说:‘请你容我跟着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麦穗。’她从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里坐一会儿,常在这里。”

得 2:8波阿斯对路得说:“女儿啊!听我说:不要往别人田里拾取麦穗,也不要离开这里,要常与我使女们在一处。

得 2:9我的仆人在那块田收割,你就跟着他们去。我已经吩咐仆人不可欺负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里喝仆人打来的水。”

得 2:10路得就俯在地叩拜,对他说:“我既是外邦人,怎么蒙你的恩,这样顾恤我呢?”

得 2:11波阿斯回答说:“自从你丈夫死后,凡你向婆婆所行的,并你离开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认识的民中,这些事人全都告诉我了。

得 2:12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 神的翅膀下,愿你满得他的赏赐。”

得 2:13路得说:“我主啊!愿在你眼前蒙恩,我虽然不及你的一个使女,你还用慈爱的话安慰我的心。”

得 2:14到了吃饭的时候,波阿斯对路得说:“你到这里来吃饼,将饼蘸在醋里。”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边坐下,他们把烘了的穗子递给她,她吃饱了,还有余剩的。

得 2:15她起来又拾取麦穗,波阿斯吩咐仆人说:“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麦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

得 2:16并要从捆里抽出些来,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吓她。”

得 2:17这样,路得在田间拾取麦穗,直到晚上,将所拾取的打了约有一伊法大麦。

得 2:18她就把所拾取的带进城去,给婆婆看。又把她吃饱了所剩的给了婆婆。

得 2:19婆婆问她说:“你今日在那里拾取麦穗,在那里作工呢?愿那顾恤你的得福。”路得就告诉婆婆说:“我今日在一个名叫波阿斯的人那里作工。”

得 2:20拿俄米对儿妇说:“愿那人蒙耶和华赐福,因为他不断的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说:“那是我们本族的人,是一个至近的亲属。”

得 2:21摩押女子路得说;“他对我说:‘你要紧随我的仆人[拾取麦穗],直等他们收完了我的庄稼。’”

得 2:22拿俄米对儿妇路得说:“女儿啊!你跟着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见你在别人田间,这才为好。”

得 2:23于是,路得与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处拾取麦穗,直到收完了大麦和小麦。路得仍与婆婆同住。


歧视之误



古时的以色列人时刻不忘自己天之骄子、上帝选民的身份,这种正面说是“卓尔不群”,负面说是“嘚尔八嗖”的优越感,在当时所引来的外邦人之怒,绝不会比后世更少。对此,犹太人简单——常常也很粗暴——地回应:所谓外邦人,猪狗而已。所以看起来很好理解,世人对犹太人的普遍敌意究竟从何而来,因为这群聪明而隔路的家伙似乎压根儿就没打算跟你平等,从未觉得自己是和你一样的人。于是在今日这个高举平等、提倡平权的世代,犹太人以及精神气质多少与其一脉相承的清教徒,其“高调”做派被群起而攻之,并非不可思议。


清教徒和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绅士(就是常被左翼粉红人士称为“帝国主义者”的那一群人)相较犹太人而言,通常文雅含蓄一些,不大会使用“猪狗”这样深具污蔑性的词汇,但他们时常用另一个表述来称呼那些信仰上而非血统上的外邦人,就是称他们为“没有律法的下等人”。


好吧,“下等人”,在很多人听起来可能比猪狗更难听。


不过请注意,如果你觉得这样的“歧视”绝对不能容忍,那么,你可能已经忽视了福音书中很重要的一个范例。还记得有一个外邦人,就是一个迦南妇人,在请求耶稣医治她的女儿时,得到了耶稣怎样的回答吗?祂说:“(太15:26)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这话你觉得刺耳吗?是否突破了你的底线或者刷新了你的下限?是否我们应高举“自由平等博爱”的三色旗,不参与有任何差异的群体,不接受有附加条件的援助,不承认自上而下的恩典,不执行让我不爽的责任呢?


