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今年(2017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是日裔英国籍作家,石黑一雄。他最新的小说是2015年出版的《被掩埋的巨人》。这本书很值得一读,特别符合我们今年读书会的主题,虽然跟其他那些英伦范儿的作品多少有些不太一样。
石黑一雄今年60多岁了。他父亲是个海洋科学家,当年被英国一个机构雇佣,就去那边工作了,就把五岁的石黑一雄也带了过去,然后就在那边住下,也在英国上了学,几年之后入籍。所以他应该是连日语都不怎么会说了,而且自己的身份认同也是英国人。
他写了30年的书,但只出过七部还是八部长篇,可以说产量是比较低的。最新这一部《被掩埋的巨人》写了十年。我在youtube看了BBC对他的一个小专访,他就讲刚开始写出来觉得还不赖,然后给他媳妇看,他媳妇说你写的吧,简单说就是个垃圾。烧了吧,改都没法改。非常负能量。当然他就非常郁闷,可是想来想去好像的确写不下去了。写不下去的时候,他就给人家写歌词,写电影剧本什么的。总之最后一共是十年,才把这本书写出来。再忐忑不安地给他媳妇看,人家说这次行了。于是就出版了。他媳妇是个英国人。
所以呢,他其实跟日本的关系已经很浅。他虽然有一些小说里用了日本背景,但那真的就是个背景,是无所谓的,换成别的什么地方也没有影响。甚至他还写过一部小说叫《上海孤儿》,这个跟上海也没有关系,你放在别的地方也是可以的。这可能就是他的风格。
所以这一次他这个小说又是在借用一个英国的,大概是六世纪左右这样一个背景,但这仍然只是个背景。不过呢,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他毕竟是英国人,然后他选用英国这个背景,这里边就有很多意味深长的东西了。
这本书是15年出的,出来以后,风评没有他的前几部书高,就是改编成电影的那几部,《长日留痕》、《别让我走》什么的。但是那几部我没看过,所以没法对比。但我想这个《被掩埋的巨人》,它毕竟是十年磨一剑,所以不应等闲视之。
背景
说起来这部奇幻风格的小说情节不算太复杂。不过在说情节之前,我想很有必要先介绍一些相关背景,要不然就会把它看成一个简单的故事,就不知道它背后的那些典故是什么,会失去很多韵味。说背景的原因,就是要告诉你原来这些人物在历史和传统当中是一个什么形象、什么定位,然后出现在石黑一雄这儿的时候又成了什么形象和什么定位,这个对比就很有意思了。所以这个需要先讲一讲。
首先,我们之前曾经读过《坎特伯雷故事集》,是不是读过?还是我自己读的?有点儿忘了。总之就是在乔叟那个时代还有一部伟大的作品,是无名氏写的,叫做《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不知道有谁看过。嗯,大家知道亚瑟王吗?石中剑?
亚瑟王就是古时候盎格鲁撒克逊的一个国王,他手下最著名的那帮人就叫做圆桌骑士。有好多圆桌骑士,其中最猛的有那么几个。一个兰斯洛特,给他戴绿帽子。还有就是这个高文。这两个是比较著名的。那么他们就东征西讨,基本上可以说统一了英格兰。后来亚瑟王的侄子叛变,在平叛过程中亚瑟受了重伤,把他手里的石中剑让他亲信重新扔回了湖里。这是亚瑟王的故事。亚瑟王在这书里也出现了对吧?
