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根据录音整理。整理者是毕宁芳姊妹。
17章是著名的大祭司的祷告。我们知道耶稣有三重职分,分别是君王、祭司、先知。祭司的职分在这里体现得特别明显。希伯来书也多次提到,耶稣是以麦基洗德的等次为祭司。而且,这里是大祭司。我们应该大致明白,祭司的职分和先知、君王有什么不同。君王是主管行政的。祭司和先知,感觉都是教会的事情、信仰的事情。他们的职分,虽然很多时候是重合的,但也有区别。先知更像代表上帝向人说话。而祭司的主要工作是代表人向上帝赎罪、认罪、献祭。所以耶稣既是先知又是祭司。祂不仅是祭司,而且还是祭物,祂把自己献上了。
耶稣作为祭司,这里正在献祭,这个献祭就是祷告。祂为几种人祷告,不只是门徒。哪几种人呢?
首先是为信祂的人。祂说我为信我的人祷告,不是为世人祷告。他一直强调这个群体。父啊,你在世上赐给我的人,我为他们祷告。第1节就强调,父啊,时候到了。祂很清楚地知道,时候到了。耶稣说了这话,就举目望天,所以这应该不是公开的祷告,而是一个独自的、室内或旷野的祷告。祷告的内容可能是圣灵亲自启示给门徒的,也可能是耶稣复活那四十天告诉门徒的。这是独自面对上帝的大祭司的祷告。祂为门徒祷告,祷告什么呢?祷告让他们得着那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祂和父曾经有过的那荣耀,又祷告他们要合一。
合一是彼此相爱的表现。如果不相爱,怎么会合一。真合一就是真的相爱。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而不是在真道上同归于尽。不合一就是同归于尽,合一就是同归于一。祂还求神保守他们,又求神使他们成圣,然后差遣他们出去传道、作见证。祂把人分为“信祂的”和“其他人”两种。祂说,我不为世上人祈求,是为信我的人祈求、为你赐我的人祈求。祂说得很清楚,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教会开始扩大,不只是眼前的信徒,而且包括“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 ,这就包括我们。这就是一代代使徒传承下来的道,就是历代教会。以后的教会也被纳入耶稣的这个祷告中。所以这就叫大祭司的祷告。祂把我们也涵盖进去。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祂的人祈求,使他们合而为一。
这里反复强调“合而为一”,就像我和父合而为一那样。合一到哪个程度?亚他那修信经用各种方式形容合一。可我们在教会中,弟兄姊妹之间是真的合一吗?还是那个玻璃球和葡萄的比喻。玻璃球肯定是不合一的。如果葡萄还是一粒一粒的,各自过好自己的小日子,某种意义上还不是真合一。合一到什么程度是真合一呢?合一到一粒葡萄再没法单独当一粒葡萄,而是质壁分离。所有的葡萄合在一起,被榨、被碾,最后酿成葡萄酒。你能从葡萄酒中看出哪颗是哪颗吗?看不出。要都是麦子,这些麦子磨成面,烤成饼,你还分得出哪个部分原来是哪个麦穗吗?就要合一到这个程度。所以,圣餐用杯和饼表示真的合一是有道理的,不分彼此、不分你我。这是真正的合而为一。古往今来你具体领的饼、杯当然不一样,但本质都是耶稣的身体和耶稣的血。你是因为这一个杯、这一个饼,因为这一位基督,我们在祂里面深度地、完全地真的合一。
当然,我并不是泯灭你的个性。我是想强调,我们对合一的理解太过于个人主义。在过好我的小日子的前提下,在保证我的果皮、我的细胞膜还在的前提下,我与你合一。但有时候破碎到一定程度,就要破碎到血肉模糊。爱到血肉模糊。铁磨铁不只磨出刃来,还磨出血来。所以基督徒之间的磨合一定会有伤害。
以前我们有个关于共同体的课程。玻璃球的共同体是伪共同体。你好我好大家好,客客气气的。大家为什么关系这么好,是因为距离不够近、时间不够长。只要距离足够近,时间足够长,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可爱,没有一个人你爱得下去。当时间够长、距离够近,你破碎的时候就到了。这一般发生在第三年,换教会后第三年。那时,你开始有深入的关系,被破碎、被伤害。你害人、人也害你,有意无意的。抉择就在这里产生了。有的人就想再换一个教会。三年后又不行,又换。最后你曾经有五个教会,你现在在的不是你的教会。他希望在不停地换教会中找到救赎。