拾穗·神律


其实,在你先不要歧视“歧视”这个词的前提下,你应该知道,它都存在于世界秩序的核心地带。如果说“歧视”竟有什么不对,那恰恰是因为构建了错误的歧视链:该歧视的不歧视,不该歧视的反倒歧视。


比如,当我们说一个社会“笑贫不笑娼”时,这就是在说,歧视链弄反了。因为在正确的天理人伦中,穷人本不该被歧视,娼妓才该被歧视。光明歧视黑暗,真理歧视谬误,善良歧视邪恶,本来就是应该的,不但应该歧视,而且应该恨恶。所谓教育的本质,就是要培养正确的歧视方向。只有在一个只讲功利、不问是非的社会,人们才会对所谓“平等”有着病态且居心叵测的热爱,热衷混淆而惧怕清晰,以至于选择性无视,那些高谈阔论平等的人已经悄然骑在了你的头上,而那些坚持原则操守、自重身份、平常特别招人讨厌的家伙,却在患难时坚定地与你同在。就好像基督从未取悦过罪人,却甘心为罪人而死。


病态的平等观绝不会带来真正的平等,蚊格早已证明这一点。革命小将从提倡师生平等开始,最终的结果是歧视老师,甚至打死老师。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民族,从未真正明白秩序、次序、程序的意义。一个社会还知道持守正义、歧视邪恶,证明它还有生命力,如同发炎的激烈程度是人体生命力的最可靠指标和最主要保障。


当歧视搞错了方向,就表示大秩序的品质已经恶化,共同体的崩溃即将开始。除非你坚持说,崩溃也是我们的历史选择,崩溃是我们自古以来就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我崩溃我愿意,你能把我咋咋地,oh yeah。


所以,当古时的犹太人以天生的优越感来看待并以“猪狗”来评价外邦人时,他们想要以此形容的,其实就是清教徒或英国绅士所说的“没有律法的下等人”。用今天的话说,他们的意思实际是:我们是一个法治社会,我们是一个文明社会。因为我们有上帝所赐的律法,而外邦人没有,所以他们是野蛮人(因此也就算不得是人)。


所谓没有律法,就是没有法治,没有规则,没有秩序。而这本来就是“野蛮”的标准定义。所以本质上,被推罗、西顿、摩押、以东、埃及、亚述、巴比伦环绕的犹太人,并没有说错什么。作为基督徒的我们,也根本没有必要为主洗白,苦心孤诣地解释,主所说的“给狗吃”的狗,只是可爱的宠物狗,而没有歧视意味。为何要用今天的所谓普世价值来绑架创造天地的主呢?祂要说的,祂已经说了。


而圣经显然已经借着那迦南妇人的例子,告诉了我们,面对“歧视”,唯一正确的反应是什么。显然,愤怒和绝望都是错误的。左边那个粉红色甚至血红色的愤怒迦南妇人恐怕会立刻声讨:“打倒坏透了的犹太帝国主义反动宗教权威耶稣!”。而右边那个固步自封不敢越雷池一步的绝望迦南妇人会哀叹:“完了,我最后的指望也绝了,看来我的景况果然连狗都不如,谁也救不了我,我只有死路一条了!”


而福音书中那个不左不右的迦南妇人却说:“主啊,不错;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的碎渣儿。”于是主就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


这是伟大的信心之跃,这是奇异的恩典之光。这是超越古今、超越左右的神的律例,将当时那迦南妇人和古代那摩押女子连接起来。


律法之美


当野蛮人来到文明社会,当愚昧人来到法治社会,当外邦人来到圣约共同体,他会立刻面临一个“权利”还是“责任”的抉择。如果他更看重自己的权利而不是自己的责任,他就会很难融入,他就会敝帚自珍,就会将原先那些其实他自己都看不上的原生特色当做护身符,抱残守缺,不愿改变,最终轻则怨气满腹,重则自我激化。


如果他能和迦南妇人一样,对自己的感受不关注、不敏感,而是正视自己的身份(即便这身份意味着会被“歧视”),尽上自己的责任,那他就来到了正确的道路上。当他既不仰仗自己的聪明,也不迁就自己的情绪,而是在正道上努力学习和操练圣约的法则,牢牢抓住上帝给予的机会,他就能成为文明与法治的一份子,成为圣约共同体的真成员。