亚瑟王基本是这样。那么《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的情节也应该稍微介绍一下,因为高文也是《被掩埋的巨人》的主角之一。
就是说在一个圣诞晚会上,亚瑟王正跟骑士们一起在那联欢,这时候呢,冲进来一个人,是骑着一批绿马,穿着一身绿衣的一个绿骑士。这个绿骑士一手拿着一株冬青树,一手拿着一柄巨大的斧头。他就挑战,说你们谁敢用我手里的斧头把我的脑袋砍下来?条件就是你砍下来之后,我明年请你到我的那个绿教堂去,我在那要回砍你三板斧。然后高文爵士就觉得,身为一个骑士,让国王陷入这种尴尬的场面是不好的,这得有人挺身而出,于是高文爵士就勇敢的站出去,一斧把绿骑士脑袋砍了下来。
《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原稿插图
但绿骑士没有死,他拿着自己脑袋说,好,明年到绿教堂找我吧。就提着头骑着马走了。可以说显然是个妖怪了。然后第二年高文爵士就慷慨赴义,因为都看出这是个怪物,去是很难回来的。但高文就满腔热血地往那个绿教堂去了。
快到了的时候,他进了一个城堡,城堡的主人非常慷慨豪侠,对他很好,告诉他绿教堂不远了,你就在这休息几天吧,到时候送你过去。
白天这个城主就出去打猎,高文就在城堡里休息。然后这个城主的妻子,非常漂亮,就每天来勾引他。但是骑士高文不为所动,非常坚贞,绝对符合圣骑士的身份。而且他也没有中世纪的那一出,就是所谓骑士和贵妇之间的那种宫廷爱情,这东西当时很流行,就是说比如一个骑士,他有妻子,但他又效忠一个美丽的贵妇人,但是他们又没有什么苟合的关系,他们之间就是那种你贵妇的所有命令我全都执行,就是“你主宰,我崇拜,没有更好的办法”。但是这个高文爵士连这种也没有,很坚贞了。但碍于情面和礼貌,也不能完全拒绝,所以他就接受了夫人礼节性(好吧,也不一定是礼节性)的吻。
那个城堡的主人,留高文的时候还跟他有个约定,就是要跟他“交换”。具体条件就是每天他会把他打的猎物给高文一些,高文也得给他个什么东西。第一天回来主人果然给他很多猎物,我们高文爵士呢,就给了男主人一个吻。所以你懂的,为什么有给这个吻,就是他的确拒绝了女主人,但是迫于情面,就是礼节性的,也让她亲吻了自己,那我就把这个吻还给你丈夫。第二天还是这样。到第三天,这个女主人看继续这样诱惑是不能得逞了,这次就使出了比较有意思的一个招数。她剪下自己缠着的一条绿色的腰带,说这个腰带送给你,戴上它之后是刀枪不入的。高文这次就动心了。严格来说身为一个骑士,你不该接受女人这种贴身东西的对吧?但他听到能刀枪不入——他马上就要去挨人家三板斧的是吧?那活着不好吗?所以他就接受了这条绿腰带。
然后第三天的时候,城堡主人再回来,这次真相大白了。男主人告诉高文,其实我就是那个绿衣骑士,咱们现在就来履行一年前的约定,我来砍你了。然后前两斧砍下来,真就没砍到高文,没有受伤,但第三斧砍到了,高文也受了轻伤。绿骑士就说,前两斧没事儿,这是因为你前两天都很坚贞,所以我的斧头伤不了你,并不是绿腰带能保护你。然后第三斧能伤到你,就是因为你毕竟还是接受了我妻子的东西,你有那么点儿不检点,所以给你个教训。
然后当这个高文爵士回到亚瑟王那的时候,把这个经历述说完,亚瑟王就很感动,然后就说我所有的圆桌骑士,我们都围上一条绿腰带吧!可能有点儿楚王绝缨那个意思。然后故事就结束了,这就是《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
