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 申命记系列(二十三)

2020年 1月 26日 2550点热度 2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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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申14:22】“你要把你撒种所产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
【申14:23】又要把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并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吃在耶和华你 神面前,就是他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这样,你可以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 神。
【申14:24】当耶和华你 神赐福与你的时候,耶和华你 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那路也太长,使你不能把这物带到那里去,
【申14:25】你就可以换成银子,将银子包起来拿在手中,往耶和华你 神所要选择的地方去。
【申14:26】你用这银子,随心所欲,或买牛羊,或买清酒、浓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买。你和你的家属,在耶和华你 神的面前吃喝快乐。
【申14:27】“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你不可丢弃他,因为他在你们中间无份无业。
【申14:28】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将本年的土产十分之一都取出来,积存在你的城中。
【申14:29】在你城里无份无业的利未人,和你城里寄居的,并孤儿寡妇,都可以来,吃得饱足。这样,耶和华你的 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引言
古人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意味着,耕种王的土地,就理当给王纳税。约瑟就曾代表法老,向埃及人征五分之一的税。曹操在许昌屯田的时候,向前来耕种的流民收二分之一的税(若用自己的牛)。
然而在预备征服迦南的以色列人这里,他们的王是耶和华。应许之地是这位王特别赏赐给他们的,故此,22-23节要求他们把田产和其他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献在神面前。
如此行的目的,是为了让选民“可以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 神”,也就是不忘初心,记得这应许之地是怎么来的。
十一的范围与缘起
不过有一种观点却认为,十分之一的奉献,仅限于从应许之地的农牧产品中征收。理由就是刚才说的那两节,只提到了农牧产品。五谷,酿酒的葡萄,榨油的橄榄,牛羊,都是应许之地的土地里长出来的,或吃应许之地的草长起来的。
这种观点进一步认为,如果是从事手工业或贸易,就不必拘泥于十一奉献了。当然最好奉献,具体比例可以自己酌定。
对此我不敢苟同。
实际上十一奉献并不是从摩西时代才有的。
早在王谷之战,亚伯拉罕杀败四王联军救回罗得的时候,他就向前来犒赏的麦基洗德献上了十分之一:
【创14:20】至高的 神把敌人交在你手里,是应当称颂的。”亚伯兰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来,给麦基洗德。
这“所得的”,应当是指战利品(不包括将要归还所多玛王和分给盟军的部分),这显然并非仅限于农牧产品。
希伯来书的作者更是据此明确指出,后世律法中的十一,是此处十一的“下位法”:
【来7:9】并且可说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藉着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
【来7:10】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利未已经在他先祖的身中(“身”原文作“腰”)。
与亚伯拉罕同时期的约伯,也时常献祭:
【伯1:5】筵宴的日子过了,约伯打发人去叫他们自洁。他清早起来,按着他们众人的数目献燔祭;因为他说:“恐怕我儿子犯了罪,心中弃掉 神。”约伯常常这样行。
这里特别提到他是“按着儿女的数目”来献。他有十个儿女。这可能也是在暗示十一。
再后来,亚伯拉罕的圣约嫡长孙雅各,在梦见天梯之后,醒来就许愿:
【创28:20】雅各许愿说:“ 神若与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给我食物吃、衣服穿,
【创28:21】使我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父亲的家,我就必以耶和华为我的 神,
【创28:22】我所立为柱子的石头也必作 神的殿,凡你所赐给我的,我必将十分之一献给你。”
这可算为“十一奉献”最早的法理依据,并且仍然不只限于农牧产品(即便雅各终生就是个农夫和牧民),因为他所说的是“凡神所赐给他的”,他都要十一奉献。
那么对圣约子民而言,我们拥有的一切,有什么不是神所赐的呢?
