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
路 18:15有人抱着自己的婴孩来见耶稣,要他摸他们;门徒看见就责备那些人。
路 18:16耶稣却叫他们来,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 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
路 18:17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 神国的,若不象小孩子,断不能进去。”
引言
十二岁的缪缪(可馨)写了一篇很好的作文,结果被袁老师批得体无完肤,最大罪状是“没有正能量”。背后原因大概是孩子没有报袁老师自己开的补习班。身体受罚或许尚可忍受(市十佳教师之一的袁老师有多次体罚学生的记录),但这种精神侮辱,让刚进入敏感青春期的小姑娘无法接受。孩子冲出教室,寻了短见。
我也曾有过极其相似的经历。我也曾想过一了百了。唯一的不同,是我幸存到了如今。
那一年我十三岁,初一。在刚刚过去的十二岁那一年,我得到了奥数竞赛山西省第一名(并列),成了全矿务局的荣耀,正是心高气傲、爱惜名誉的时候。
但一切都在那次作文课上改变了。
之前的一天我生病在家,看了最新一期的《童话大王》。皮皮鲁评论了刚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便有感而发,写了一篇作文,题目似乎就是《救救孩子》,论述应当依法办事,不能体罚学生。
但我并不知道,就在我没去上学的那天早上,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刘某某,在课堂上痛打了两个同学。故此第二天我作文交上去之后,他便以为我是在说他。
而他对我文章的回应,不是批改。是批斗。
我被叫到他的单身宿舍,就在那里被劈头盖脸打了一顿。鼻血横飞,涕泪俱下,魂飞魄散。
但事情并没有完。之后的大半个学期,我每天都被他关在一间没人去的办公室里写检查。八易其稿,最后才勉强通过。
半年之后我父母才知道这事。解决的方法是为我办理了转学手续,去了临汾三中。于是十三岁的我,从此离家,开始了住校生活。
这是我的文字狱。
本就内向的我,后来就成了一个彻底孤独封闭,愤怒阴郁的少年。
将近三十年过去了,现在我又看到了缪缪的事情。原来刘老师袁老师们一直都还在。
主耶稣拯救了我,如今的我饶恕了刘老师。可我没法替缪缪饶恕袁老师。虽然事发之后一直若无其事照常工作的袁老师可能并不觉得自己需要被饶恕。
这件事,这些事,是我对基督教教育有强烈负担的重要原因之一。我祈求主能带领更多孩子,逃离这外“袁”内方的牢笼,投奔到祂的怀里。
释经
在今天的主题经文中,犹太妇女是按着传统,让拉比耶稣为自己的婴孩按手祷告、祝福。门徒之所以“责备他们”,不是反对这个传统,而是不愿让这种他们看来比较不重要的事打扰耶稣的休息。因为耶稣已经公布了自己的使命:要上耶路撒冷去赴难。所以门徒可能是不想耶稣被琐事搅扰。当然或许也有别的原因。
但无论如何,即便门徒真的是在拦阻婴孩到主这里来(无论因为什么),主耶稣都以他的鲜明教导和郑重行动反击了这种拦阻。
对应今天主题经文的还有两处平行经文,我把它们列出来,并将不同之处用红字标出:
太 19:13那时,有人带着小孩子来见耶稣,要耶稣给他们按手祷告,门徒就责备那些人。
太 19:14耶稣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
太 19:15耶稣给他们按手,就离开那地方去了。
可 10:13有人带着小孩子来见耶稣,要耶稣摸他们,门徒便责备那些人。
可 10:14耶稣看见就恼怒,对门徒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 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
可 10:15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 神国的,若不象小孩子,断不能进去。”
可 10:16于是抱着小孩子,给他们按手,为他们祝福。
加上红字的补充之后,我们可以看出今天主题经文的意思是:
1:这些“小孩子”,并不是、至少并不都是十二岁以上、有独立行为能力、可以自己“走到”耶稣那里去的孩子,如某些人所言。因为路加福音的记录显示,这些“小孩子”是“婴孩”,是需要被抱在怀里的那种婴孩,希腊原文是brephos,翻译为胎儿、婴儿等。
2:主题经文只提到耶稣“摸他们”,但平行经文给了我们很好的补充:耶稣“摸他们”的意思,就是为他们按手祝福祷告。我们要留意这个举动的仪式感和神圣性。
3:可10:14提到耶稣“恼怒”。这个词很严厉,是“被激怒”、“愤慨不已”的意思。事实上这是新约中唯一一次提到耶稣生气、发怒了。你要注意,罪人不信,耶稣都只是感叹,但没有发怒。上十字架前,耶稣的确难过,但没有发怒。甚至犹大在客西马尼园亲吻他的时候,他也没有发怒。
然而他唯一一次发怒,却是在有人(即便是门徒)不让小孩子到他这里来的时候。
值得一提到是,新约中还有几处用到了这里“恼怒”的同一个词,比如下面这节:
太 21:15祭司长和文士看见耶稣所行的奇事,又见小孩子在殿里喊着说:“和散那归于大卫的子孙!”就甚恼怒,
太 21:16对他说:“这些人所说的,你听见了吗?”耶稣说:“是的。[经上说]:‘你从婴孩和吃奶的口中,完全了赞美的话。’你们没有念过吗?”