好,在这个故事里边,高文爵士是个什么形象呢?忠诚,勇敢,坚贞,也有点儿小问题,但总体来说无愧于一个圣骑士的样子对吧?好,你记住这个人设,然后再去看看《被掩埋的巨人》里的高文爵士又是个什么形象。
还有一些别的背景。简单来说,不列颠人就是咱们以前读过的《贝奥武甫》那个时代的北欧人、朱特人那些,以及早期的日耳曼民族,维京人那些,他们大概是在公元五六百年的样子或者更早一点就已经移民到了英格兰,在那个地方就站住了,相当于是第一批去的移民。而撒克逊人,大概是今天德国那个地方的一支日耳曼民族,其中一部分一直北上,到了英格兰。另外一支没有北上的,就留在了德国,留下的那支就叫萨克森人,后来特别支持马丁路德的那个萨克森选侯,就是萨克森人。然后北上的那支就叫撒克逊人,所以他们是系出同源的,所以说英格兰人也包含日耳曼血统,英语也是一种罗曼语是吧。包括后来的英格兰乔治一世,汉诺威王朝,就是把一个德国人拿到英国去当国王的,我们听的觉得特别不可思议,其实人家远祖都是一种人。
盎格鲁撒克逊后来就完全融合了,融合到不分彼此,就像现在满汉融合到不分彼此这种样子。当然这个可能也不太贴切,因为少数派的满族说起来差不多是被多了几十倍的汉族给汉化了,而英格兰比较像是两个对等的民族融合了(在诺曼人的压力等因素作用下)。当然,那种融合真的是如同历史上形容的那种潜移默化不知不觉吗?也不见得,所以石黑一雄就在说另外一种可能性对吧,就是当年其实是有大屠杀的,亚瑟王也不见得真是完美的一个骑士。这是另一个背景。
再有就是梅林大法师。梅林,这在英国历史上也是属于亚瑟王传奇里的一个很重要的人物,可以说就是他指示亚瑟把那个石中剑拔出来的。在亚瑟的故事里有好多次他都是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包括他还曾经搞过一个巨石阵,那个巨石阵现在还在英国,是一个名胜古迹,其实不知道谁建的,但是传说到现在就变成是梅林大法师建的。书里边也出现了一个巨人冢是吧,就是那个地方。书里那头毒山羊就是梅林设的计策。还有操控毒龙魁瑞格,也是他的主意,就是梅林大法师当年带着高文在内的五位圆桌骑士去打败了母龙魁瑞格,但没有杀它,大法师给它下了一个咒,就叫做遗忘之咒,让它喷吐出的气息,成为一种能造成遗忘的迷雾。所以这本书整个背后的操盘手等于就是梅林。
让我想想还有什么背景。嗯,在世界各国各个民族的古老记忆当中,都有类似于乐园的存在,在犹太人大家都知道叫伊甸园是吧,在希腊人那里就有奥林匹亚山,印度神话和佛教里就有西方极乐世界对不对?在北欧神话和英格兰的神话当中也有一个类似这样的地方,叫阿瓦隆。这个阿瓦隆岛,其实现在来看应该指的是威尔士,但是当时在传说中,这就是属于一个极乐世界,必须有一个船夫去摆渡你才能过去。这可能也是融合了希腊神话冥河和卡戎的故事。所以你应该知道这对应这本书里的什么了,就是一直在说的那个岛,应该就是在暗指阿瓦隆。而且这个阿瓦隆岛的守护仙女,其实就跟后来亚瑟王的归宿有关。
所以这些背景都是有意义的,知道这些背景会更理解这本书的意思。
情节
那么现在可以进入情节了。其实很简单。开篇就是一对老夫妻,两个老人,男的叫埃克索,女的叫比特莉丝。他们这个村子,以及附近所有地方,都中了一种迷雾,就是每个人都得了健忘症,刚刚发生的事情都很难回忆起来,更别说过去的事。以至于都无法确定任何事,只能模糊记得今天的事情。