十一的媒介与用途
经文指出,原则上十一应该在耶和华指定的圣所奉献。这“圣所”的意思是什么,参看《圣所》这一讲。
通常的奉献媒介就是得什么就奉献什么,五谷,新酒,油,牛羊,都实物奉献。但摩西进一步指出:若是路途遥远,也可以折现,只带银子去。
这经文的规定本是一项便民措施,但后来好经让歪嘴拉比念坏了。他们规定,银子上若是有人像,就涉嫌偶像崇拜,不能奉献到圣殿里。然后他们就安排人开展兑换银钱业务,就是用合乎他们规定的银钱兑换百姓带来的五花八门的银钱。并且就在圣殿外院办这个业务。
耶稣洁净圣殿,针对的就是他们这个做法。他又拿一个银钱,特意问大家,上边的头像和名号是谁的?大家说是凯撒的,于是主耶稣明确指出了“政教分立”的原则: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
若是没有主耶稣亲自的归正与成全,我们今日的十一奉献也麻烦了。因为每张人民币上都有那个人。
26节继续指出,这十一奉献的银子,其中一项用途是爱筵。你可以和家人一起,按着分别为圣的随心所欲原则,想吃肉吃肉,想喝酒喝酒,就在神的面前吃喝快乐。
所以我们的神并非禁欲主义者。古往今来有太多人,有意无意想要比上帝更属灵。
27-29节指出了十一奉献的另一项主要用途,就是用来供应无份无业,全职服事神的利未人,以及穷苦人(“寄居的”和“孤儿寡妇”)。
28节的意思,照我来看并不费解,就是说在正常十一奉献之外,每三年要有额外的十分之一,专门奉献给利未人和穷苦人。
但也有人说,这里说的是,每到第三年,正常的那个十一奉献给利未人和穷苦人就行(而且还得是农产品(土产),连牛羊都省了),不用额外奉献十分之一。
对此我还是不敢苟同。因为其他经文提到,日常十一给利未人,这本来就是常例:
【民18:21】“凡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我已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所以赐给他们为酬他们的劳。
【民18:22】从今以后,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而死。
【民18:23】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担当罪孽,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他们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
【民18:24】因为以色列人中出产的十分之一,就是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我已赐给利未人为业。所以我对他们说:‘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
【民18:25】耶和华吩咐摩西说:
【民18:26】“你晓谕利未人说: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给你们为业的,要再从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为举祭献给耶和华。
【民18:27】这举祭要算为你们场上的谷,又如满酒榨的酒。
【民18:28】这样,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举祭献给耶和华;从这十分之一中,将所献给耶和华的举祭归给祭司亚伦。
所以申14:28的经文何必又多此一举呢?还是说这两段经文冲突了?
经文当然不冲突。是人心在冲突,想省下这每三年一次的“‘第二’十一奉献”,折合到每年,能少3.3%的支出。
当然,利未人得这十分之一,并非全然用于自己的生活。至少经文已经指出,爱筵的费用似乎是要从十一里出的。
并且利未人当然也要做十一奉献,就是献给祭司亚伦。这是亚伦的收入来源。并且我想亚伦也是要十一奉献的。
然后又有人指出,有一些人可以豁免十一奉献。当然他说的不是利未人和祭司。他说的是“没有收入的人”。比如寄居者和孤儿寡妇。