多么鲜明的对比。这里的祭司长和文士,因为小孩子到耶稣那里去了就“恼怒”,而主耶稣唯一的一次“恼怒”,是因为有人不让小孩子到他那里去。因为他深知,小孩子断不能被排除在神国之外,因为小孩子属于天国,正如他回答犹太宗教人士所说的:“你从婴孩和吃奶的口中,完全了赞美的话。”
吃奶的婴孩难道会赞美会祷告吗?或许有人会这样问。但主耶稣的话毫无歧义,他的意思是,对,就是这些人,这些被认为没有长大所以没有理性、没有意志的吃奶婴孩,成全了赞美神的话。无论谁主张婴儿和孩子不该在神的国里,耶稣都坚决反对,甚至愤怒。
他甚至进一步教导:神国里的,正是像婴孩一样的人!主的意思当然不是说天国子民都应该吃奶、不会说话、动不动就哭——当他说神国里的正是“这样的人”时,他指的是孩子们虽然软弱但却坦诚,完全信靠、依赖、顺服父母——那么天国子民正应该这样:虽然软弱,但却坦诚认罪,单单依靠天父的恩典来行事为人,随时表现出自己的信心和顺服。
所以耶稣进一步为这些婴孩按手祷告,以这种差遣门徒一般的方式,宣告小孩子属于天国,甚至是天国子民的象征,所以小孩子是属于他的,无人可以从他这里夺走他们。
然而,从古到今,却一直有人想要夺。
比如蝗灾前的法老。经上记着:
出 10:7法老的臣仆对法老说:“这人为我们的网罗,要到几时呢?容这些人去事奉耶和华他们的 神吧!埃及已经败坏了,你还不知道吗?”
出 10:8于是摩西、亚伦被召回来见法老,法老对他们说:“你们去事奉耶和华你们的 神,但那要去的是谁呢?”
出 10:9摩西说:“我们要和我们老的少的、儿子女儿同去,且把羊群牛群一同带去,因为我们务要向耶和华守节。”
出 10:10法老对他们说:“我容你们和你们妇人孩子去的时候,耶和华与你们同在吧!你们要谨慎,因为有祸在你们眼前,
出 10:11不可都去,你们这壮年人去事奉耶和华吧!因为这是你们所求的。”于是把他们从法老面前撵出去。
出 10:12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向埃及地伸杖,使蝗虫到埃及地上来,吃地上一切的菜蔬,就是冰雹所剩的。”
法老问,都谁要去敬拜耶和华?摩西就说我们所有人,从老人到孩子,还有牛群羊群。然后法老就说:你们不可都去,壮年人去吧,把孩子留下来!
意思大概是:你们这些大人反正没救了,要拜谁就拜谁去——但你们的后代是属于埃及的!必须留下接受埃及九年制义务教育!
法老的意思相当于:未成年人不能进教会。
那么神的反应是什么呢?一样是“恼怒”,并且立刻降下了蝗灾。铺天盖地的蝗虫,可以形象地显明后来耶稣恼怒的程度。这邪恶的埃及人,杀掉无数以色列人男婴的身体还不算,如今又想要杀更多孩子的灵魂——就是让他们接受埃及奴隶式教育,长大后好与自己敬拜耶和华的父母为敌。
但如果你穿越回去,就是跨省跨国跨时空地穿越回去问法老:what’s are you 弄啥咧?他或许会很有政治智慧地回答你:因为孩子是未成年人啊,所以你不能强迫他和你一样信啊,你得让他长大后自己做决定啊!
这个埃及逻辑很能迷惑人。
不过我们先不说法老。我们得先想想,“信仰是成年人的事,等孩子大了自己决定信不信”这个说法,是不是似曾相识?是不是连很多基督徒都这么说?那么如果连你自己都这么认为,法老以及他的东方后裔以你之矛,攻你之盾,又有什么不合理呢?
