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诫·十架》连载之十二: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2018年 4月 18日 2257点热度 0人点赞

第九诫: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经文:出 20:16“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给大家出一道题:三条虫排成一行行走,第一条虫说:“我后面有两条虫。”第二条说:“我前面有一条虫,后面有一条虫。”第三条说:“我前面没有虫,后面也没有虫!”问:第三条虫这样说,是什么道理?


据说这道题小学生只用十分钟就能答对,中学生得用两天,大学生要一个星期,而大学教授花一年时间也答不对。


答案是:第三条虫在说谎。

《十诫·十架》连载之十二: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小孩子比较能看透问题的本质,也不会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他一眼就能看出,就是第三条虫撒谎了而已。在这一点上,我们应该效法小孩子。很多时候,不用花太多功夫去分析别人的话里有话或者弦外之音,其实事情的本质很简单,就是:他在说谎。他在作假见证。

 

人类之所以成为罪人,诱因正是魔鬼的假见证。伊甸园中的撒旦说了两句话:第一句是:“创 3:1……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吗?”第二句是:“创 3:4-5你们不一定死,因为 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 神能知道善恶。

 

这就是第九诫在人类历史中的第一个、也是最典型的案例。魔鬼是说谎之人的父,所以它这个假见证真是在陷害人,并且把人陷害至死。魔鬼的假见证里包含了后来人类用语言所能犯之罪的一切要素:对真理的质疑,对权威的反叛,对标准的模糊,对善意的污蔑。一切的怀疑、不信、谎言、诽谤、违约、背誓、伪证、嘲笑、藐视、辱骂、论断、苛刻、曲解、猜疑、泄密、油滑、模棱两可、颠倒黑白、搬弄是非、听信谣言、传播谣言、自高自大、贬损他人、吹毛求疵、拒不认罪、幸灾乐祸、可耻的声明、可怕的沉默、不合时宜的真话、没有爱心的诚实,都是由此而来。

 

“以假见证陷害人”之罪,是人类所得的第一种灵魂的癌症,所以耶和华对该隐说:“你兄弟亚伯在哪里?”时,他就回答说:“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创 4:9)

 

这种罪从一开始就为害甚烈。有无数的罪都是由之衍生而来。但下面我要特别指出七种,是中国人在第九诫方面可能常常忽视、于是常常会犯的罪。当然这绝不代表第九诫所指出的罪仅仅是这七种。需要特别指出它们的原因,是因为这里包含着我们这个民族的某些劣根性,是我们灵魂的盲点,生命的误区。


一:沉默


利 5:1 “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他本是见证,却不把所看见的、所知道的说出来,这就是罪;他要担当他的罪孽。


如果在事情发生时你明明也在现场,明明就是当事人之一,却在他人被攻击污蔑、恶意构陷时,一言不发,无所作为,你就违背了第九诫。无论你的动机是什么,当你这样做的时候,你就已经在这陷害人的罪上有份了。蚊格时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不胜枚举。明哲保身实在是我们这个民族的劣根性之一。我们有爱,可是我们的爱失调了,我们只爱自己,不爱别人,只爱利益,不爱公义。


同样,明明已知某事不公义,却仍若无其事、假装不知地参与其中,就也违背了第九诫。星巴克的老板霍华德·舒尔茨多次在不同场合表达,他是同性恋合法化的坚定支持者,并且明确宣布:对同性恋的支持是星巴克企业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你每喝一杯星巴克咖啡,就会有一些固定百分比的利润被捐献给同性恋组织。所以他接着声明,所有不认同这一理念的人,请你不要到星巴克消费。你听到了,他是在公然挑衅所有反同婚人士,并且让他所有的顾客都与他的恶行有份。所以如果你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你就显然已经是不受星巴克欢迎的人士,如果你还去消费,实在是自取其辱。所以在他们的政策改变之前,所有去星巴克的人,就或主动或被动,或有意或无意地参与了星巴克那陷害人的假见证。