另外一些人选择就这样血肉模糊地爱下去、委身下去,结果发现也不是那么难受。渐渐地,伤疤长好了,断骨重新接上了,你发现比原来还更强壮。被破碎过的关系才是真关系。所谓不打不相识。这时才进入一个真共同体。你俩吵过架吗?没有,我们很合一的。假的,一定是假的。我们吵过架、有过矛盾、有过各种各样严重的纷争,但现在我们合一了。这是真合一。真合一不是没矛盾,是能靠着主解决矛盾,是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这样的真合一很难做到,但却必须做到。
我们好像一直在说真信徒的个人品格。但不要误会,一个人的品格、品质或德性,一定是在群体中体现的。单单的一个人,谈不上品格。假如你是鲁滨逊,漂流在荒岛上,就一个人。你觉得你的品格怎么呈现呢?是打野猪的时候有怜悯的心吗?这是没有意义的。那里根本无法体现你的品格。品格一定是在群体中呈现的。一个从不来教会、也不委身在众人中的人谈不上品格。因为别人根本没机会了解你。品格一定是在共同体的共同服侍、共同敬拜中体现出来的。
当我谈论怎么识别真信徒的时候,不妨换一个说法,就是如何识别真教会。真教会有共同的对主的认识。它最明显的记号就是彼此相爱、真的合一。这是最明显的记号。如果一个教会,你一听,分三伙或者五派,某长老和某执事老死不相往来,牧师和平信徒领袖对着干,宣教士和重要的事工负责人不对付。五个人分八伙,来回站队,你就知道这个教会要出大问题。它失去了教会该有的最大标记,就是彼此相爱、真的合一。它是不是一个认识神的真教会,很难讲。如果你说你认识神,为什么不爱你的弟兄呢?你看得见的弟兄你都爱不了,怎么爱看不见的神。先从爱你身边的弟兄姐妹做起,别好高骛远。身边的人你不爱,说什么我好爱非洲的难民,热泪盈眶,我要跑到天涯海角,为那里孤独的、失散的儿童传福音、教导他们。你自己的孩子却往公立学校送。这不是搞笑吗?
你应该有个先爱谁、后爱谁的次序。上帝托付给你的教会你不爱。你的理由是他们都不好,他们都伤害我。来回换教会、听道,听到最后,听成了评道专家。不管谁讲道,你都能指点三分。我听到一个美好的见证。美国有个基督教的大学者,普兰丁格,在世俗的哲学界都很受重视。他神学哲学造诣都非常高。他父亲也是一个大学者。他说,他父亲和他,一生就在那个改革宗教会委身,三四十年,一生就是那一个教会。你要知道,他父亲虽是大学者,但就是坐在台下听道的平信徒,不是牧师,是平信徒。普兰丁格说印象里,几十年中,只有一次,他父亲说,牧师今天的讲道好像从经文推不出来。四十年只说过这么一次,而且没有具体展开。他不批评那个显然水平不如他的牧师。你明白这是多么大的合一、忍耐、谦卑吗?真的不简单。很多人不批评是因为听不懂。我都听不明白还敢批评人家?真正困难的是,你都懂,他讲的是你讲过无数次的,你讲得比他精彩多了,而且你比他认识得更深、更清楚,你还是谦卑而喜乐地从这样简单的分享之中有得着。这是真谦卑。一个大学者从来不批评他的牧者,这比给牧师洗脚难多了。这是真合一。
总结一下这一章,真正信的表现,就是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认识神,这就是真信了。你所赐给我的道,我已经赐给他们,他们也领受了,又确实知道,我是从你出来的,并且信你差了我来。领受神的见证、真的成圣、真的合一,这才是真教会。
这就是17章大祭司的祷告。它含义很深,但我们时间有限,无法深入展开。
18章,我们进入熟知的受难故事。
我们有个小问题,犹大是什么时候离开的?洗脚了吗?洗了。最后的晚餐吃了吗?吃了。13章第30节写他出去了。所以,后面的分享、重要的祷告,也就是第14至17章没他的份。耶稣说,除了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救恩不会失落的。真正神所赐的,耶稣会爱他们到底,也保守他们到底。
这一章中,神的作为很清楚:耶稣受辱、受审、受难。耶稣整个受难过程,是自有宇宙以来,不但空前,而且绝对是绝后的最奇怪的一件事。创造宇宙的神竟然被这个世界、被人审判。这个事情荒唐到无法理解的程度。神被人审判,而且以一种冤枉的、侮辱的方式。这很难让人接受,但这就是基督教信仰真正震撼人心之处。
