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鲁滨逊漂流记》

2019年 4月 27日 2394点热度 2人点赞

作者按:《鲁滨逊漂流记》是常见的名著,可是其重大意义未必尽人皆知。今年是这本书出版300周年(首版于1719年4月25日)。我自己重读之后也很有感动,深信如果想培养真正的圣骑士或男子汉,这本书对基督徒而言非常重要。特将读书会我分享时的录音整理出来分享给大家。愿基督教教育从业者都能开始重视此书。全文约一万字。


《鲁滨逊漂流记》,情节生动,老少咸宜。类型方面可以算是“奇遇”故事,有漂流,有冒险。这种故事类型可以上溯到《奥德赛》。


普遍认为笛福是结合了当时的一个真实事件创作的本书,就是有一个苏格兰水手在南太平洋一个荒岛上被困了四年。笛福很可能参考了这个故事,不过把时间大大延长,让主人公在荒岛上一共呆了28年(书友补充:28年2个月零19天),离家一共35年。归来显然已经不是少年。

 

这本小说开启了一种类型:荒岛求生。就像《肖申克的救赎》启蒙了《越狱》这种“逃脱故事”。《鲁滨逊漂流记》算是同类故事的开山鼻祖。我小时候看的时候,就是当个猎奇故事,专看里边一些奇怪的地方,战斗,冒险,而那些平常的生活细节直接跳过。但现在看觉得那才是最有意思的。

 

因为那才是荒野求生能力。我想我自己的这种能力是很差的。因为如果韭菜麦苗都分不清,那很可能在野外很快就被彩蘑菇毒死了,万万挺不到第28年。不知道大家是否有这种能力,就是在野外,能像一个博物学家一样,看到这个花儿,这个草,就知道是什么。动手能力很强。

 

我觉得中国男生和外国男生最大的区别之一就在这里。动手能力,干活。不光是我,我只是尤其明显。我所说的干活,就是说能不能自己动手做个桌子椅子,马桶坏了能不能自己修好,能不能自己整理草坪。当然我们并没有草坪。甚至一些农活是不是掌握,会不会盖房子,如果回农村赶上人家盖房子,你除了拍照发朋友圈,还能帮着干点儿什么,哪个步骤你会。如果你被困在了山里,地震,堰塞湖,你出不来,能不能活下去。


我想到这些觉得挺恐惧。原来我们现在的生活都是一种“二阶”甚至“三阶”的生活,是在别人给你提供了大量半成品甚至成品的前提下的生活,你已经完全不知道事情的本相是什么。你给孩子讲“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问孩子粮食哪来的,孩子说超市来的,你啪给他一下,怒斥,怎么能超市来的,明明是中粮集团来的。你并没有比孩子高到哪里去。

 

书里有个情节,做面包,他英国人,要做面包吃。就像我们要吃馒头,馒头就是“蒸汽面包”。我是比较懒的人,我看到这儿的时候忍不住想,如果只是为了填饱肚子,做什么面包呢,那么麻烦,熬粥不就好了吗,他也有大米。(书友:在我心里这是一个无限麻烦的事)。不过书里给出答案了,因为他有近乎无限的时间,所以完全不怕麻烦。

 

大家是不是都中过电脑病毒?电脑完全崩溃,开不了机。那么什么人不怕中毒?大概两种,一种,因为他数据很宝贵,所以他早有准备,安全软件齐全,防护做的很充分。他不怕中毒。另一种,就是电脑只是用来打游戏看电影,不值钱,重装也没什么。他也不怕中毒。所以,有重要的东西要保护并且做好了防护的,他不怕。再就是没什么好失去的,他也不怕。


一开始的鲁滨逊可能算是后者?他喝了两年粥了,不想再喝,想弄个面包吃。这个很正常。

 

他这个人的性格很有意思,他是家里的幼子。老儿子。老儿子通常有什么特征?受宠。得到了足够的爱。得到足够的爱之后,他的表现通常是什么?被恩典充满,所以特阳光?不是。反倒更可能是被宠坏了。惯的。你看圣经里那个比喻,浪子的比喻,出去浪的那个儿子,是小儿子。完全不做任何准备,划船不用桨,全靠浪。长子一般来说有一种自居父亲继承人的状态,比较稳定。

 