二:开口


撒上 22:9~10 那时以东人多益站在扫罗的臣仆中,对他说:“我曾看见耶西的儿子到了挪伯亚希突的儿子亚希米勒那里。亚希米勒为他求问耶和华,又给他食物,并给他杀非利士人歌利亚的刀。”


多益所说的话,字面上来看是真话。亚希米勒的确做了这些事,帮助了落难的大卫。可是多益这样说的动机是告密,他的真话直接导致了亚希米勒被扫罗杀害。


大卫后来为此事写下了诗篇52篇:


诗 52:1勇士啊!你为何以作恶自夸; 神的慈爱是常存的。

诗 52:2你的舌头邪恶诡诈,好象剃头刀,快利伤人。

诗 52:3你爱恶胜似爱善,又爱说谎,不爱说公义。细拉

诗 52:4诡诈的舌头啊,你爱说一切毁灭的话。

诗 52:5神也要毁灭你,直到永远;他要把你拿去,从你的帐棚中抽出,从活人之地将你拔出。


所以对仇敌的诚实,就是对弟兄的陷害。我虽然不是要你像喇合一样欺骗仇敌,但我们至少应该学会在这种场合行使自己的沉默权。还需要指出的是,真正坚忍的人不会在受逼迫、诱惑时说“我不知道(这是撒谎)”,而是说:“我知道,但我不说。”


三:曲解


约 2:19 耶稣回答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

太 26:60虽有好些人来作假见证,总得不着实据。末后有两个人前来,说:

太 26:61“这个人曾说:‘我能拆毁 神的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


诗篇里也曾提到:


诗 56:5 他们终日颠倒我的话,他们一切的心思,都是要害我。


马太福音中那两个人所引用的话的的确确是耶稣说过的,可是这是一种恶意引用,故意脱离上下文、脱离语境,这种恶意的颠倒,为的是要害人。但做这种假见证的动机,往往却是因为先预设了对方是要陷害你,所以干脆来个先发制人。这样的人是没有安全感的人,是灵魂严重过敏的人。他们在还没有仔细听仔细想之先,就已经假定别人具有恶意。而假定没有恶意的人有恶意,这就是一种陷害。所谓“颠倒”,不仅是指对别人语言的歪曲,当然也包括对别人动作、行为甚至动机的恶意揣测:


尼 6:5-9 参巴拉第五次打发仆人来见我,手里拿着未封的信,信上写着说:“外邦人中有风声,迦施慕也说,你和犹大人谋反,修造城墙,你要作他们的王。你又派先知在耶路撒冷指着你宣讲说,在犹大有王。现在这话必传与王知,所以请你来,与我们彼此商议。”我就差遣人去见他说:“你所说的这事,一概没有,是你心里捏造的。”他们都要使我们惧怕,意思说,他们的手必软弱,以致工作不能成就。 [神啊]!求你坚固我的手!


诗 69:10 我哭泣,以禁食刻苦我心,这倒算为我的羞辱。


撒上 1:13-15 原来哈拿心中默祷,只动嘴唇,不出声音,因此以利以为她喝醉了。以利对她说:“你要醉到几时呢?你不应该喝酒!”哈拿回答说:“主啊!不是这样,我是心里愁苦的妇人,清酒浓酒都没有喝,但在耶和华面前倾心吐意。


撒下 10:1-4 以后,亚扪人的王死了,他儿子哈嫩接续他作王。大卫说:“我要照哈嫩的父亲拿辖厚待我的恩典,厚待哈嫩。”于是大卫差遣臣仆,为他丧父安慰他。大卫的臣仆到了亚扪人的境内。但亚扪人的首领对他们的主哈嫩说:“大卫差人来安慰你,你想他是尊敬你父亲吗?他差臣仆来不是详察窥探,要倾覆这城吗?”哈嫩便将大卫臣仆的胡须剃去一半,又割断他们下半截的衣服,使他们露出下体,打发他们回去。


所以所谓成见,就是为了掩盖自己的不对,而反诬对方不对。心里一旦对别人有了成见,便会横挑鼻子竖挑眼,人家的无意会被解读为有意,善意会被颠倒为恶意。鼓励你你以为是讽刺,批评你你认为是攻击。不理你你就抱怨,理你时你又放肆(就是孔子所说的“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当你发现你已经近乎这种人的时候,你就要省察了:究竟是人人都在以恶意对你,还是你自己的心弯曲了?你是否不知不觉间成了参巴拉?成了以利?成了哈嫩?成了教会的破口?成了魔鬼的弯刀?