但是一开篇就有一个细节,这个埃克索看到他的妻子还在沉睡。他起的早,他突然看见她那个沉睡的样子,多少年来心中第一次觉得,我好像终于释怀了。但他又不知道自己到底释怀了什么。在隐隐约约觉得释怀的同时,他好像又开始要想起一些什么来,一些不好的东西,模模糊糊的印象,表达不清。
然后故事正式展开。开头的几章你会发现有点像霍比特人和魔戒的开头,就是有点细碎,有点繁琐,对吧,唠唠叨叨村子里这点事,什么我家不能用蜡烛啦,那个谁家又怎么啦是吧,全都是这些事。
然后突然他俩就决定说我们要出去,出去找我们儿子去。他们只是模模糊糊记得儿子当年离家出走,去了别的一个地方。
故事继续进行。这老夫妇呢就往前走,一路走,其实身体已经很不好了,然后首先遇到两个同伴,一个就是那个东方来的,名叫维斯坦的武士。这个武士的背景也挺有意思的,他是撒克逊人,但他是在不列颠人当中长大的,是跟不列颠的武士一起受训练长大的。但他年少的时候被一个人侮辱过,那个人如今是叫做布雷纳斯公爵,就是统治不列颠的领主。不过年少的维斯坦当时就反击了,几乎把布雷纳斯吓死,其实也没有动手,就是静静的看着他,好像眼神会杀人一般,就把那个纨绔子弟吓坏了。
这个武士就神秘地出现在一个村子里,说是为了要保护这个村子,因为村子始终受到食人兽等等一些乱七八糟东西的侵扰。上一次这些东西打进来的时候,村子里没有一个有种的,男人都不敢出来,不敢去抵抗。以至于食人兽把一个小孩弄伤了,那个小孩叫埃德温,大概也就十二三岁这样子。弄伤了,还掳走了。但是后来这个武士就来了,出手把食人兽杀掉,然后把小男孩给抢回来了。
但是村子里的人一点儿也不开心,经过检查,他们发现这个孩子身上有一个伤口,他们就说这一定是让食人兽咬了,他将来也会变成食人兽,所以一定要把他赶走。无奈之下,武士就带着小孩离开了,要把他护送到别的地方去。就在这个过程中他俩遇到了要去找儿子的这一对老夫妻,他们四个就结伴上路了。
上路的第一站,就在一座桥上,遇到了两个卫兵,好像正在严防死守,在查什么东西。后来就知道其实要查的就是这个武士。雷纳斯领主吩咐,说来了很猛的一个东方武士,要来我国执行一个神秘任务,这个任务是什么还不得而知,总之对我们有很大的威胁,所以封锁所有路口排查。
然后武士维斯坦就假装成一个傻子,摆脱了卫兵。这四个人继续走路,就碰上了一个年纪老迈的,驮着一匹瘦马的一位老骑士,就是高文爵士。高文爵士其实一眼就看出来维斯坦是个什么身份,而且很快也知道了他的任务,包括桥头的卫兵其实很快也反应过来了,就是刚才过去的那个人绝对不是傻子,肯定有问题,就追上来了。追上来经过简单的格斗,卫兵被杀掉了,然后维斯坦也就亮出了他的底牌:他来就是为了要杀掉那条母龙魁瑞格的。高文爵士说那你这不是抢我的任务吗?我在这追踪多少年了都,我就是为了杀这条龙的对吧?这是我的任务,你不能跟我抢。当然如果你想杀这个龙,我们算是同道,但是它没有那么好杀,我都已经追踪她这么多年了,神出鬼没啊。
然后他们就分道扬镳了。武士带着小孩和老夫妻进了一个修道院。在那个修道院,经历一些事后,他们就被布雷纳斯派来的追兵追上了。