鲁滨逊是家里的小儿子。他父亲是个什么性格呢?是从德国的不莱梅移居到英国赫尔市的商人。然后重点来了,从小就给他灌输一种什么呢,就是所谓“中产阶级”的价值观,太明显了,大段大段的,什么上层人有上层人的痛苦,上流社会你操心这个,担心那个。下层社会,你食不果腹,也谈不上是什么好的体验。中等阶层最好,他甚至援引圣经,上流人真是虚假,下流人真是虚空,不要让我太富以致为富不仁,也别让我太穷以至于去偷。

 

这一大段被后世正确地解读为是“中产阶级价值观”。可是,在今天中国,我们提到“中产阶级价值观”的时候,是这个吗?好像不是。读到后边尤其不是。浪子后来吃豆荚的时候,能叫中产阶级吗?已经是社会边缘人了。

 

你别看笛福写得是个猎奇故事、奇遇故事,并不是美剧某某某一家那种标准的中产阶级故事,或者英剧唐顿庄园之类显然的贵族生活,也不是我们的比如包身工、富士康打工仔之类的下层人民生活。可他这个猎奇故事,确实是个最标准的中产阶级故事。他所有的价值观都是他那个年代的,而且是那个年代的中产阶级价值观。


再具体点儿说:辉格党价值观。

 

笛福生活在1660年到1731年之间,他是很多重大事件亲历者。他经历过光荣革命,竭力捍卫威廉三世的王权。光荣革命这个事儿呢,就是托利党和辉格党,取得了一致。就像国共两党,面对日本入侵,就要结成统一战线。没了外敌,他俩自己掐起来。托利党算是保王党,辉格党就是标准的中产阶级党,代表商人阶层,市民阶层,清教徒,独立教会,不从国教者等群体。这叫辉格党。两党在面对天主教威胁时,那就团结一致保王,干天主教。不过在国内,面对王权问题,特别是没有天主教外敌威胁时,保王这帮和辉格这帮,意见是很对立的。辉格这边,比辉格更极端的那群独立派,克伦威尔,可是曾经杀掉过国王的。

 

笛福的父母都是长老会信徒。当我提到长老会,你就应该知道当然是辉格党这边的。就好像今天,如果你真是个基督徒,你在美国比较可能会投谁的票,那就是共和党。跟基督徒价值观比较吻合的是共和党。不见得你完全同意他们的所有东西,但因为你非常厌恶奥巴马和民主党,所以你投共和党的票。所以你不是喜欢川普,而是太讨厌希拉里。

 

道理就是这样。他从小在长老会学校长大,也没有上大学,在教会全职服侍了几年,后来就去工作,什么都干过,做贸易,经商,当砖瓦厂经理,履历很杂,社会大学毕业。但后来就开始写政论,成了很有名的作家。然后就被托利党一个领袖罗伯特·哈利赏识,这是他的贵人,提拔他,搞了个《法国时事评论》。不过你需要注意,他是辉格党啊。所以这一段经历其实是为生活所迫,多少有那么一些投敌的意思。

 

59岁时他写了《鲁滨逊漂流记》。其实在世的时候他已经名满天下,但主要是以政论家的身份。但让他赢得身后名的是这部小说。所以他并不是年轻气盛时写的猎奇小说。59岁的人写东西,成熟老练,绝对是有话要说的。他写的这部小说,到底是要传递什么三观呢?

 

鲁滨逊自己讲,从小这个中产阶级价值观的教育是怎样怎样,可他自己天性喜欢冒险,就是渴望出海。以前我就谈过这个问题,好比你现在欠一大笔钱,还不上,在国内挣死工资肯定还不上。那现在有个机会,出海三年,去智利钓鱿鱼,回来后不仅债能还上,还能发笔大财。那么你去不去?大多数人可能还是不去的,宁可在这儿坐吃等死,福报996,五险一金。乐土重迁。

 