我们必须承认,从耶稣的门徒开始,一直就有一些或许自己真诚信主,却在这个问题上糊涂的基督徒,“事实上”一直在主张:不要让小孩子到主那里去。
但这个意思常常是以这种说法来表达:要让小孩子运用自己的自由意志,自己决定要不要信主,要不要到主那里去。
可是这样主张的大人,从来不允许自己的孩子自己选择每顿饭只吃糖不吃菜,不允许他们选择冬天穿纱夏天穿棉,不允许他们选择只玩游戏不看书。可是他们居然坚持要在更大的事上——就是孩子应不应该信主来教会——让他们自己做决定。
他们的理由就是: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必须等到他们能够自己作信主见证,并且真正悔改,才能来教会,才能受洗。
不过,仅仅在不过五六年前,我就是“他们”中的一员。曾经的我是坚持“成人洗礼观”,坚决反对婴儿受洗的。那这几年间又发生了什么让我成为了“圣约洗礼观”的支持者的呢?
说起来一言难尽。不过我还是试着说说吧,一言不行就多几言,就在这父亲节。这也是我为人师、为人父、为人牧的责任。
首要的原因就是对“圣约神学”的学习。在这个学习过程中我才意识到,原先自己所接受的神学观,其实是一种叫做“时代论”的东西(时代论和圣约神学的简单对比请查看这篇文章的附录)。时代论使得我对救赎历史的看法,不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而是切成了一段一段的,似乎每个历史阶段得救的方式都不同:一开始靠不吃禁果,后来靠进方舟,再后来靠受割礼,再后来靠守律法,最后是新约时代,旧约那些都废除了,如今得救靠“我相信”。所以“信了”才能受洗,然而婴儿显然“信不了”,所以不能受洗。
但即便在那时,我心里也始终有一些疑团,并且深知是时代论所不能回答的。比如,如果真的是一个时代一种救法,那会不会将来又会有个新时代,到那时又会有一个新的救法?然而我知道这种想法已经近乎异端了,于是就用“启示录都说了谁再加添什么就弄死谁”来解释(或堵死)这个问题。
不过还有问题:既然律法废除了,那为什么主耶稣说他来是要成全律法,而不是废除?而且,保罗为什么说亚伯拉罕也是因信称义的?希伯来书信心英雄榜为什么说旧约圣徒也都是因信称义、赖恩得救的?我们得救到底是因为神的恩典,还是我的“相信”呢?!
归根结底就是说:旧约和新约到底是统一的一本书,还是分裂的两本书?
这些困惑,对我而言,就是在学习了圣约神学后才基本解开的。而上面的红色问题背后隐含的问题,我想,恰恰就是反对圣约洗礼的宗派与其它宗派的洗礼观之所以不同的前提。
我说“其它宗派”,没有单说“长老会”,因为实际上坚持婴儿洗礼的绝不仅仅是长老会。即便不提天主教,新教里的圣公会、信义会、卫理会、长老会等都是施行婴儿洗的。但如今我是长老会的牧师,所以我只说长老会的洗礼观。
这个隐含前提就是:反对婴儿洗礼的宗派基本上是在认为,新约没有明确重申的,就都废除了。而长老会认为,新约没有明确废除的,就都留下了。
就是说,长老会认为,既然割礼就预表着洗礼,那从圣经的统一性和历史的统一性来看,两者都是进入圣约、进入神国的仪式,那么旧约割礼是给婴儿的,新约洗礼当然也可以给婴儿。而反婴洗教会却认为,新约没有明确说要给婴儿施洗,所以就不应该给婴儿施洗。
对此,加尔文说得好:新约也没明确说过要让妇女领圣餐,那姊妹们要不要领?
再通俗点儿说,长老会的神学观是黑名单:法无禁止即自由;反婴洗教会的神学观是白名单:法无规定即禁止。
很明显,这两种观点就是“左右的对立”。从宗教改革史来看,如今反对婴儿洗的教会的很多思想,就来自当年“不断革命”的重洗派,所以他们的“左”(在这里“左”就是指不断革命、不断解构)并不只是体现在洗礼观方面,也体现在他们的教会观、教育观、政治观等诸多方面。
至于正面从圣经、神学和历史来论述婴儿洗礼的文章,推荐大家直接阅读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第四卷第十六章:婴儿洗礼最符合基督所设立的圣礼,以及这象征的性质。
同时我也希望以上论述,不要单单被看成是在讨论洗礼问题,因为洗礼固然重要,但正统教会都承认:人得救不是靠受洗。
所以,说这些的重点和目的是:愿弟兄姊妹好好思考今天的主题经文,就是主在门徒禁止婴孩到他那里去时,为何会“恼怒”?为何特意说孩子属于天国、神国里正是这样的人?你还应该注意到,为了防止被人解释为他仅仅是在打比方,主耶稣还特意抱起孩子们,为他们行按手礼,然后祝福、祷告。
的确,司布真牧师在解释这段经文时说:“我没有看到一个‘水’字。”意思是这不是婴儿洗礼的证据。但莫非他的意思是可以行按手礼,却不能行洗礼?可以祝福,却不能行洗礼?可以祷告,却不能行洗礼?婴孩可以进神国,却不能受洗礼?
