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巴谷在圣殿吟唱的流离歌

2017年 3月 21日 1336点热度 0人点赞


3月16日那天我曾发了一篇和“316”多少有点儿关系的文章(点击查看)。一个有趣的事实是,高德纳选取的仅仅59节经文样本(不到全部圣经经文的五百分之一)中,和这次“诗篇问题大讨论”有或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竟然就有5节之多。如果考虑到不少经卷并无三章十六节因此需要就近选取,那么相关经文可能还要更多一些,比如拉3:11。


西 3:16当用各样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教导,互相劝戒,心被恩感,歌颂 神。


提前 3:16大哉!敬虔的奥秘,无人不以为然:就是 神在肉身显现,被圣灵称义,被天使看见,被传于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荣耀里。


提后 3:16圣经都是 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


彼后 3:16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讲论这事;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


哈 3:16我听见[耶和华]的声音,身体战兢,嘴唇发颤,骨中朽烂;我在所立之处战兢。我只可安静等候灾难之日临到,犯境之民上来。


而旧约中最相关的,大概就是哈巴谷书这节经文。本章的第一节和最后一节分别是:


哈 3:1先知哈巴谷的祷告,调用流离歌。

哈 3:19主耶和华是我的力量,他使我的脚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稳行在高处。这歌交与伶长,用丝弦的乐器。


虽然末尾一节明显是化用了大卫的诗 (诗18:33他使我的脚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在高处安稳。)但通篇仍是全新的、耶和华给哈巴谷的默示。


唱诗,本就是祈祷的一种形式,在这种情况下,甚至你说就是“唱得比说得好听”怕也无妨。哈巴谷的祈祷诗和流离歌就给出了一个很好的例子。这歌还要交给伶长,还要用丝弦的乐器——这是干什么?如果你对圣经足够熟悉,就知道这个句式在诗篇中是反复出现的,意思就是让伶长去教利未人(甚至百姓)唱这诗歌。


可能又有可爱的弟兄会说:这是哈巴谷个人的唱诗不是公共崇拜!即便教别人唱也肯定是用在家里或者典礼反正就不是公共崇拜!


然而,正像我之前说的,解经问题,常常是七步之内必有解药的。这次连七步都不用,一步就好:


哈 2:20惟耶和华在他的圣殿中;全地的人,都当在他面前肃敬静默。


如果不分章节的话,这一节跟第三章本就是连在一起的。哈2:20,是很多教会(特别是改革宗教会)主日开始敬拜的“宣告语”,意思就是下边要开始公共崇拜了。这个理解和应用都是很正确的。所以下边哈巴谷的祈祷诗,就是他自己,或者他带领利未人,在圣殿的公共崇拜中唱的诗,调用流离歌,配以丝弦的乐器。


可是,这就尴尬了——对于相信“唯独唱诗篇”的弟兄姊妹而言。这是大卫之后吗?显然是。这是公共崇拜吗?显然是。这是诗篇吗。显然不是。这用乐器了吗?显然用了。


我已经说过,当你们把一个绝对性的全称肯定命题(大卫之后基督复临之前的公共崇拜只能清唱诗篇)当做flag立起来时,你们就要做好不同意这种断言的人,一个不行还有一个地给你找反例。而且找出来的那些,其实你们一个都没有真正解答清楚。


因为你们的核心技术,就是一种自以为自洽的归纳式理论,基于“这是耶和华吩咐的”、“那是耶和华吩咐的”……


但是,虽然其中有很多论点论据我们也承认,但只属于你们的那些特色解经,真的只是你们自己所以为的,并没有在哪怕改革宗内部取得普遍共识。并且你的以为,仍然需要接受众弟兄们合理而善意的询问:你以为你以为的真的就是你以为的吗?


你们的以为,有那么一些实在是不那么好的,因为你在此处对于“耶和华所吩咐的”之解释,会跟彼处你们以为的“耶和华的吩咐”打架。就是说你们的解释并非始终都能自洽。比如你们对诗歌规范性的强调已经超过了对话语规范性的强调,事实上已经在主张“唱得比说得好听”,并已经开始或明或暗地声称,这是因为“音乐有其特别的能力、对人影响更大所以要严加约束”之类。这种声称,已经不能完全用路德和加尔文音乐素养的巨大差异来解释了,反倒更像是因为不了解而产生的恐惧。这是太高抬音乐了呢?还是太贬低话语?但你们对两者态度的不一致,是已经连你们自己都承认的了。