冒险精神从哪儿来的呢?英国人这种非得出海的劲头哪来的呢?你别看英国现在给人的印象很腐,很二,娘中带刚,但曾经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彪悍的民族。还记得英国史吗,他们的民族构成,起初是维京人,丹麦的海盗征服过它,后来日耳曼的蛮族入侵,再后来法国的诺曼公爵入侵,这些都是曾经地球上最配得上“战斗民族”四个字的那帮人,英格兰民族就是由最能征善战的这帮人融合出来的一个民族,然后这个民族又虔诚地信上帝,信到后来又跟天主教决裂,信的是新教,深受加尔文主义影响,而加尔文宗又是新教里最强烈地持有那种天命观,那种征战精神的一支,长老会、清教徒,都是加尔文主义者。所以大不列颠是这样的一个混合体。如果你想了解什么叫做勇武,什么叫做蛮族精神,海盗精神,就去看看纵横七海时代的英国历史。当然,这些精神,在我们这儿一般叫做殖民主义,这个词这么表述就已经像个贬义词。可是从他们的角度,这是冒险,荣耀,开疆拓土,发大财。同时敬畏上帝,深信正邪不两立,一定要征战。

 

你如果想理解这种价值观到底怎么回事,最好的入门读物,《鲁滨逊漂流记》。你得知道我们在谈什么。什么叫做真正的英国范儿,什么是圣骑士精神,就是鲁滨逊这样的人。

 

有一个不同意这种观点的人,乔伊斯,写《尤利西斯》那个,大家看过这书吗?这是文艺青年必须看,又实在看不下去的书。“尤利西斯”就是“奥德修斯”的拉丁文名字,这本书主角叫布鲁姆,写的就是他极其庸俗无聊的平凡一天。啥都不是的那种人,纯粹的都柏林屌丝。可是书名却是以那个用木马计攻陷特洛伊的大英雄命名。内容也是模拟奥德修斯的十年冒险,某些平常的或者荒诞的情节,都是对应史诗的相应部分的。于是格外凸显了现代的荒谬性。

 

就好比吧,我写个东西,写的就是我的平凡一天,但我故意起个名字叫《出埃及记》。我就在房角石坐着,点了一杯红茶,然后我拿蛇杖形状的茶匙搅一搅,吹口气,红茶分开了。你懂这个意思吧。但如果你不知道什么是《出埃及记》,你就会觉得莫名其妙,写这个干什么,你这是有病吧。但你要是看过你就知道我想说什么。服务员名字叫法老,我说哎法老,再上杯咖啡,然后咖啡变成了血。

 

就这样,这就叫解构。乔伊斯玩儿的很溜。他算什么范儿呢,左翼,反传统,解构。所以他酸溜溜地这样评价《鲁滨逊漂流记》:鲁滨逊这个人,就是传统的帝国主义者、殖民主义者、死硬宗教徒的最典型的象征。乔伊斯对鲁滨逊的形容最有意思,大概意思是说他“冷漠、迟钝,但是有效”。

 

很多人对当年的英国人就这个看法。很冷,没有情感,但很有效。很敬虔。没人味儿。但你看下去就发现,鲁滨逊不是没人味儿,只是他的人味儿比较深沉内敛。

 

他这个小儿子跟父亲谈,要出海,父亲就一顿大骂,又痛哭流涕,也不能挽回他的心。很快他就被那帮水手骗上船了,方法是老套但有效的:你不用付船费。

 

水手,对我们这种大陆文明里的人,已经很正能量,很勇武了,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甚至接近我们幻想中的圣骑士。但在当时的英国,水手差不多就是人渣的代名词,绝对不敬虔,坏,吃喝嫖赌。当年的水手就是到处沾花惹草,因为海上孤寂,天天在船上,不可能天天下象棋斗地主吧。是连辉格党都没有资格加入的人,最底层,没有文化。但航海还不能没有这帮人,就像南北战争前对待黑奴,甚至北京上海面对外地人,你离不了,你还讨厌人家。笛福年间的水手就是这种人。

 

鲁滨逊虽然混迹在水手中,可自己觉得自己受过教育,出身高贵,因此并不算是他们中的一员。但水手的那些恶劣行为他也全都沾染了。就像奥威尔,他同情共产主义运动,也参与其中,甚至曾经化妆后委身在码头工人里参加活动,但被警察审讯时,他的伊顿公学口音就出卖了他。鲁滨逊就类似这种。

 

所以鲁滨逊这样的人,并不觉得自己和那些水手一样。自己是去冒险,去开疆拓土。你看他第一次出海受挫时还后悔,我要是多学点儿航海知识就好了。但再次出海时还是不学。因为“出海”是一种情怀,就像唐朝,那必须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不去边塞怎么得了。情怀。英国人就是出海比较有范儿有情怀,就像唐朝出塞一般。出海,一个是赚钱,一个是打仗,但主要还是赚钱。