四:嘲笑


创 21:9 当时,撒拉看见埃及人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戏笑,

加 4:29 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

王下 2:23以利沙从那里上伯特利去,正上去的时候,有些童子从城里出来,戏笑他说:“秃头的上去吧!秃头的上去吧!”


显而易见的是,嘲笑人的生理缺陷或者性格弱点,给人起侮辱性绰号,给人贴标签,给人定性……也是假见证和陷害人。因为这样做的同时,你已经自证你认为神不能改变他,所以你给他下了终审判决。比如“某某某一贯就这出”、“某某某这出改不了了”。这种话是出于血气的,常常这样做的人,或许就是加拉太书里所说的“按着血气生的”而不是“按着圣灵生的”。而那按着血气生的,当时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加4:29)。


不过我可以声明一下,所有说我“长得老所以是长老”之类的话,我个人认为是一种对事实的描述,并不算是嘲笑。但我同时要说,如果你这样说一个很在意年龄与相貌的人比如姊妹,因此被反唇相讥或严厉责备,那我认为这并不是你不当得的。

 

说到这里,还需要特别指出一件事。我们教会有几个孩子患有自闭症。我们欢迎你仔细去了解自闭症的孩子会有什么表现。但是需要声明,无论你了解不了解,也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特别是孩子,如果嘲笑戏弄自闭症的孩子,作为家长,你就必须给他严厉的管教。这个时候不要拿“不知者不罪”或者“孩子不懂事”之类来搪塞。真不懂事就需要借着管教让他懂起事来。如果这种情况你都不管教,我就不知道还有什么情况你会管教。无论如何,在教会不允许出现这样的事情。因为经上说:


箴 31:8你当为不能自辨的开口,为一切孤独的伸冤。

 

你知道自闭症的孩子不能自辩吗?你知道自闭症的另一个名字就是孤独症吗?打个比方:如果我被嘲弄毁谤(这实在并非不常有的事),我是可以接受的,因为毕竟,只要我想(当然通常我不想),我可以为自己分辨。但嘲弄毁谤那不能为自己分辨的人,是绝对不可以的。在神的教会,不允许出现这样的事情。并且如果你不管,那么教会里的每个人就都有义务替你,更是替上帝管教他,免得他灵魂受亏损。


可能许多人都知道下面这个故事:

 

在一个学习迟缓儿童学校的募款餐会上,其中一个学生的父亲说了下面这个故事:

有一次西恩和我走过一个公园,里面有些西恩所认识的男孩正在玩棒球。西恩问我:"你想他们会让我一起玩吗?"我知道大部份的孩子不会想要有西恩这样的孩子在自己的队上,但身为一个父亲我同时也知道若他们能让我儿子参加,这会让他得到他所迫切需要的归属感并建立起自己虽然是残障仍能被接受的信心。

我走近一个男童(不抱太大希望的)问他西恩可否参加,他看看周围的队友然后说:我们输了6分而现在正在第8局上,我想他可以参加我们的队,我们会在第9局设法让他出场!西恩带着满脸的喜悦困难地走向他的球队的休息区,穿上该队的球衣,我悄悄地滴下眼泪而心中有满满的温暖。而那些男孩也看出了我对于儿子被接纳的喜悦。