同样地,在这里你看到彼得的跌倒。彼得是很勇敢的。他带着刀,把马勒古的耳朵砍了。你不能说他直接就被吓坏了,是有个过程的。他血气上来的时候,可以拿刀砍人。但当耶稣真的被带到大祭司院子里去的时候,彼得开始软弱了。根据前后文暗示,约翰跟进去了。彼得虽曾许下诺言,我要为你舍命。但看门的使女问,你不是他的门徒吗?他说不是。后面又问,你不是他的门徒吗?他说不是。但你的口音把你暴露了!他是加利利人,不是南方的犹大人。楼下有个四川麻辣烫,东北人开的,我对老板说:“你的麻辣烫真好吃,你是正宗四川人吗?”老板说:“那可不咋滴!”你的口音把你卖了。你们是加利利一党的,是一伙的。其实这是很羞辱的一件事。你说你不认识,但听口音就是一伙的,就是加利利的。彼得被人当场揭穿,然后鸡就叫了。其他地方提到,他就出去痛哭。这里解经方面的问题后面会提到。
下面是著名的彼拉多之问。真理是什么呢?耶稣说了,祂就是真理。真理的功效是什么?真理必使你得以自由。但彼拉多不知道真理是什么。
彼得的跌倒我们会放在21章详细讲。
耶稣被判死刑时,最后一次的机会是巴拉巴。某种意义上来说, 问主为谁死的?可以说法律意义上是为巴拉巴死的。这是从法律意义上讲的,巴拉巴本该死,但主替了他。瑞典文学家拉格奎斯特写了本小说《大盗巴拉巴》。1951年,拉格奎斯特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小说中,巴拉巴莫名其妙被放了。他是个江洋大盗。大家知道巴耶稣的意思吗?就是耶稣的儿子。你知道“巴”的意思吗?就是子。那“巴拉巴”什么意思呢?就是“父亲的儿子”。有点像废话,谁不是父亲的儿子?那这就对了,他就可以代表所有人,罪人。因为所有人都是父亲的儿子。这个人很有代表性,那个小说写得很有趣。他根本不知道耶稣为他死。后来他认识了一个信耶稣的奴隶。他被罗马帝国抓到,发配到一个矿坑里,在暗无天日的矿坑挖矿。为防止他们逃跑,都是赤身裸体,两个奴隶被铁链捆锁在一起。和他捆在一起的那个奴隶叫扎哈,是个基督徒。他戴着一个铜片或者什么东西,上面用希腊文写着我属于基督。他很羡慕扎哈的生命,被他影响。后来罗马帝国普查基督徒的时候,扎哈承认自己是基督徒,死了。巴拉巴再次退缩了。他说他不是基督徒。又一次,他被一个妓女,一个他曾经伤害过的女子,感动了。这个女子,也是基督徒,因为他,被人打死。他又跑了。直到后来,他跑到罗马城。他的心被福音煎熬。他看到有人在城中放火,其实就是尼禄差遣人放火。他一知半解地理解,基督再来的时候,会用烈火焚烧这个世界。他在狂热中也跟着去放火。罗马皇帝正要栽赃基督徒,就把他和其他基督徒抓了关在监狱里。彼得居然也在那个监狱。彼得一看是他。某种意义上,纵火犯巴拉巴是把彼得他们连累了。基督徒没有放火,但巴拉巴真放火了,要命的是还自称基督徒。但彼得没有说他什么,只说他也是个罪人,一个可怜人。最后巴拉巴被钉十字架前,信主了。主为巴拉巴死,是法律意义上的。他是否得救呢?小说里,他好像得救了。但主到底拯救了谁,主自己知道。巴拉巴得不得救,不是人能判断的,是神判断的。
第19章,彼拉多鞭打了耶稣,用荆棘冠冕戴在祂头上,穿上紫袍。有首歌是《紫袍荆冠》。他们觉得是在羞辱祂,但某种意义上,这的确是对王的身份的承认。祂的王冠是荆棘,祂的袍子是尊贵的紫袍。但那些人是为了戏弄他。那些人说,恭喜你,犹太人的王。彼拉多定的罪名也是,这是犹太人的王。法利赛人挺会咬文嚼字,说不要这样写,要写“他自己说他是犹太人的王”。彼拉多说他要写的他已经写了。这些都极具象征意义,所以耶稣是个王。正如提摩太·凯勒牧师写的那本《十架君王》。祂是在十字架上彰显自己的荣耀。这就是为什么祂反复说“时候到了”,就是指这件事。
23节有个小细节,非常能够说明圣经的可靠性。这里提到,他们把耶稣的衣服拈阄分开。外衣扯成四份。里衣是没有缝的,上下一片织成的,他们就拈阄,看谁得着。经上曾说:他们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这个事是如此精确地实现。这些事都让祂的门徒想起,经上的话是指着耶稣说的。这是真正解释旧约圣经的线索。我以前讲的一篇道,题目就是“天衣无缝”。耶稣的这件衣服没有缝儿,也的确说明新约旧约的吻合是天衣无缝。
下面是十架七言。耶稣最后把母亲交给约翰,说这是你的母亲,又对母亲说这是你的儿子。后面还有我渴了、成了、海绒蘸上醋,意义都很重大。但我们时间不够,无法展开。