你们将自洽的上帝和祂的启示解释的这么不自洽,却反倒认为这是一种光荣:不管自不自洽,我们就这么领受,就这么应用,就这么悲伤,就这么愉悦。你们在这个意义上,可能以为自己是在践行德尔图良所说的“因为荒谬,所以相信”。然而这名言本是针对基督教信仰之核心的“我主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死而复活”而说的,如果用在其他地方,比如诗歌和乐器,那就是教义的越位,即一位弟兄所说的“将教规上升为教义”。因此包括我在内的弟兄姊妹才好心劝你们说:弟兄啊,这么干有些危险啊,因为这好像是在主张第六大唯独了。


看来你们真的是不太在意逻辑的。你们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不断地在证明这一点。比如当我提醒你们:重建圣殿时以斯拉带领会众就唱了非诗篇的诗歌。你们说那是典礼,不是公共崇拜。然后我又说那典礼持续了至少七天,因此其中必有至少一天是公共崇拜,你们又说那他们唱的诗歌“实际上”和诗篇一样,因为诗篇有好多种引文,字句可以不相同。


话都说到这儿了,还有什么必要辩论下去呢?因为你们大可以说所有在公共崇拜中唱过的诗歌“实际上”都是诗篇。退一步说,我们所主张的,不也正是唱诗不是要拘泥于诗篇字句本身,而是要符合其精意吗?这样你们的自辩反倒是给我们提供弹药了。


还有,弟兄们,你们的确是在主张“唯独诗篇”的,所以请不要将这个主张偷换为更加属灵政治正确的“唯独圣经”。因为退一步说,你们也不过是在主张“唯独(符合你们解释的)圣经”。而你们的解释,请问,别人可以不认同吗?


至于“希伯来书的作者为什么‘舍近求远’反复用诗篇来证明基督”,这有那么难理解吗?《希伯来书》的卷名不是已经给出答案了吗?这书卷是写给希伯来人的,当然就要用他们从小就熟悉的天使、摩西、麦基洗德、律法、献祭、诗篇等背景来论证基督啊!


所以同样道理,保罗在写给外邦基督徒的书信中,就不大可能突然脱离受众的外邦背景和书信主题的上文下理去凌空探讨起敬拜学来。他提到“诗章、颂词、灵歌”的时候,并未假定外邦人都读过七十士译本,何以你们要如此假定呢?好比保罗如果在那时写信给中国的信徒——比如《长安书》——里边若是提到“诗曰……”,如果不加声明,中国儒生信徒一定下意识地认为这是指《诗经》了,这就叫文化背景。所以他如果想说诗篇,他大可以直截了当地说“正如经上记着说”、“正如大卫的诗里说”,就不至于引起今日这些误会了。然而他的没有如此说,反倒是在强烈地暗示,他是在对外邦信徒不加声明地援引当时已经在至少外邦教会开始传唱的诗歌,比如提前3:16的《基督颂》,腓2:5-11的《基督颂》。并且在提到“诗章颂词灵歌”的弗5:19之前的弗5:14,保罗就已经援引了一首很可能早已在当时教会传唱的诗歌:


弗 5:14所以[主]说:“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这节经文,就多有神学家(比如约翰·麦克阿瑟)认为是下文5:19所指的、已经在教会传唱的诗歌的一部分。《每日研经丛书》也这样说:


几乎可以很确定的说,这是早期教会的一首诗歌,因为这是诗句。很可能这是从一首洗礼的诗歌来的。在早期的教会里,所有的洗礼几乎都是成人。他们都是外邦人归入基督教,洗礼时要有认信。或许这是他们从水里上来时所唱的诗句,象征他们从外邦人的沉睡,进入基督教清醒的人生的过程。


另一种的说法,这些诗句是一首诗歌的一部份。这首诗歌是有关,在最后的一次号,向全地吹响的时候,天使长召聚众人。于是大觉醒的时候,众人要从死的睡眠中苏醒,接受基督永远的生命。


这些事都是猜测,不过有一件事似乎是确定的,当我们念这些诗句的时候,我们在念教会所唱的最早诗歌里的一首的残片。


而你们对此类证据的反驳,只有一条:你怎么证明这用在公共崇拜中了。我并不想指出,举证责任或许也可以在你们:你们怎么证明没有用在公共崇拜中呢?除非你们已经假定,保罗在建立外邦教会时,一定是已经先教导他们怎么唱诗篇。可是耶路撒冷会议决议中明确要吩咐外邦信徒的内容中,实在并未包含这一条。