在8局下,西恩的队友追了上来,但仍然还输3分。第9局上半场,西恩戴上手套防守右外野,虽然没有球往他的位置飞来,但能在场上他已经很高兴了,我从看台上向他挥手,他笑的合不拢嘴。在9局下,西恩的球队又得分了。而此时,二出局满垒的状况,下一棒是球队逆转的机会,而西恩正是被排在这一棒。在这个重要关头,他们会让西恩上场打击而放弃赢球的机会吗?让人惊奇的是他们真的把球棒交给了西恩,大家都知道西恩根本不可能打到球,因为他甚至不知道怎么握球棒更别谈碰到球了。然而当西恩踏上打击位置,投手已经明白对手为了西恩生命中重要的这一刻放下赢球的机会,所以他往前走了几步投了一个很软的球给西恩让他至少能碰一下。

 

第一球投出来,西恩笨拙的挥棒落空。投手又再往前走了几步投出一个软软的球给西恩。当球飞过来西恩挥棒打出一个慢速的滚地球,直直的滚向投手。球赛眼看就要结束。投手捡起这软软的滚地球,他可以轻易的把球传给一垒手让西恩出局而结束这场球赛。然而投手把球高高的传往一垒手的头顶上方通过,让他所有的队友都接不到。每个站在看台上的人不管是那一队的都开始喊着:"西恩,跑到一垒!跑到一垒!跑到一垒!"西恩这辈子从来没有跑这么远过,但他还是努力跑到了一垒。他踩上垒包眼睛张的很大而且很惊喜。每个人都喊着说:"西恩,跑向二垒,跑向二垒!"刚喘过气,西恩蹒跚的跑向二垒,很辛苦的往垒包跑。这时,就在西恩往二垒跑时,右外野手拿到了球,这个全队最矮的小子第一次有了成为队上英雄的机会了。他大可把球传向二垒,但这个全队最矮的小子了解投手的心意,所以他也把球故意高高传过三垒手的头顶过去。当前面的跑者往本垒跑时,西恩跌跌撞撞的往三垒跑。大家都大喊着,"西恩,跑,下去,跑下去。"西恩能到达三垒是因为对方的游击手跑来帮忙将他带往三垒的方向,而且喊着,"跑到三垒,西恩,跑到三垒。"当西恩抵达三垒,双方的选手和所有的观众都站起来,高喊着,"西恩,全垒打!全垒打!"西恩跑回本垒踩上垒包时,大家为西恩大声喝采就如他打了一个大满贯并为全队赢的比赛的英雄般。

 

"那一天",那个父亲两颊泪流满面轻柔的说,"两队的男孩子把真爱和人性的光辉带进了这个世界。"

 西恩没能活到另一个夏天,他在那年的冬天过世,但他从没忘记他曾经是个英雄而且让我那么高兴,以及他回家时看着妈妈流着泪拥着她的小英雄的那一天!

 

这就是我要表达的意思。从正面说,你要以爱心把棒球棍交给西恩这样的孩子。反过来,也要带着爱心用棒球棍管教你那不懂得尊重人的孩子,因为你若不这样做,就是心里恨恶他。你不能允许任何人以假见证陷害西恩这样的人。并且如果你没有爱这最小的一个小子,你就不要说你爱耶稣。


五:苛刻


箴 17:9 ……屡次挑错的,离间密友。

徒 28:4土人看见那毒蛇悬在他手上,就彼此说:“这人必是个凶手,虽然从海里救上来,天理还不容他活着。”


罪人的一大特质,就是严于律人,宽以待己。他对别人的话记得很清楚,分析的很透彻,各种挑错,各种论断——却从来不对自己下同样的功夫。那些土人仅仅凭着眼见与迷信,就敢论断说神的仆人是个凶手。约伯的三位损友仅仅根据约伯遭难就反复逼迫他各种认罪。这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文字狱,再好的朋友也会被这种事离间,所以这显然是一种魔鬼的工作。苛刻,会让神的儿女从弟兄姊妹变成普通朋友,从普通朋友变成形同陌路,从形同陌路变成势同水火。