无论是之前大祭司的祷告,还是这里的最后一句“成了”,都是人子得荣耀。荣耀父的时候到了,是一种满足、成全、不留遗憾。人的临终遗言往往是有遗憾的。很多名人临终前都有遗言,很少有人说,我这辈子过得很开心,可以安然去世。他们总是带着满腔的悔恨、忧愁、遗憾。孙中山临终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尚需努力。他要表达的就是一种遗憾。《儒林外史》中有个严监生,临终时,伸着两根手指头不肯断气。原来他的意思是,点两茎灯草太浪费,要挑掉一茎。还有那一位,你知道他临终的遗言是什么吗?我看过几种传记,比较可靠的说法是,他最后说的一个字是“疼”。倒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对。这很正常,就是疼,没有别的。只是你别以为他有什么豪言壮语。
但只有耶稣说“成了”。耶稣没有遗憾,我要做的事情成了。而不是像歌里唱的,向天再借五百年,三年半哪够啊,教会还没成形,再给我五百年,我把教会打造好再升天。不用。耶稣的时候是精准的。祂知道祂要做什么。
这时提到一个兵,拿枪扎他的肋骨,流出了血和水。有人解释血和水代表教会。这里代表教会的诞生,也就是从他的肋旁流出了教会。这种解释也没什么大错。很多教会传说,这个兵叫朗基努斯,耶稣流出来的血和水粘到他的眼睛上,他就复明了。这个人很重要,根据经文,看见这事的那人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
这里提到一个关键词“见证”,不断地作见证。另外,这里呼应出埃及记,就是他的腿没有被打断。大家应该知道,为什么要打断腿。人站在那里,就是靠腿撑着,架着你,肺还可以呼吸。如果挂了六个小时,还没死,打断你的腿后,你身体全部的重量都要由几根钉子承受,很快肺就会被压迫,就会窒息而死。日常操作就是要打断腿的。十字架的刑罚是很残酷的。
耶稣六个小时就死了,这是因为前一夜受了很多鞭打,而且可能他也不是那么强壮。根据历史上的记载,一些人挂到一个星期才死。那是很惨的,故意不让你死,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血不能流完,就只是扎个洞,那是很残酷的折磨。六个小时,正常来说,死不了。其他两个强盗就没死。但耶稣已经死了,所以不用打断腿。其实,作为士兵,你哪需要看他死不死,只需要一棍子打断就可以了,但就没有打断。这么小的细节都要应验经上的话:他的骨头一根都没有折断。为什么?这是把耶稣当作逾越节的羔羊,他的骨头不可折断。这是在呼应出埃及记。
安葬的时候,香料很足,没药沉香有一百斤。我们不知道它们值多少钱,但肯定是极其昂贵的。但这就比马利亚的那瓶哪哒香膏更有价值吗?这只能说明他们有钱、有爱心。但马利亚在耶稣还没死的时候就拿香膏膏祂,说明她的信心是大的。耶稣说,普天下都要传扬她的作为。
21章是关于耶稣复活。四福音都特别详细强调这件事。星期天的早晨,天黑的时候,抹大拉的马利亚看到石头挪开了。神在这里最大的作为就是复活。祂是初熟的果子,真的首先复活的。你要注意谁先看到、知道耶稣复活的。是抹大拉的马利亚,是个女人。其实,在当时的罗马社会,法庭上女人的证词都不被采信。为什么这里要说一个女人呢?即便如此的不利,也要坚持这件事。那就是因为这件事是真的,没有什么要撒谎的。如果一个人要撒谎,他就会巧妙地隐去这个细节,比如会说是彼得先看见的。
复活是造假,这种说法是从当时的犹太人传开的。但复活的细节是很丰富的,抹大拉的马利亚先看见。彼得和约翰往那里跑,看到了空坟墓,就信了。这里不见得是信了耶稣的话,可能是相信了马利亚的话。马利亚哭的时候,主向她显现。复活后的身体与之前的身体有相似之处但又不完全一样。她第一眼没认出来,当耶稣讲话的时候,她认出来了。耶稣说你不要摸我,因为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里去,告诉他们。
这里特别要讲一下多马。耶稣向马利亚显现,向使徒显现,并且再一次预告圣灵要到来,你们受圣灵。24节再次告诉我们,真的信是什么。十二个门徒中,多马没有和其他门徒在一起。耶稣显现的时候,他没看见。别人说他们看见主了。 我们说真信心的意思是他会相信别人的见证。但你发现多马是高度理性派的,他怀疑。多马说,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总不信。过了八天,门徒又在屋里,多马也在。耶稣出现,说来摸我的手,探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这个时候多马服了:我的主,我的神!