这个小男孩,武士很早就看出他有很好的潜质,能成为一个骑士或者武士,当然现在还不行。同时这个小男孩始终就有一个幻觉,就是总能听到他母亲在召唤。那我们只好剧透一下了:他被咬的那个伤口应该就是被龙咬的。所以他反复在说的——如果我没有猜错——所谓的母亲在呼唤他,其实就是母龙在呼唤他。所以武士很早就发现这个情况了,因此只有带着这个孩子,才能找到母龙,因为这个孩子会跟从他母亲的呼唤。所以武士算是玩儿了一个阳谋,如果不能说是阴谋的话。
本来说好是小男孩要帮武士一起抵抗追兵的。然后高文爵士忽然又出现了,就带着老夫妻和小孩钻地道,小男孩迷迷糊糊地就跟他去了。这几个人就从地道里跑了,剩下武士自己独守高塔。武士维斯坦很猛,杀了很多人,然后往塔下边放了把火,又烧死了很多敌人。最后自己就从塔上往下跳,受了应该是很重的伤,但是活下来了。他也跑出了修道院。
这个修道院,我们再说说它是起一个什么作用。老夫妻来这儿是为了找里边一个神父看病,这个人书里叫乔纳斯,其实就是圣经里的约拿。院长就找约拿神父来帮比特莉丝看病。
这个约拿出场的时候可能会吓到你,你仔细看那个描写了是吧?他们这个修道院很古怪的,中世纪的修道院有苦修的传统,在这个修道院就也有苦修的道具,就是有一个铁笼子,带个铁面具的那种,只露出个嘴,连眼睛都不露。他们一开始都看不出这是个什么。其实在欧洲的中世纪据说有一个东西叫铁处女,就是一种刑具,把人锁在里边,里边还带刺的扎在身上。他们开始以为是这个东西,打开一看又不是,后来才知道干什么用的。这个武士真的很聪明,绝对是很德国范儿了,维斯坦这个名字就很德国吧,很像维特根斯坦。他后来就猜出来了,这个是“赎罪”用的。
怎么个赎罪法呢?就是这些个神父,要轮流钻到这个铁笼子里边去,只露出嘴巴吃饭喝水(可能也不吃不喝),然后就让乌鸦去啄他们,就是啄他们身上的肉。眼睛这儿保护住,是避免给啄瞎了。所以你看到那个约拿神甫出现的时候,就是刚被啄了不知多久,血肉模糊惨不忍睹的一个状态,因为近年来那些乌鸦越来越凶猛,啄的非常狠。
我刚刚讲过约拿书,“约拿”这个名字的意思是鸽子,然后他被乌鸦啄,这是很有意思的。他们这个做法是在赎罪。赎什么罪呢?赎当年亚瑟王犯下的罪。亚瑟王犯了什么罪,下边会说。
出了这个修道院以后,故事进入后半段,开始加快,开始紧张了。他们就各自走不同的路,但又都汇聚到了一座山那里,就是有母龙的山。老夫妻俩呢,也是到了有龙穴的这个山下,必须得翻过山才能继续旅途。他俩到了半山腰,梅林大法师就在那儿放下了一只毒山羊,让俩孩子看着,说把这个山羊牵到龙那个地方,让龙吃了它就死了。然后俩孩子就央求老夫妻把羊带上去。其实你看完书之后就知道,这都是缓兵之计,骗人用的对吧,龙本身就是毒龙,它是专门让别人中毒的,它能中毒吗?开玩笑一样。所以这等于是阻碍屠龙者的一个做法,而只有武士维斯坦,就他知道是怎么回事。总之后来真相就慢慢揭开了。
真相,其实武士很早就看出来了。在快到龙穴的时候他就问高文爵士:其实你这么多年杀不了母龙,不是杀不了,而是其实你是守护它的对吧。
所以你看到没有,这是一种解构:骑士守护龙。骑士应该是屠龙的对不对,这个高文骑士却是守护龙。然后高文爵士就大大方方承认了,就说对,我就是守护它的,因为我们要珍惜目前这种来之不易的和平,因为这个龙吐出遗忘迷雾,能让我们忘记曾经的那些往事。你为什么要屠龙呢?为什么不珍惜现在的和平与安宁呢?你要把龙杀了,大家什么都想起来了,那不又会掀起仇恨,又会腥风血雨吗?所以维斯坦你要是想屠龙,那你得先过我高文这一关。