马丁·路德说,除非家庭、教会和政府作出合法的裁判,我们必须在一切公众场合,隐瞒对他人的自我判断,让它烂在肚里。王怡牧师说,人类在智力上的自我期许是最高大法官,故此,他们热衷于“毁谤他们所不知道的一切”(犹1:10)。


当你习惯于屡次挑错,习惯于苛刻待人,你就是编织了一张绵密紧致的大网,从此你不是得“罪人”如得鱼,而是“得罪”人如得鱼。并且根据“路 6:31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的圣经原则,别人会认为你也喜欢这样被对待,所以就会以你之道还你之身。愿这种酵在一切奉主名聚会的地方尽快被彻底除去。


六:泄密


创 9:22 迦南的父亲含,看见他父亲赤身,就到外边告诉他两个弟兄。

箴 25:9-10 你与邻舍争讼,要与他一人辩论;不可泄漏人的密事,恐怕听见的人骂你,你的臭名就难以脱离。

箴 17:9 遮掩人过的,寻求人爱;屡次挑错的,离间密友。

彼前 4:8 最要紧的,是彼此切实相爱;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

 

什么时候学会了“遮盖”,什么时候你才真正理解了基督信仰中的爱。基督救赎的实质,就是基督的宝血遮盖了你,所以灭命的天使把你逾越过去。如果你从不遮盖别人,总是致力于揭露与曝光,热衷探秘与泄密,那么你轻则会有臭名,重则会下地狱(诗 101:5 在暗中谗谤他邻居的,我必将他灭绝)。因为这是对耶稣所作所为的一种赤裸裸的反动。


圣经提到世上确实有些人专好说长道短(提前 5:13并且她们又习惯懒惰,挨家闲游;不但是懒惰,又说长道短,好管闲事,说些不当说的话)、搬弄是非(利 19:16不可在民中往来,搬弄是非,也不可与邻舍为敌,置之于死。我是耶和华。)这种人不仅世上有,教会里也有。所以你一定要警惕在你面前谈论他人隐私特别是软弱的人,因为百分之百他也会在别人面前这么说你。当你听到“我跟你说个事儿,你可别跟别人说啊”之类话时,你最好干脆拒绝,因为他可能就接受过同样的嘱咐,并且跟不同的人都说过这句话。当你有一天惊讶地发现你从别人那里听到了你只说给过某人的事情,你会怎么面对这个某人?如果没有主的怜悯,很可能就要把他在你的生命中永久拉黑了吧。所以总结一下就是,对于别人(特别不是他本人)的隐私与软弱:尽量不听,绝对不说。若他的事真是跟犯罪有关,或者不说就势必严重伤害他人,那么你应该征求他本人或者教会的同意,按照圣经——特别是马太福音18章——的教导来处理这事。


七:传谣


罗 1:30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 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

罗 1:31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


这个问题特别容易在网络上发生。看看你的朋友圈和QQ群,大家都在发些什么?其中有多少是谗毁、背后说人、侮慢人、狂傲、自夸、捏造恶事、无知、不怜悯人的呢?你也不假思索地转发过吗?网络最容易放大一个人的罪性,平常不敢说的话,网上就敢说;平常不会说的话,网上就会说。


还有一类网络谣言,貌似是出于好心,是为了宣传福音。但是这类谣言杀伤力也是不小,很容易绊倒人。以前是谣传达尔文、爱因斯坦等人信主,这两年与时俱进,就宣传宇航员杨利伟信主的见证,或者马云对基督教的推崇,甚至前总理一家信主。这一类的信息,我们也要小心分辨,不要随意转发,否则轻则沦为笑柄,重则玷污福音。


回到耶稣


以上所说的问题,即便在教会也都常常发生,并且无人可以保证自己不犯。但作为基督徒,面对第九诫指出的罪——以及其他所有罪——要避免两种倾向。

 