不过我绝对承认,从“反对婴儿洗礼”转变到“认同圣约洗礼”是一个非常、非常、非常艰难的过程,因为我自己走过这条路。所以我不愿要求我们教会里弟兄姊妹立刻认同这一思想和做法,除非他是正式的同工。我愿意陪大家走二里,走二十里,走二百里二千里,甚至走一辈子。哪怕到天堂后你还是不认同,我们都在天堂本身也足以说明,这个问题并不是非解决不可。
当然,感谢主,实际上我们教会的弟兄姊妹很快都认同了。这几年来,已经有很多很多家的孩子接受了圣约洗礼。
也是在几年前,当我在成都听到胖牧讲基督教教育时提到,圣约洗礼是合乎圣经与传统的基督教教育的根基之一,其他的洗礼观不能坚强支持真正的教育观……说实话,当时我是非常不舒服的。
但如今我愿意承认:正是这种不舒服,让我开始认真面对这个问题,然后思考这个问题,并且在神的带领下,最后解决这个问题。
所以,如果我今天的证道也让一些弟兄姊妹觉得不舒服,我只能说:愿神将曾经感动我的灵,加倍的感动你们。愿神使用这样的不舒服,引导大家进入宽广恢弘的天国福音之道。
因为的确,就基督教教育而言,如果你不主张“基督徒的孩子默认就应该受基督教教育”,那么法老就会主张“国家公民的孩子默认就应该被国家教育”。或者说:当身为基督徒的你竟在法老和上帝之间声称“中立”的时候,你已经表明其实你并不中立,而是倒向了法老。
所以一个尴尬的事实就是:法老和他的精神后裔们的确非常欢迎盛行于基督徒中的这种逻辑,那就是:等孩子们长大后自己做决定吧。而在他们不知道怎么决定前,先别进神国,先在外边的厉害国呆着,接受义务教育吧。
这种尴尬又危险的呼应,我想是每一位基督徒都不愿看到的。
然后我一定要在这里加一段声明:我无意冒犯任何不接受圣约洗礼观的弟兄姊妹,我也深知他们中有很多坚贞勇敢的圣徒,虽然不同意圣约洗礼观,却也是基督教教育的参与者和推动者,是我的前辈和战友。
实际上我不得不承认,就是在长老会里,堂而皇之把孩子送到法老那里去的也大有人在。而不认同圣约洗礼的教会里,却有很多人坚定地选择带领孩子逃离法老,投奔基督。
所以,我希望以上这一部分的解经可以被理解为,我的首要、甚至唯一目的只是在向长老会里的弟兄姊妹们简单解释我们的洗礼观与我们的教育观之间具有怎样密不可分的联系。绝不是为了挑起纷争,去争论这个已经争论了几百年也没有定论的问题。
当然,如果我的解读也能对别的教会的弟兄姊妹有所启发,也是我乐见的。但我不希望你拿着我的讲章去质问你尚不接受圣约洗礼观的牧者和弟兄姊妹。请你一定不要这样做。
我的重点是:救救孩子!而唯一救孩子的,就是主耶稣!只要你愿意让孩子受主内教育——无论你是出于什么神学——我们就都是战友。主呼召小孩子到祂那里去,得拯救,受教育。这是各个宗派里认同主内教育的教会和肢体的共识。更直白地说:我们共同的敌人是魔鬼,是世俗,是法老——而绝不是弟兄姊妹。
“让小孩子到主这里来”的法律依据
曾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也谈到基督徒孩子受教育、进教会,也就是“让小孩子到主这里来”的问题,但主要在探讨现行法律对此的规定。这是一份很好的资料,我引用在下面:
未成年人合法信仰宗教及参与宗教活动的法律依据
最后我要说的是:以上这些圣经的、神学的、逻辑的、法律的分析,懂与不懂不是特别关键——关键是要像主耶稣说的那样:我们要回转像小孩子,要对主的话单纯信靠。
而主的话就是:“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
愿我们共同努力,负起责任,靠着耶稣,帮助更多的家庭、更多的孩子到主这里来!好让我的经历、缪缪的悲剧不再上演!
最后让我们以一首诗歌来回应:
(词曲:小敏 唱:暮云 钢琴:小艺 吉他:小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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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暮云的半导体):救救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