那么命中注定的决斗就开始了。年轻勇猛的撒克逊武士维斯坦重伤初愈,赫赫有名的不列颠圆桌骑士高文年老体衰。这个决斗过程的描写极其精彩,太精彩了,就让你想到那种好像古龙的风格,又很像黑泽明电影里的对决,但又超越那种纯粹东方式的东西。他们的决斗并不是吊着威亚空中飞来飞去,然后噼噼啪啪的大战300多回合。没有。高手交战,其实就是一两招之间胜负已分。来来回回打的那种其实都是花拳绣腿。
而且他们的决斗非常的高贵,令人身心摇撼,肃然起敬。比如说高文就提出,我老了,拔剑的速度是没有你快的,所以能不能我们先把剑都拔出来。武士就很爽快地答应,说这个当然没有问题,我不会占这点便宜的。然后爵士就说好,谢谢你,这样的话,我也不会利用你左手受了伤的这个弱点。两个人就谈笑风生,平静地谈论我们死后该怎么怎么样。让你看得真的是很受震撼,那种骑士风范,那种高贵,那种伟大,你没法讨厌两人中的任何一个。
骑士与武士的对决,描写得相当精彩,摘录一段吧:
一开始,两人都将剑尖朝下,这样胳膊不会疲惫。埃克索身在高处,能清楚地看到两个人的位置:在最多五步开外的地方,维斯坦的身体略略向左斜,并非直接面对着对手。这样的姿势,两人保持了一会儿,然后维斯坦向右边缓缓跨了三步,所以从表面上看,他朝外的那侧肩膀已不在剑所能保护的范围之内。但是,要利用这一点,高文就必须快速拉近两人的距离。骑士盯着武士,目光中含有指责的意味,同时也跟着小心迈步向右边移动,埃克索看在眼里,并不感到奇怪。与此同时,维斯坦改变了双手握剑的位置,埃克索不太确定高文是否注意到了这一变化——维斯坦的身体有可能挡住了骑士的视线。但现在高文也在改变握剑姿势,让剑的重量从右臂落到左臂。然后两人保持着新的姿势,在不知情的旁观者眼里,他们两人的姿势、距离,可能与之前完全一样。但是,埃克索能感觉到,新的位置有不一样的含义。
决斗当然是武士赢了。不过虽然赢了,但他其实离死亡也就一线之隔,高文爵士若不是这么老了,胜负实在难料。维斯坦赢了其实也不太开心。他最后上去屠龙的时候,就一点儿戏剧性没有了,因为龙的守护者已经死了。所以其实就是上去砍了一剑而已。因为龙比高文爵士更衰老,其实已经快病死了。决斗前高文爵士就对维斯坦说了,说你其实再等一两年不行吗,等人们再忘一忘,把不该记得的事儿都忘彻底干净了,那时候不用你杀,龙本来再过一两年也就要死了,所以为什么非得现在杀它呢?大概就这个意思。但是武士还是坚持要杀,因为只有杀了龙,遗忘迷雾才会散去,真相才会被回忆起来。而他希望人们尽快回忆起真相。
屠龙之后维斯坦就带着小男孩埃德温走了。
最后的结局是,老夫妻找到了那个船夫,可以摆渡他们上岛。传说中船夫会分别问两个人问题,两人如果回答的一样,这说明两人很恩爱,就可以上去安享快乐。但如果说的不一样,那上岛是没有意义的,极乐世界什么的是不可能了,说是活地狱还差不多。
但是船夫这一次问他俩的问题,简直是无厘头。他就问,有一次你买鸡蛋,你丈夫在旁边扶着你,担心鸡蛋打了,有没有这个事?有啊?好,你俩通过了。非常搞笑。
但船夫随后就说:首先声明,就是测试已经通过了啊,没问题的,咱们现在就是闲聊,随便儿唠唠,老太太啊,我就随便问问,你答不答都行,绝对不影响上岛。就是吧,你丈夫说,其实有一件事他一直不能释怀,你知不知道那是什么呢?但这个不是测试啊,这不是测试的一部分,你随便说说,你不说也可以。
船夫就是借这个方式把那个事问出来的。问完之后,按照规则,要一个一个往岛上送,所以最后是不是都上去了,也不知道。故事就这么结束了。
分析
这是基本情节。然后我说说感想。首先这本书是要说什么呢?