这就是另一位迦南妇人,摩押女子路得所做的事。她被神的灵感动,对婆婆发出了“你的神就是我的神”这样伟大的信仰宣告。但是建立信仰告白并不等于立刻就会万象更新,否则信仰告白就成了神秘咒语。


现实中的她和婆婆都得吃饭,她对婆婆的孝心和对神对她们的眷顾,需要“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的祈祷能够落实,同时摩押女子路得还需要面对绝不会比“不好把儿女的饼丢给狗吃”好到哪里去的挑战或歧视,她只能牢牢抓住神的应许,去别人的田里拾穗,去吃主人桌子上掉下的碎渣儿。而最终我们也看到了神的信实,就是祂借着波阿斯对律法的恪守,给路得恩典,成全路得的信心和孝心。这个故事中并无超自然事件,却比二十四孝加起来都更为真实和动人。


二十四孝里最奇葩的一个,我认为是“郭巨埋儿”。据说此人家贫,穷到一个地步,饭不够吃,结果老母亲还总从自己的饭里分一些给孙子吃,结果孙子越来越胖,老人越来越瘦。郭巨夫妇想这不是办法,还是得孝顺老人为先啊,所以就准备把儿子活埋,好让老母亲能吃饱。结果正刨坑的时候,挖出一罐黄金,上边还有老天写的字,老天说郭巨你的孝心感动了天地,这是给你的奖励。于是两人高高兴兴抱着第一桶金回家去了。


拾穗·神律


可以说,全部中国伦理的虚伪与可怕,都淋漓尽致地体现在这个段子里了。是的,我深深以为,这肯定是古时候某个儒家的高级黑,使尽洪荒之力才编出来的段子,是专门来黑儒家孝道的,结果居然骗过了所有人,寄生在儒家经典里流传到了今天。这段子实在是黑得无以复加:用孝道打掩护的虚伪,心安理得杀孩子的残忍,实际目的恐怕就是为了黄金的功利,全在这里。


但这种诡异的段子,也是狐狸编造的某种日全食理论,在散沙社会中足以蒙蔽大多数人。面对铺天盖地的这类荒唐宣传,能够保持清醒的只可能有两种人,一种是虽然没有学问,但却具有健全常识的人;一种是拥有天启的知识与圣灵,能够参透万事的人。


前者可以举出一个代表,民国时的相声名家张寿臣,他就曾经在一段单口相声里这么评价“郭巨埋儿”:


这个郭巨,头一个罪名就是摧残第二代——活埋孩子,这是血债!这个先把它搁在一边儿;他的出发点不对,怎么不对呀?他得说理,不说理不成!你把孩子埋啦,埋孩子是为了孝顺哪,让妈妈吃饱啊,这个老太太到吃饭的时候准找孙子,那是一定的道理,惯啦!奶奶疼孙子嘛!问:“孩子呢?让他吃饭哪!”两口子就得说瞎话:“您吃吧,妈妈,孩子玩儿去啦!”“他饿啦!”“他吃饱啦,您甭管他啦,您吃吧!”这一顿呀能成,老太太吃啦;到吃晚饭呢,还找哇,还得说瞎话呀:“您吃吧,他玩儿去啦!”老太太蹿儿啦:“象话吗?啊?出去一天啦,我也没瞧见他,他吃饭啦?”“吃饭啦!”“早晨吃饭这阵儿还不饿吗?你不说实话我不吃!”两口子没办法,就得说实话:“您吃吧,这孩子呀,您甭等他啦,我们把这孩子活埋啦!为什么哪?因为家里不够吃,您老疼他呀就老吃不饱,为了让您吃饱啊,把他活埋了!反正啊孩子也死啦,您就吃吧!”这老太太那么大年纪,疼孙子,家里年月不好,营养又不足,老太太一着急,准死!老太太也死啦,孩子也埋啦,剩的粮食他们俩够啦!他们那不是孝顺哪,他们那是减挑费!您想这情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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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少而失学的相声艺人,反倒能看清楚,这种所谓孝道,其实是郭巨两口子的一石二鸟之计:埋了小的,气死老的,自己就把生活费省下来了。张寿臣这种判断力,就叫健全常识。所谓有健全常识的人,就是或许不“聪明”,但知道正道儿,能明辨是非的人,相比较那些半瓶子醋的小市民或者伪学者,这就叫道路胜于聪明。