至于你们的“预告和正片一样好甚至更好”、“天上虽然能唱但地上就是不能”等观点,因其太过奇特,我也是无力反驳了。我只能说,能相信这些,也就做好了相信更离奇逻辑的准备。我对此能说的只好还是那句话:你高兴就好。


虽然说了这么多,快结束时我还是得强调,就像我在前几篇文章中一直在反复强调的一样:有逻辑瑕疵,不是致命问题(谁的逻辑完全没瑕疵呢?)。甚至根本没逻辑,从整个救赎历史来看,也不见得就会导致教会灭没——否则我们何以见得是唯独靠恩典得救的呢?


所以,跟你们的讨论,逻辑只是工具,并非目的。当我提到你们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时,是提醒而不是指责。不要过敏,不要抓狂。


比如,所谓“边界条件”,不过是在说,你们在自己的共同体内部,的确可以有更高的自由度去解释你们的信念,甚至可以说这一点对任何共同体都是适用的。只不过,不要越过边界。比如,灵恩派就是喜欢说方言,那么你在自己家、自己教会说就是了,你高兴就好——但你不要跳出来指着别人和别人的教会说“不说方言就不是被圣灵充满所以就不得救”。同理,你们就是喜欢唯独唱诗篇,那么你在自己家、自己教会唱就是了,你高兴就好——但你不要跳出来指着别人和别人的教会说“不只唱诗篇就是献凡火就是不遵守神的吩咐就该被击杀”。


愿你们对于良心自由之界限的理解,至少不低于《奥格斯堡和约》和多数灵恩派的水准。


当你们只在自己的边界内做事时,你们对于“应该唱诗篇”的维护和论证,可以说大多数都是很好的,甚至也是我们常常拿来直接用的,用来教导弟兄姊妹唱诗篇的好处。这是问题的另一个重点,就是说,我们从来没有反对过唱诗篇,我们反对的是“唯独唱诗篇”,正如一位姊妹所打的比方:当你们将可以献羊也可以献鸽子限定为只能献羊时,你们就已经是在改变一些不应改变的东西了。


换言之,我们理解你们在说什么,可是你们常常并不明白我们在说什么,也就是我说的,起初是不想,后来是不能。因为你们已经在自我搭建的小生态环境中得着满足了。只不过你们这个小环境,实在不具备足够的冗余度和复杂度,去容纳神所启示的各从其类和十二支派。


当然,我知道说凡火的还是个别人,并且知道至少齐牧师和他的教会没有这么说过,前两天和我有过一个回合讨论的孙弟兄也说自己没有说过。对这些我都完全相信。总之,对“唯独唱诗篇”问题的一切探讨,除了凡火问题,都在可接受范围内。而凡火问题就是一个边界问题,我仍要用“凡火哥”来指代这个或这些人(但当然不是齐牧师或者孙弟兄),并且要继续以严肃态度来对待这种杀气腾腾之辈,尽力挽回已经被凡火哥们败坏了不少的改革宗名声,在他们把改革宗变成清真改革宗之前。


愿他们悔改。


如果抛开凡火问题,整个“唯独唱诗篇”问题的讨论,当然是益多弊少的,既然我们的得救、称义、成圣,都是因着唯独恩典、唯独基督,而不是唯独逻辑或唯独诗篇。我近来所写的几篇短文,无非是带着善意(即便措辞和你们一样严厉),盼望我亲爱的弟兄姊妹们,在自己人面前,不必顶盔贯甲,严阵以待。放松一些,淡定一些,笑一笑,别控制。我虽然盼望你们明白洞外还有大地,井上还有蓝天,但如果就是不明白,那么我就不再说什么了,就像我不会逼迫教会里可敬可爱但又有点儿固执的老姊妹去使用智能手机。无论如何,我们仍旧愿意放下争论,拥抱我们的弟兄姊妹。这是哈巴谷这个名字的意思(原文即:拥抱),也是保罗靠着圣灵吩咐我们的,对一切只吃素菜、严守节期、难忘割礼、只唱诗篇但又真是弟兄姊妹之肢体的应有爱心及其适切表达。


(完)


前情提要:

无逻辑,不辩论,无相爱,不逻辑。

《无逻辑,不辩论,无相爱,不逻辑》的后续,以及“献凡火”问题

再论“唯独唱诗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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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暮云的半导体):哈巴谷在圣殿吟唱的流离歌

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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