这个道理看上去没毛病。没收入当然就不奉献,没毛病。但是请记得,主耶稣曾经称赞一位奉献两个小钱的寡妇。她很可能就是没有收入的。这两个小钱是她从自己拮据的生活费里省出来奉献的。但耶稣并没有拦住她说你不用奉献,因为你没有收入,你一个靠别人施舍过活的人,怎么也学别人奉献啊,嘚瑟什么啊。相反,耶稣大大称赞她的信心,认为她奉献的比其他人更多。
这就提示我们:奉献的精意在于,要我们“可以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 神”,其次才是供应神家和工人所需。难道你不奉献,神的事工就黄了不成?利未人就饿死了不成?当然不会,但你就受亏损了,因为显明了你并不敬畏神。
故此,即便没有收入,操练奉献、也就是操练敬虔,仍是有极大益处的。这也是我们给孩子零花钱,然后让他们操练十一奉献的用意吧。
回到主题。十一的用途前边已经提到一些:爱筵,利未人,穷苦人。到了新约时期,教会使用十一奉献的方式与此相仿。加尔文在研究了初代教会对十一奉献的使用方式后,说:
“虽然有些法规将第四部分交给监督管理,但这并不表示这些法规是不同的。因交给他管理并非要这笔钱成为他私人的财产,让他决定花在自己或他所喜悦的人身上,而是要用在保罗所说的接待人上(提前3:2)。这也是格拉修和格列高利的解释。格拉修提出:监督被允许自己留下一部分的钱,唯一的用途就是要用在被囚的人身上和接待从国外来的人。格列高利说得更清楚:“通常使徒的教区在监督被按立之后,吩咐他将教会所有的财产分成四部分,即一部分分给监督和他的家庭好接待人;另一部分分给牧师;第三部分分给穷人,以及第四部分用来修缮教堂。”可见监督不许将任何部分花在自己身上,只是够他用在过俭朴的生活上。
(《基督教要义》第四卷第四章)
就是说十一有四项用途:
1:给长老(监督)和他的家庭,用来接待远人,和帮助被囚的人(不可挪作他用)。
2:给牧师。
3:给穷人。
4:修缮教堂。
大致上可以对应今天主题经文及相关经文的规定。并且这四部分的比例大致相当。当然各个教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有些浮动。
第一种是给长老(监督)。或者相当于给祭司。找长老和祭司的人当然很多,总不能让人来了吃不上饭。并且有一些有特别需要的人也只有祭司知道(比如有特殊疾病或缺乏的,被囚的)。长老(监督)更了解那些有特殊需要的人。
第二是牧师(可以约等于利未人)的生活所需。
这里可以给大家一个思考题,就是利未人的收入具体来说,应该是多少呢?
或许经文能给我们一些指引:
【民1:45】这样,凡以色列人中被数的,照着宗族,从二十岁以外,能出去打仗、被数的,共有六十万零三千五百五十名。
【民1:47】利未人却没有按着支派数在其中,
【民3:39】凡被数的利未人,就是摩西、亚伦照耶和华吩咐所数的,按着家室,从一个月以外的男子,共有二万二千名。
若当时平均寿命按80算,那么20岁以上,相当于能出去打仗的人数的利未人,大约一万六千五(去掉二十岁以下的)。所以,大约是三十六个有收入的以色列人供应一位成年在职利未人。假设每人收入每月1000,那么每月有100*36=3600给利未人。当然,利未人还要用这笔钱做加尔文说的那四类事情,因此,自己的收入只占大约四分之一,900,和普通以色列人奉献后的收入一样。并且他还要再奉献90给祭司亚伦。
当然这只是很粗略的估算,变数很多,比如当时的平均寿命大概不会到80。不过“利未人的收入大致和会众收入的中位数相当”,这个结论本身应该还是合理的。
如果考虑到圣殿修缮还有专门的圣殿税,不从十一出,以及每三年要有一年的十一奉献专门给利未人和穷人,那利未人的收入还要再略高一点。如果他还是利未人中的祭司,就更高一点。
这里不得不再次指出一个常见的误解。就是有人认为,教会的全职工人,就应该清贫,最好赤贫。越穷越属灵。理由(居然)是,保罗是白白传福音给人的,所以白白得来的,白白舍去。更猛的理由(竟然)是,你既然全职了,你当然信心大,你信心大,就应该靠信心生活,就是让乌鸦叼饼给你吃,而不是我们的奉献。我为啥不奉献?我信心小啊,我软弱啊。我弱我有理。但你必须刚强,仰望上帝和乌鸦。
保罗总这么被当枪使,实在让人觉得遗憾。因为圣灵借着他写的圣经明明是:
【林前9:7】有谁当兵自备粮饷呢?有谁栽葡萄园不吃园里的果子呢?有谁牧养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
【林前9:8】我说这话,岂是照人的意见?律法不也是这样说吗?