 

他出了几次海,都不顺,但他就是死性不改,好了伤疤忘了疼。一度在巴西安定下来,弄了个种植园,种甘蔗什么的,有个合伙人,发展的不赖,有了第一桶金。然后就又要出海,这次就终于出事了。他自己还说,真不吉利,怎么每次出海都是九月一日,然后就会出事。这个隐喻多好,开学的日子,就是出事的日子。你们知道每年九月十号是什么日子吗?世界预防自杀日。多有意思。

 

这次就出事了。船翻了,漂到了智利附近一个岛。但笛福写的有点儿乱,今天纪念鲁滨逊的那个岛就在智利那儿,但书里写的,好像是离赤道不远,加勒比海一带。书里说那个岛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就这个岛上困住了。

 

我自己在几年前,曾经有想法想写个穿越小说。倒也不是想蹭热点,主要是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或者两个问题,就是如果我穿越回去,比如回到大秦帝国,那我带多少兵,现代兵,能干掉他们?第二个是,如果我孑然一身,就带了脑子,现代的脑子回去,那我能否重建现代科技文明和政治文明?这两个问题。但越想越发现,问题很大。不是利用信息判断形势,比如有人拽我去投军,投谁,投项羽,我说那不行,别看他现在猛,马上药丸,我们得识时务,投刘邦。不是这样。而是我就偏要投项羽,看我能不能改变历史,能不能我说,霸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所以我们研究冲锋枪吧。这个可能性有没有。


其实可以说是没有的。

 

并且你并不需要穿越,你就想一下,你现在到中国最穷的什么地方,比如贵州最穷的山区,去那儿试一试。我们教会就有去那一带宣教过,大山里,海拔很高,全村人饮用水就是村口那个浑浊不堪的池塘,储存着雨水、地沟渗水、各种不知道什么水。刷牙都会把牙粘住。村民没有床的概念,都睡地上,妇女百分之一百二有妇科病,不少人得两种。人畜不分,人和猪在同一个屋檐下。没有猪圈。你可以想象那个状态。所有人的牙都有问题。粮食就一种,土豆,他们叫洋芋。

 

你说你去,你能做什么。你不用纵向穿越,你横着穿越,跨文化,去那个地方看看就知道了。你想独力重建文明?近乎不可能。所以教会就做了一件实事,满洲国对夜郎国的技术输出,就是给他们垒了火炕。这就多少解决了些问题,能缓解甚至预防风湿。

 

说这个的意思是,你就算是文武双全满腹经纶,去到一个岛上也没有什么用。岛的意思就是它是封闭的,被海水把它和外界隔绝了。资源有限。跟大陆不一样。黄泛区活不下去你可以闯关东,关东不让去还可以走西口。可你在荒岛上困住就没办法了。

 

书里的解法是:依靠那艘坏掉的大船。船员全死了,可是船上的物资还在。大船搁浅了,倾斜了,慢慢要沉下去,鲁滨逊就划着小船一趟趟往岛上搬东西。这是他的战略储备。所以后来他不断感谢,知道这是上帝的恩典。他一共搬了十三天,差不多搬空了,然后一阵风暴,大船彻底沉了。完全是恩典,他特别感恩。因为没有这些启动的东西,他根本活不了。

 

搬下来的这些东西里,什么最重要呢?大家看了吗?(书友:我觉得是那些麦种吧)这个的确重要,但那是他无意中种下的,他甚至都没有注意到那个口袋里有十几粒麦子。什么是他主动搬下来,自己知道重要,事实上也的确重要的呢?(书友:工具)对,工具,这是他自己明确说的,后来他也不止一次说过类似“我愿用四千银币换一只烟斗或一把铲子”之类的话。(书友:圣经)哦,圣经,这个太重要了,不过这个是他信仰的来源,不完全算是工具,物质的工具。

 

可能最重要的工具是枪和火药。他搬下来的那几百磅火药,大枪小枪,太重要了。如果穿越回中世纪,你只要有枪,是可以横着走的,太极拳,什么隔山打牛,都不好使。所以火药和枪是最重要的。

 