郭巨的做法,更像是受了摩押邪神基抹的蛊惑,献人祭,献上孩子为祭,好让自己活得舒坦。今天的JH生育也是这么个日全食理论,那些信了这个的,就鹦鹉学舌般聒噪“一个就挺好啊多了养不起啊”之类,然后就心安理得地去堕胎,实际上连郭巨的孝顺假面都撕破了,赤裸裸地就要牺牲孩子的性命来保证自己每年能去一趟马尔代夫。这种既没有健全常识更没有属天真理的人实际上敬拜的就是摩押神基抹。


而另一种能够参透万事的人,就只在圣约共同体中有,就得去法治社会里找。而这就是路得所去的那个共同体和社会。固然,当时士师秉政,风气败坏,然而这就如同说今日美国的道德风气也够败坏,但再败坏还是比某些国家强。


路得面临着和郭巨差不多的问题:赡养老人。优势是膝下没有孩子,不必面对埋孩子的试探;劣势是家里没有男人,必须面对劳动力的缺乏。当然,没有郭巨这样的男人,其实不算是劣势,而是天大的幸事。


此时的路得所能依靠的,就是上帝赐给这圣约共同体的律法,特别是如下条款:


申 25:5“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

申 25:6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


利 23:22 “在你们的地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 

申 24:19“你在田间收割庄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这样,耶和华你 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申 24:20你打橄榄树,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

申 24:21你摘葡萄园[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


前两条就像婆婆已经说过的,现在看起来还没什么指望(当然后来波阿斯正是援引了这条律法来娶她,这是后话)。而后几条,可以说就是“以色列妇女儿童保障法”,是从法治和文明的角度给寄居者、孤儿寡妇、穷苦人一条活路,并且明确指出,共同体的所有成员都对此负有责任和义务。


真共同体,就是一盘散沙的反义词。在真共同体当中,每个人都要对上帝负责,每个人也要对彼此负责,这就叫金律银律,荣神益人。而当一个社会开始流行“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之类格言时,你就可以判定,这个共同体已经崩溃,原子化、散沙化的个人从此只能像郭巨一样光怪陆离地在暗黑段子里挣扎着活下去。


不过,在郭巨之前很多年,就是原始丰饶尚在、民族元气未失之时,情况并非如此。诗经中有一篇“大田”,其中一段,和律法中的妇女儿童保障法惊人地相似:


有渰(yǎn)萋萋,兴雨祈祈。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彼有不获稚,此有不敛穧(jì),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


翻译一下就是:


凉风凄凄云满天,小雨飘下细绵绵。雨点落在公田里,同时洒到我私田。那儿谷嫩不曾割,这儿几株漏田间;那儿掉下一束禾,这儿散穗三五点,照顾寡妇任她捡。


抚今追昔,唏嘘不已。上帝对中华初民曾经的祝福,就体现在浩大的的普遍恩典与古老的封建自由中。而这样的美好,在巴别塔之后便开始渐渐褪色,直到今天——特别是在东方——消失殆尽。


或许有人会说,今天的欧洲福利比律法更猛,不上班都能开工资,根本不用你去辛苦地拾麦穗。不过你需要知道,上帝的律法,永远比人的律法更加仁慈,也更加公平。所以,律法中的妇女儿童保障法强调,除非你丧失劳动能力,否则一定要自己去拾穗,而不是等别人把麦子拾好磨好装好送到你家。所以律法显然是反对今日欧洲那种无条件高福利制度的,这制度已经毁了希腊,正要毁灭欧洲。当然,我国的福利问题,处在更low的一个层面,就是最低保障尚未普及,基本制度尚未完善,不可与欧洲同日而语,更谈不上和神的律法作比较。并且在我们这个小学课本里堂而皇之会有《颗粒归公》这种课文的“公有制”国家,任何社会保障,从法理上来说都是国家给你的恩典(这当然是对上帝恩典的僭越),你跪谢皇恩浩荡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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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的确有太多理由,由衷地以诗篇19篇来颂赞神律法的美好:


诗 19:7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

诗 19:8耶和华的训词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华的命令清洁,能明亮人的眼目;

诗 19:9耶和华的道理洁净,存到永远;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

诗 19:10都比金子可羡慕,且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


律法是恩典,不是辖制;拾穗是责任,不是权利。神的确把麦穗撒在田间,但你也要自己去取,尽上你的责任。神的律例典章全备、确定、正直、清洁、真实、甜蜜,既不会祸祸你,也不会惯着你。


路得之心


个人经历,总是在宏大叙事中显得更加意味深长。路得记首先是一个有关圣约传承的故事(这是系列讲道第四讲的主题),其次也是一个关于圣约共同体的故事。神已经赐下律法,赐下保障,赐下应许,甚至具体到她,还给她赐下粮食,赐下丈夫,赐下儿女。这就是路得记的大背景。失去了这个背景和前提,路得记就会和《北京人在纽约》没什么不同,成为一个摩押女人在犹大的个人奋斗励志故事。恩典决定了道路,道路决定了命运。若没有上帝,若没有律法,路得要么会被众星捧月地塑造为感动中国的刘慧芳,要么会被细思恐极地勾勒为攀上土豪的邓文迪。


一路引领路得的,是上帝的律法,是上帝的恩典。这恩典当然包括,她“恰巧”来到波阿斯的田中。以斯帖记中的许多“恰巧”,也是同理。恩典在这里的体现,就是上帝施行护理之工,给人机会。而敬虔在这里落实的方式,就是人要顺服律法,抓住机会。


所以,敬虔是路得最美好的品质。


当然路得的美好品质还有很多,比如通常第一个被人发现的:勤劳。


通常,想知道一个人(甚至一群人,或者一个民族)最在意什么,最以什么为傲,一方面可以去看他能骂出的最恶毒的话是什么,另一方面可以看他最喜欢称赞别人的是什么。


小时候,有一次我家附近两个邻居阿姨互相骂街,战况最激烈时,其中一个说另一个是“XXX(不宜转述)”,意思就是没有后裔。所以你可以知道这位在骂战中成功占了上风的妇女以什么为傲,最在意什么。如果一个人动辄骂人“穷鬼”,你就知道他是以金钱为傲的,虽然他本人未必真富,被他骂的那人也未必真穷。清教徒能说出的最严重的话,就是“这些没有律法的下等人”,你就知道他们最看重神的律法所代表的信仰、法治和文明。而如果一个人无论见到谁,第一眼就先看人家的牙,然后就会或公开或私下评论一下“真白”、“真齐”或者别的什么,你就可以明白,牙齿品质是他价值观的最重要部分之一。


所以,为什么好多中国基督徒一读路得记,第一个发现的就是路得的勤劳而不是其他呢?这或许是因为,东方价值观更加看重勤劳与聪明,而不是其他。在这个例子中路得的确非常勤劳,但这却未必代表我们真的勤劳。当官方和民间难得一致地共同倡导勤劳和聪明时,至少民间这一面的潜台词实际上很可能是:勤劳才能致富,聪明才能当官。