【林前9:9】就如摩西的律法记着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难道 神所挂念的是牛吗?
【林前9:10】不全是为我们说的吗?分明是为我们说的。因为耕种的当存着指望去耕种,打场的也当存得粮的指望去打场。
【林前9:11】我们若把属灵的种子撒在你们中间,就是从你们收割奉养肉身之物,这还算大事吗?
【林前9:12】若别人在你们身上有这权柄,何况我们呢?然而,我们没有用过这权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
【林前9:13】你们岂不知为圣事劳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吗?伺候祭坛的,就分领坛上的物吗?
【林前9:14】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
这话很难理解吗?什么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呢?什么又叫“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呢?难道神所挂念的是牛吗?不全是为我们说的吗?分明是为我们说的。
那为什么保罗接着又说:
【林前9:15】但这权柄我全没有用过。我写这话,并非要你们这样待我,因为我宁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夸的落了空。
【林前9:16】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
【林前9:17】我若甘心作这事,就有赏赐;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
【林前9:18】既是这样,我的赏赐是什么呢?就是我传福音的时候,叫人不花钱得福音,免得用尽我传福音的权柄。
这岂不恰恰是因为哥林多教会罪恶深重,嫉妒纷争、自高自大不说,甚至怀疑和否认保罗的权柄?!保罗因此才不对哥林多教会使用权柄。他还说:
【林前9:4】难道我们没有权柄靠福音吃喝吗?
【林前9:5】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姐妹为妻,带着一同往来,仿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并矶法一样吗?
【林前9:6】独有我与巴拿巴没有权柄不作工吗?
意思就是,像彼得等人一样娶妻,并且夫妻都由教会供应,本来也是他和巴拿巴的权柄,只不过他俩放弃了!
在别处他同样教导:
【提前5:17】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
【提前5:18】因为经上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又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
【加6:6】在道理上受教的,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
所以,保罗绝无今人那种牧师越穷越属灵、靠乌鸦供应最属灵的想法。他之所以在哥林多教会放弃这权柄,是为了避免“累着”他们(这话的意思各人可以思想。何以富得流油的哥林多教会可能会被“累着”):
【林后11:7】我因为白白传 神的福音给你们,就自居卑微,叫你们高升,这算是我犯罪吗?
【林后11:8】我亏负了别的教会,向他们取了工价来给你们效力。
【林后11:9】我在你们那里缺乏的时候,并没有累着你们一个人,因我所缺乏的,那从马其顿来的弟兄们都补足了。我向来凡事谨守,后来也必谨守,总不至于累着你们。
所以,保罗宁可在哥林多教会放弃自己得敬奉的权柄,少拿甚至不拿,是因为哥林多人的问题,而不是因为他不该得、不配得。并且,保罗之所以能叫人——特别是哥林多人——不花钱得福音,是因为一方面他自己织帐篷供养自己,另一方面,后来马其顿教会的吕底亚姊妹、禁卒等人供应了他,填补了其他教会(特别是哥林多教会)对他的亏欠。
因此,若有人认为全职的牧者、长老、执事和同工就应该清贫,甚至没有收入,就应该靠乌鸦叼饼来生活,还美其名曰是“单单倚靠上帝过信心生活”、“效法保罗不花钱叫人得福音”,这不但是妄言,更是犯罪。
在此我想引用我们教会章程中有关全职工人收入的规定。条文是说牧师,但适用于所有全职。
1-1. 堂会有责任供养主的仆人(提前5:17-18)。对牧师和全职长老的供养,称为敬奉;对传道的供养,称为谢礼。