除了枪,我想第二重要的是酒,甘蔗酒。我个人喝一点儿酒但不抽烟,但我很能理解到了鲁滨逊那个状况下,烟叶和酒对他是很重要的,不让他抽烟喝酒,比较残忍。所以后来他在沉船上弄到一只烟斗,高兴坏了,因为这个自己做不了。后来烟和酒加一起还救了他的命,烟叶泡到甘蔗酒里边灌下去,把疟疾给治了。所以烟和酒很重要。咱们吉大地质学院有去南极科考的,要在那儿待一年。看过一个报道,在极夜时留守在那里打更是一种什么体验,当然那情况比鲁滨逊还是好太多了,但还是有可比性。极昼时好几千人,极夜时好多站真的就留一个人而已,两个不行,两个说不定一个把另一个杀了什么的。极夜活半年,那种情况下,什么最重要?还好大家没有说wifi,当然wifi重要,可光有wifi一定是不行的。无论你什么信仰,酒都是很重要的。漫漫长夜,三个月酒就喝光了,后三个月很难熬。酒起码能帮助你入睡。

 

还有什么最重要,刚才大家已经提到,种子。麦种,在这里是什么意思呢?你可以想想,种子,代表着什么。有一层外壳,里边一团物质,保存着生命的基因和密码,这就叫种子。别看它小,全部的信息都压缩在里面,到了合适的环境可以展开。基因就是信息。

 

种子可以形容很多东西。比如挪亚方舟。方舟就是个种子,灭世之前的所有动物都在里边,预备迎接劫后新生。特斯拉的老板马斯克,毕生梦想是想在火星上退休。如果现在把你弄到火星上,什么最重要?看过《火星救援》就知道,土豆。就是种子最重要。你说土壤,水,阳光最重要,这是扯淡。相对来说,这个还是好找,可是种子没有了就没有了,完全没有办法制造。在岛上你一切都可以做,可种子你做不了。他是抖搂那个口袋,种子无意中落到了山崖下边,第二年自己长出来了。

 

起初的两三个月最艰难,他吃什么?船上有一点儿吃的,饼干,不舍得吃,每天吃一块。所以头三个月他首先是采摘。后来才拿着枪,早上出去两三个小时打猎。打羊,打一种大鸟,还有掏海龟蛋。总之他起初采摘,后来打猎,再后来就养羊种地了。这是不是就是人类文明史的发展过程?

 

后来他开始自己动手做东西,做一张桌子就好几个月。因为弄不出木板来。后来他实际的方式,是把这么粗的树,慢慢磨,就弄成一块板子。说起来相当浪费。就这么做桌子做椅子。在山崖边搭了个窝棚,后来盖草屋,又升级成木头房子,周围围上篱笆,种上树,作成围墙。安全感一直不足,靠梯子出入。后来又往峭壁里边凿,凿出个山洞,凿的时候还遇到几次塌方,遇到地震。地震把他吓怕了,不敢进去住了,又不能出去,外边有风雨。总之这一段写的很生动。

 

所以到了后来就发现,采集和打猎是不能充分维持一个自循环系统的,还得种地放牧。他种地,还种葡萄,晒葡萄干,这是他最好的美食。

 

这是物质这方面的主线。

 

后来他有一种和人交流的渴望。走到从未去过的岛的西边,就看到食人生番。这其实也是上帝的恩典,他一上岛就在东边,没有去西边。可是野人是只去西边的,从来没来过东边。这很幸运。

 

他亲眼看到生番献人祭,吃人。他很恐惧,这种恐惧感完全控制了他。这也是个很好的隐喻,缺乏安全感,是标准的中产阶级病。你以为中产阶级就真没有上等人下等人那些忧愁?典型的中产阶级,标准的神色是忧心忡忡。他关心的东西多。今天股市跌了,一身汗。房价跌了,着急。工资,医保,哪个都影响他。不像三和大神,只做日结,无财可理,反倒轻松。

 

这叫中产阶级病。其实鲁滨逊比生番强大。但他后来才慢慢意识到自己比他们强大。所以后来抢来一个生番当仆人,就是星期五。你看过钢铁侠没有,他那套智能系统,就叫星期五。这里有典故的。

 