一种倾向是高看自己。这体现在听完这篇道后,产生了一种不服气的感觉,觉得我就不是这样,或者至少我以后不会这样。可是圣经实在是一味苦口良药,专治各种不服。你可以试想一下:完全无罪的亚当夏娃尚且被魔鬼的假见证骗了,全然败坏的我们又何以假设自己就不会跌倒呢?是否有人曾经觉得,亚当夏娃实在太不争气了,要是我当时在伊甸园的话就会大义凛然,严词拒绝。言下之意就是我这么好的人,让亚当夏娃这么两个不争气的玩意儿给连累了,以至于我生而有罪。对这种心态,就不得不说一句“you can you up”了。这有点儿像你看奥运会,林丹在羽毛球决赛输了,你非常不服,觉得林丹不足以代表中国或者代表你,因此你不能接受这种失利。请仔细想想,如果未堕落之前那个完美的亚当都失败了,难道你就能比亚当做的还好?林丹都打不过,偏偏你能打过?这未免太高看自己了。这种思路到了深处,就会认为自己是无辜受害者,进而认为基督的救赎是对受了伤害的你的一种理所当然的补偿。说到底是认为不是你欠了上帝,而是上帝欠了你。

 

相反的倾向是小看自己。准确地说,是小看此刻代替亚当来代表你的基督。或许听了这篇道,你悲哀地承认自己不仅大大违背了第九诫,并且看起来毫无有重大改变的迹象。就是说你以后还是会犯,会大大地犯。这种思路,积极的意义是你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罪性的灾难深重,这有助于我们思考耶稣做了何等大的事。但如果过分纠结于自己究竟能不能“守住”第九诫,这或许就是魔鬼的另一个假见证。牠试图欺骗你,让你忽视或者贬低耶稣的作为,让你靠自己的行为来成圣,进而用你自以为的成圣来称你自以为的义。这种思路到了极致,就会认为耶稣的救赎无足轻重,救不了你,所以你不下地狱谁下地狱。说到底还是想自赎,而不相信基督的代赎。

 

怎样才能既不高看也不轻看自己呢?那就是:不看自己。不看自己,只看耶稣。其实所谓称义,就是我在耶稣里面。所谓成圣,就是耶稣在我里面。物我两忘,唯有耶稣。只要你始终定睛在耶稣身上,始终以信心与耶稣联合,你就在祂里面找到你,在你里面找到祂。所以真正的信心,不在于“信的”是谁,而在于信的是“谁”。你信自己,你就和亚当一起死了。你信耶稣,你就和耶稣一起活了。一方面,靠着耶稣,我们才可以不作假见证陷害人,因为耶稣从不作假见证陷害人,反倒舍了自己来爱人。另一方面,靠着耶稣,我们才可以坦然面对人的假见证,甘心承受人的陷害,因为耶稣也被人以假见证陷害,被人鞭打戏弄,吐唾沫在脸上,头戴荆冠,身披紫袍,钉上十架后还被人嘲笑为何不下来。耶稣说:太 10:25学生和先生一样,仆人和主人一样,也就罢了。人既骂家主是别西卜(鬼王的名),何况他的家人呢?我们正是祂的学生,正是祂的仆人,如果我们也承受假见证、陷害、攻击、毁谤、嘲笑、侮辱,那又有什么奇怪呢?我们当记得使徒那美好的见证:“徒 5:41他们离开公会,心里欢喜,因被算是配为这名受辱。

 

真正爱慕并且遵守第九诫的基督徒是怎样的人呢?经上这样写:

 

诗 15:1耶和华啊!谁能寄居你的帐幕?谁能住在你的圣山?

诗 15:2就是行为正直,作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

诗 15:3他不以舌头谗谤人,不恶待朋友,也不随伙毁谤邻里;

诗 15:4他眼中藐视匪类,却尊重那敬畏耶和华的人;他发了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

诗 15:5他不放债取利,不受贿赂以害无辜。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

 

弟兄姊妹,愿我们都能住在基督里面,基督也住在我们里面,好使我们成为神所喜悦的人,不再以言语得罪神,不再以言语陷害人,寄居神平安的帐幕,住在神喜乐的圣山。



《十诫·十架》连载之十二: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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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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