然后耶稣说了一句很重要的话:你因看见了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换言之,我们比多马更有福。
当然,使徒多马后来也被主大大地使用。福音什么时候传到中国的?我们知道一般认为是唐朝的景教入华。但按照大公教会的传统,现在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印度南海岸的马德拉斯教会是使徒多马开创的,而多马正式的称号是中国和印度的总主教。所以他或他的门徒很可能来过中国,只是没有相应的史料。有必要挖掘这段史料。别看他现在多疑,他要看那个枪伤、那个伤痕。在教会的传统中,多马后来被矛刺死,殉道了。他现在固然有点软弱,有点不信,但你不要因此说,我没看见就信,我有福,他没福。耶稣爱他,耶稣只是借着他、使用他,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多马后来真的信了,非常虔诚,是使徒。
说了这么多,现在说到本书的目的。行了那么多神迹,就是要我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信祂是基督的意思就是信祂是弥赛亚。而要明白“弥赛亚”三个字,就要明白整个旧约,要明白以色列的整个历史、圣约的历史、选民的历史。然后你才能明白为什么弥赛亚要来,使命是什么。
所以耶稣到了以色列,祂不用多说,祂问你们知道弥赛亚吗。他们说听过。耶稣说我就是。祂传福音就是这么简单。到了希腊人那里,保罗就要多说一点:你们说的宙斯之神,天地至高之神就是上帝。如果到中国传福音,还要多说一点,就是说我告诉你有神,不是没有神。希腊人知道有神,但是要探讨神是谁。犹太人知道神是谁,却不知道弥赛亚是谁。所以传福音要根据当地的文化,到什么地方说什么话。
约翰在晚年写约翰福音时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当时福音在罗马帝国的疆域内传开了,但很多人认识神时不见得有弥赛亚传统,因为他们不是犹太人。所以,虽然约翰福音也提弥赛亚,但更直接地告诉我们,祂就是那至高的神,你们希腊罗马文化中的逻各斯,那个道,就是上帝。他借用希腊文化把道、福音再次传讲开,又利用他的长寿,他是最亲密的三门徒之一的身份,他有第一手材料,在圣灵的带领下,写下了这卷福音书。
这卷书确实成书很晚,对此有很多证据。其中有个小细节,我们看19章,彼拉多听见这话,就到耶稣出来到了一个地方,名叫铺华石处,希伯来话叫厄巴大,就在那里坐堂。这里说的是审判耶稣。那日是预备逾越节的日子,约有午正。彼拉多对犹太人说,看哪,这是你们的王。他们喊着说,除掉他,除掉他,钉他在十字架上。这时候钉了吗?没钉,是吧。那耶稣被审是什么时候,是几点?应该说,祂被审一夜之后,天一亮,一坐堂,就被送到彼拉多那里了。那就是早上6到8点之间。为什么这里说“约有午正”呢。这个问题曾经困扰过我。简单解释一下,公元90年左右,那时已经不像早年罗马化程度很深的时候。很多其他证据显明,这时用的是罗马计时法。午正的原文意思就是第12个小时,或者第6个时辰。午正就是第六个时辰。一个时辰俩小时。罗马像今天一样,将半夜12点作为一天的开始,但希伯来人、犹太人将日落傍晚算作一天的开始。差异就是从这里来的。从零点起算,还是从傍晚起算,是有区别的。我曾经很困惑,中午了,怎么还没受审?根据其他记录,难道不是已经被钉了吗?难道圣经写错了?原来是我对历史了解不够。多了解之后就会发现圣经是无误的,包括各种细节,不管是历史文化的细节,还是科学的细节。
(点击“阅读原文”访问我的网易云电台收听本次讲座录音)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暮云的半导体):七:荣耀 |《约翰福音》讲座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