如果只有一个人,他孤独地生活,那你只能评价这个人的才能,谈不上他有什么德性。因为只有在人群中才能谈论德性,评价这个人是好是坏。一个人在岛上,什么叫好,什么叫坏?来了只羊,砰砰两枪毙了,这是好是坏?没有意义。只有在人群中,才能显明你是什么人,你怎么处理问题。假如他是个中国人,在岛上,后来又来了一个野人,怎么办?可能是把他给吃了。或者看他比我强,那我当宰相你来当皇上吧。反正我就会读书。我们一起治理全岛。满足于当个中层干部。

 

但那时的英国人不是这个范儿。鲁滨逊直接宣布,我是这个岛的总督,你们都是我的臣民。这听起来特别帝国主义,特别政治不正确。但这是可以解决问题的几乎最好的方式。他处理又一艘失事的船,船上下来一帮绑架了船长的人渣水手。处理的很高明,秩序感充足。

 

后来借助那艘船和被他制服的船员,他终于离开了岛,辗转回国,还要回了他那个巴西种植园。这一段也给我很大震撼,就是如果是现在,你消失了三十年,你的财产还能不能要回来,合伙人为什么不把钱吞了,为什么不给你做一笔假账,套现,借壳上市再退市,把钱转走。居然能还给你。而这竟然不是虚构的,而是当年英国那个世界性的贸易帝国必须有的契约精神,这个东西一定得存在。包括他感恩戴德的那个老船长,公开承认说挪用过鲁滨逊多少钱,算起来我还欠你七百多葡萄牙金币。鲁滨逊很感恩,说你这个钱我免了,不仅免了,我要是能要回我的财产,我每年还要给你一笔年金。当他这样善待人的时候,老船长也给他出了很多特别好的建议,后来财产不仅保住了,还增加了。你可以看到人与人之间的这种信用。你往巴西写一封信,人都不用去,对方就承认,对,这些年属于你的收入是多少,捐给修道院多少,交国王税多少,现在剩多少,怎么给你,怎么弄。这一段给我非常大的震撼。我觉得在今天这很难实现了。你的钱应该早就被人瓜分了,或者上缴国库。

 

下面重点来了。这是我小时候读的时候,从来没注意到的地方。这一次重看,我发现,讲信仰,讲圣经,居然是这么大的篇幅,完全可以说这才是主线。原来其他那些都是辅助这条线的。

 

鲁滨逊起初的人设,就是个不信上帝的浪子,只为了商业利益和个人野心去冒险。说他不信上帝可不是说他不去教会,而是说那对他来说只是个礼仪和形式,其实心里是不相信的。他出海遇难的时候还抱怨,为什么上帝不保佑我什么的。

 

到了岛上,一开始他就是穷极呼天。他先学会的是祷告。他不知道向谁求救,怎么讲,他就是地震的时候太害怕了,就求上帝救他。于是开始每天固定有祷告。


他的人生,决定性的转变,是得大病那次。应该是疟疾。热带最危险的就是淋雨,淋雨后热量又不能散发,病毒发作,内外夹攻,打摆子。越来越虚弱,不能吃饭,不能打猎,断炊,要死了。

 

在那之前他还做了个梦,梦见金光闪闪一个人,拿着长矛,非常恐怖的样子,就指着他,说话了,大概意思是:所发生的这一切,还不能让你忏悔吗?那现在取你狗命吧!把他吓醒了。那之前他是个牢骚满腹的人,总在想我到底做错了什么,我这么好的人,怎么就落到这般田地。抱怨。然而梦中的这个天使说,这一切都不能让你忏悔吗?是不是要了你的命你才高兴?他的心才突然打开了。他才注意到自己,第一,不知道感恩。跟你同船的十二个人,十一个死了,就你活了下来。你不知道感恩。而且你上岛来,你竟然还有启动物资,大船里那些东西,让你能维持生命。你不知道感恩。想到这儿他就开始害怕了。

 

后来得病那一次,他再细想,从小自己如何违背父母,坚决要出海。出海,上帝给过他教训了,连续三次,每次九月一号出海,船就会沉,你上哪哪沉,自带翻船体质,扫把星一样的人。你还出海。上帝没有提醒过你吗?记吃不记打。他再想到自己如何和那些水手鬼混,甚至参与贩奴之类勾当,什么坏事你没有干过,你还敢说你没有罪?他在那时候才真正认识到自己是罪人了。