1-2. 对牧师和全职长老的敬奉,以及传道的谢礼,应保障他本人及其供养的家庭成员所需,使其不因服侍上帝的家而陷入贫困,也不应超过相当于本地或本教会中等家庭收入的标准,以免使其陷入试探。
1-3. 敬奉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以本地区或本堂会的人均职工收入为基准的基本敬奉、职务敬奉、考虑家庭成员数量的家庭敬奉、重大危难时刻的特殊敬奉、年终敬奉,以及国家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用等。谢礼的组成也参照此标准。
1-4. 在牧师、全职长老、传道和其他全薪同工面临生活危难时,教会有责任尽力帮助他们;但教会不应为他们的敬奉、谢礼或薪酬,向会众发出单独的奉献呼召。
1-5. 供养主的工人是教会的职责,但牧师和其他全薪工人不应接受所在堂会会友单独的金钱奉献。接受会友的爱心礼物,价值较大的,应向堂会长老会备案,堂会长老会也可规定牧师接受礼物的限制。
1-6. 牧师在所牧养的堂会以外,因侍奉主而获得的一切收入(教导、演讲、写作及来自其他教会、机构和信徒个人的金钱奉献),均得视为在本教会蒙召而得着的供养,应定期向堂会长老会备案。堂会可以与牧师约定,将其中一部分视为对牧师的特别敬奉,其余部分归入堂会的奉献收入。
我认为,这是在我有限的认识当中,比较符合圣经总体意思的。刚才那个计算题,基本可以对应这里的“中等家庭收入”。甚至连乌鸦叼来的饼和牧者亲手所织的帐篷,章程也有切合实际的规定。我们也正在尽力执行这章程,尽管当然还有很多可以更加完善的地方。
第三是慈惠的事,就是供给穷人。这是教会的义务,在一个教会的会友中若竟出现营养缺乏以至于饿死的人,就是教会的奇耻大辱,更是罪恶。我们也设立了专项的慈惠事工,可以用于本会弟兄姊妹,别教会弟兄姊妹,以及有需要的外邦人。
第四种的“修缮教堂”。在旧约时期有专门的圣殿税,新约之后合并到十一当中,也合情合理。可以对应今天的教会房租。
总之,今天主题经文在最后特别指出,交当纳的十分之一,也是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申14:29】在你城里无份无业的利未人,和你城里寄居的,并孤儿寡妇,都可以来,吃得饱足。这样,耶和华你的 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这带应许的诫命可以与玛拉基书的著名经文呼应:
【玛3:10】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
十一奉献在新约时期的更新与成全
然而有一种常见的说法,认为新约没有说过要十一奉献,所以不用拘泥“十分之一”这个比例。他们更引用保罗的话,说“各人随本心酌定”就好。比如我月入一万,但我的感动就是每月给教会300就够了,超出了我就难受,因为我就不够了。所以300就行,我很平安。
的确,新约没有明确说过必须“十一奉献”。但我以前就分享过一个原则,就是从旧约到新约,到底是“新约没有禁止的就继续执行”还是“新约再次强调的才继续执行”?
我必须要说,长老会基本上更强调继承,是更认同前者的,即“黑名单”原则。
这是因为,“没说的不代表不重要”。已经约定俗成,无人不知的事,你反倒看不到有人强调。二百年或者至少二十年前,你不需要说“春节应该回家”,因为没人不回家,你非要说才会让人莫名其妙。我们也不会特别通知,“本教会下周的敬拜是在主日,用普通话证道”。因为我们不是安息日会,也没有外宾。
我的意思是,在耶稣和使徒时代,十一奉献是人人都知道,也都在做的,根本不需要强调。
或有人说,那为何耶稣要特别语带讥刺地说法利赛人的十一奉献呢?那个拿着天平小心量出十分之一芹菜的场面的确非常生动。
重点就在这里。耶稣为何责备法利赛人的十一奉献?因为他们不过是守住了下限,却以此自傲。那更重的事他们却忽略了,就是公义和爱。
然后耶稣紧接着指出:
【路11:42】“你们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芸香并各样菜蔬献上十分之一,那公义和爱 神的事反倒不行了。这原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这里不得不贴出来英文:
“But woe to you Pharisees! For you tithemint and rue and every herb, and neglect justice and the love of God. These youought to have done, without neglecting the others.