而西方传统更看重勇气与自由。并且这两者都是从恩典和敬虔中产生。我们在看约书亚记等战争书卷时通常代入感不强,甚至觉得惧怕或厌恶,是因为我们这个民族早已丧失了勇气,连带着也就丧失了对自由的渴慕。我们或许勤劳,但从未勇敢。我们喜欢任性,而不是自由。所谓勤劳与聪明,对老百姓而言,只不过是温饱生活的保障,是卑微的小民唯一可以掌控的能够获得安逸的手段。所以,恐怕“安逸”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即便这并非只是中国人的特点)。因此与感觉相反,实际上中国人在各个民族当中,绝不是最勤劳,也不算最聪明——至少绝不比清教徒更勤劳,也不比犹太人更聪明。实际上大多数中国人喜欢赌博,喜欢作弊,喜欢谎言,喜欢炒股,常常投机取巧,总是言不由衷,说着自己都不信的话,干着自己都反对的事。对于多数中国人来说,过程并不重要,结果才最重要。如果被逼无奈只能依靠勤劳去致富,那么没有办法,只好老老实实务农做工。而一旦改换了门庭,掌握了权力,恐怕他立刻就会丢下铁锤或镰刀,再也不关心什么勤劳致富,工匠精神。


既然安逸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所以实际上我们倾向于一有机会就不工作,或者说,我们工作的目的本就是为了不工作,而是为了开着空调与WiFi,像葛优一样瘫下来。路得和清教徒那样的勤劳,实际上我们从未真正有过。所以我们看重各种福利保障,而非工作机会。所以我们的青年,特别是东北的青年,宁可坐办公室挣2000,不愿去送快递挣10000。因为工作在我们看来并非天职,而一直是咒诅。清教徒那样的工作观,我们从未真正理解,更不用说实践和持守。


所以,路得这样的人若生在今天的中国,虽然甚至官方都会褒奖她的勤劳和努力,但多数人其实是不会真正敬重并效法她的。


所以,敬虔胜于勤劳。真敬虔必然产生真勤劳,勤劳本身就是工作的目标,而不仅是手段,因为就连工作本身,都是圣徒的呼召与天职,而绝非以之获得安逸的手段。


除了勤劳,路得的敬虔还体现在忍耐、谦卑、感恩等方面。


勤劳、忍耐:


得 2:7 她说:‘请你容我跟着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麦穗。’她从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里坐一会儿,常在这里。” 

得 2:17 这样,路得在田间拾取麦穗,直到晚上,将所拾取的打了约有一伊法大麦。 

得 2:23 于是,路得与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处拾取麦穗,直到收完了大麦和小麦。路得仍与婆婆同住。 


谦卑、感恩:


得 2:10 路得就俯在地叩拜,对他说:“我既是外邦人,怎么蒙你的恩,这样顾恤我呢?” 

得 2:13 路得说:“我主啊!愿在你眼前蒙恩,我虽然不及你的一个使女,你还用慈爱的话安慰我的心。”


俯伏,是对王的礼节,也反映外邦人面对上帝选民的自我意识。并且她虽是外邦人,但也应该知道,波阿斯给予她的,其实已经远超律法的要求(正常只能跟在工人身后,漏下的穗子才能拾取。但波阿斯却吩咐,路得可以直接从禾捆里拿,甚至,波阿斯吩咐仆人故意从禾捆中抽出一些给路得!)。但波阿斯对她所做的,也正好像她对拿俄米所做的,都远超律法的要求。总之,路得从来没有觉得这是自己应得的权利,而只是被恩典光照,认识到并承担起这当尽的责任,并且不居功自傲或自以为义,而是在这不配得的恩典面前自我谦卑,不住感恩。这便是她身上恩典的记号,当波阿斯越来越清晰地看到这记号,上帝也就开始让敬重与爱情慢慢在他心中生发。


摩押人路得的确堪称女子的典范,这显明了恩典可以多么奇异。她与多年之后那个迦南妇人遥相呼应,共同证明,上帝从不会以血统来对人进行甄别,而只会出于祂至高的公义与慈爱,借着恩典,也借着祂赐给人的信心,显出神的作为与荣耀。


敬虔胜于勤劳,敬虔胜于一切。真正的敬虔人才能效法基督,奔向基督,不被谎言蒙蔽,不被情绪掌控,不自以为义,不游手好闲,由恩典而生,凭信心而行,用人生见证神律,以拾穗抵御饥荒,将平安带给人,将荣耀归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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