 

在得病的时候,他在箱子里找药,找到了几本圣经。开始只是有用没有全往下搬顺便拿下来的,如今才觉得如获至宝。他在圣经里读到一句话:你若求告我,我就必拯救你。他起初还想,拯救我?那就是救我脱离海岛,回到英国,回到故乡吧?后来得大病,快病死的时候想到那个烟和酒的办法,冲击疗法,治好了疟疾,他才明白,上帝把你从病中拯救出来,这不也是拯救吗?这一次他学会赞美了。后来又读到,耶稣基督已经被上帝高举为以色列的救主,他彻底降服,悔改信靠。

 

你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这是一个人相信上帝的完整过程。先有祈祷,再有感谢,后来认罪,然后相信,赞美,读经,认识救恩。靠着神的恩典,他成了个自我启蒙的基督徒。真正让他二十八年活下去的,并不是他的小农庄搞得井井有条,而是他每天开始固定的,三次读经祷告。他自己写的,他成了与上帝有直接关系的人。这其实就是五月花号那几十个人登陆北美之后的那个样子。只不过他是一个人。清教徒就是这个概念。

 

所以后来鲁滨逊那个状态,早上起来,先读经祷告,然后提枪出去,打猎两三个小时,下午伺候葡萄园,摘葡萄,做木工活,种地。他现在的身份终于确定了。他首先是个圣徒。其次是个猎人,猎人其实就是军人。然后他是个农夫。因为没有其他人,所以他第四个身份不明显,就是他还是个商人。所以他就是个集圣徒、猎人、军人、农民、牧民、商人于一身的一个人,简直就是英国和美国的化身。这就叫清教徒,这就叫帝国主义者或殖民主义者,这就叫圣骑士或者大丈夫。

 

他什么都能干。这里的“什么”,你发现,没有一个是中国人看得上的。吟诗作赋,对个对联,他整不了。他不是做题专家,估计我们的中考他都过不了。他不是不识字,他识字只是为了看懂圣经,能记账。其他那些我们觉得高明的,对他都没有用。我们看为有用的那些,没有一个对他有用。书本知识根本没有用。让他在岛上活下去的,是虔诚信仰和健全常识。这才是一个人在世上安身立命的真正办法。如果你不信圣经,一个人在岛上,你就是熬日子,没有意义了。他是在岛上悟到了上帝的恩典。把我放在这儿,是为了洗净我的罪,让我认识上帝,让我在这里能生存下去,成为一个不一样的人。如果是一个什么都不信的人,在这个岛上,即便挨下去了,也会变成白毛女一样。很苦毒。忍辱偷生,我终于活下来了。你还记得金庸写的那个吗,吃大枣活下来那个,裘千尺,那个生命力比鲁滨逊强太多了,四肢残废,就靠树上掉大枣,掉一个接一个,这么维持生命。我在想这个枣真是神枣,什么营养都有,不得糖尿病,常年不动,不但没死,武功还这么好。但她活下去唯一的理由是什么呢,复仇。如果没有仇人,她活不了了。


所以我的意思就是,人真正缺的,不是枣,而是圣经。就如同鲁滨逊缺的不是葡萄干,救他的不是烟叶和甘蔗酒,而是信仰,是上帝。所以后来离开岛后,他还能正确处理很多世上的问题,他与世隔绝,可没有与神隔绝,因为他读圣经,做男人该做的一切事,所以他智慧和能力尤胜世人,平息叛乱那次就是明证。敬虔信仰,健全常识,他都有了。隔绝28年,照样世事洞明,人情练达。

 

所以这次我最感动的,是看到了这条主线。而且这绝不是牵强附会,任何认真读完这本书的,你就会发现这就是主线,不断重复,强调,信仰怎么解决他的问题。他还是有很多问题想不明白,但他明白的那些已经足以让他得救,并在这世上活下去,并且是高贵地活下去,不是苦毒抱怨。

 

很多黄金时代英国的美好价值观,都在这本书里。我能说的就是这些。想要知道什么叫清教徒,什么叫圣骑士,什么是男子汉,什么是大丈夫,《鲁滨逊漂流记》是最好的入门读物。


谈谈《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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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暮云的半导体):谈谈《鲁滨逊漂流记》

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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