意思就是:公义和爱“原是你们当行的”,十一奉献(那,the others)也是不可不行的!
所以,其实“新约没有明确教导十一奉献”的说法是不恰当的,因为耶稣的意思已经相当明确了。我不知道还得怎么明确。
这就叫没说的不代表不重要。何况还说了。
实际上,新约只是把十一奉献当做不可跌破的底线。守住了,没什么可夸;守不住,你已经犯罪了。
非要谈论比例的话,施洗约翰说:
【路3:11】约翰回答说:“有两件衣裳的,就分给那没有的;有食物的,也当这样行。”
这是多大的比例呢?50%,二一奉献,而且仅仅是给穷人,还没说你应该给教会多少。
耶稣则借着那位穷寡妇的做法,进一步指出:
【路21:1】耶稣抬头观看,见财主把捐项投在库里,
【路21:2】又见一个穷寡妇投了两个小钱,
【路21:3】就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穷寡妇所投的比众人还多;
【路21:4】因为众人都是自己有余,拿出来投在捐项里;但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
这又是多大的比例呢?100%,她把她“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
所以,新约根本没有废除或降低奉献的比例!那当纳的十一,是理所当然的,是底线。真信徒的目标,应该是不断提高奉献比例,直到100%!
这正是上帝所做的。祂献上了自己的独生爱子。主耶稣完全献上了自己,成为活祭,死的时候,身无一物,里衣外衣都被夺去。
所以,新约关于奉献的教导,并非有些人以为的那样,将判断标准交给你自己那不可靠的良心。保罗说“各人随本心所酌定的”,上下文里是指给耶路撒冷教会的专项奉献,个人可以自由决定。若是论及当纳的十一和基督徒的“奉献观”,他所说的是:
【罗12:1】所以弟兄们,我以 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 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侍奉,乃是理所当然的。
收入的十一献上就好了吗?这只是底线。精力的十一呢?时间的十一呢?恩赐的十一呢?生命的十一呢?什么才算是“全然献上、成为活祭”呢?这才是我们要仔细聆听、谦卑顺服、认罪悔改的。
总结:你应该如何奉献?
当纳的十一奉献是神所设立的,我们需要不断明确这一点。有魔鬼的差役说神家的十一奉献是诈骗,愿神审判他。
为着“可以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神”的缘故,更为着效法基督的缘故,我们在十一的事上应该:
1:守住底线。每个信徒都应该纳十一。哪怕是没有收入,也应该操练这一点。想想那两个小钱。如果连十一都达不到,就是犯罪了,是偷窃神家的物,是苦待那教导你、服侍你的人。必须悔改,悔改的方式就是补上。甚至若按照利27:30-33的原则,应该双倍补上。
2:预备奉献。在主日之前你就要准备好。不要到奉献环节时才想起来,从兜里摸出一百,发现多了,不投,旁边姊妹好像看着,投吧,良心不安。反倒纠结了。所以提前取吧,当做预备主日的一项任务。若非极特殊情况,教会不会也不该在奉献箱上贴个二维码。
3:献给教会。你的十一要优先奉献给你委身的地方教会,而不是任何你选择的事工。否则,那就是WY牧师所说,你在做属灵的假账。你可以用十一之外的金钱去奉献给事工或其他慈善。
4:甘心乐意。为你还能奉献而感恩。为你的奉献供养了圣徒、帮助了穷人、维持了教会而喜乐。并且要不断更新自己,预备自己至终全然献为活祭,就像主一样。
愿我们不再为活计奔忙,而是奔忙着成为活祭。愿基督全然献上自己的恩典可以翻转我们的生命,使我们可以全然献上自己,像祂一样。

暮云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