我看了一些石黑一雄的采访,他自己说,他要处理的,就是“遗忘与真相”的关系:你是要真相带来的痛苦,还是要遗忘带来的平安?石黑一雄想说的就是这件事情,虽然他借用了中世纪,骑士,龙,迷雾,这么一个奇幻的背景。
我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始终在想,其实这有点儿像当年张艺谋那部武侠大片,就是《英雄》啊!大家还记得吗?你们看过吗?02年上映的吧我记得。这个《英雄》,你仔细想,它在说什么呢?这个刺客其实就要得手了吧,然后他为什么,为什么最后梁朝伟这几个都死了?秦王又说了什么?《英雄》给出的秦王逻辑就是:你让秦王统一了天下,六国不就不用打仗了吗?不就不用来回征战了吗?老百姓不就获得和平,获得安息了吗?他就是这个逻辑对不对,就是大一统啊。你现在回头想就明白了吧,意思是说这种统一就止息了战争,所以为了这个和平,只好牺牲你这个刺客,牺牲六国的权贵,让我秦王一统天下吧,这样老百姓就可以安居乐业。就是这个逻辑是吧。
这个逻辑,你很可能觉得特别对,我当年就觉得特别对。那么这也就是高文爵士的逻辑对不对?
而骑士和武士的价值观冲突,源自当年亚瑟王的罪行。
真相其实就是,当年虽然亚瑟王立的flag是不杀平民不杀妇孺,但是他后来就注意到一件事,就是我现在杀了你这个撒克逊人村子里的所有壮丁,但我要维持骑士风范,留下你们的妇女儿童,那么在这些妇女的子宫里和少年的脑袋里,是不是从小就开始孕育将来复仇的种子?这些妇孺眼看着自己的丈夫和父亲被不列颠人杀了,那你们长大之后还不是要来报仇?这片土地已经经历了很多轮这种事情了。所以呢,亚瑟就得出一个“自然”的逻辑,就是做就要做绝,杀就要杀光,干脆满门抄斩,片甲不留,所有的这些个村子,无论男女老幼全杀光,因为全杀光之后就没有人会恨你了呀,战争就彻底平息了呀。
书里形容的亚瑟这个想法,其实是很符合历史的。很多史书上写的惨案,能够记述下来,其实就说明当时没杀光。真正惨的惨案,如果惨到没有一个人活下来,就像郭德纲相声说的,那电影拍的时候都用真枪实弹,片尾出的演员字幕个个名字都套着黑框,于是于谦就吐槽了:那这片子谁送出来的呢?就这个意思。如果人全杀光了,就意味着没有任何记录留下来,于是反倒不惨了,因为没人说。战争之所以不断继续,就是因为敌方还有幸存者啊,这就是书里的亚瑟(未必是、也未必不是历史上的亚瑟)的逻辑,这也就是秦始皇的逻辑,要做就做绝,干脆坑杀你赵国40万,以后赵国人就没有记忆了,或者赵国人的记忆就跟秦国人是一样的了。所以亚瑟王就决定做绝。
但是呢,他早已经派出很多人去宣讲他原先立的那个flag,那个和平统战政策,其中的一位,就是老夫妻俩里的老头埃克索。当年的骑士埃克索口才了得,到处去宣讲这个东西,撒克逊人都信了。结果宣讲完回来就看见整村撒克逊人都被自己同事给杀绝了。
他愤怒之极,就痛斥亚瑟王,但亚瑟王也很有王者风度,沉默不语,也禁止骑士们对埃克索不利。高文爵士那帮当时就要出手,都被亚瑟拦住了。就这样,这个埃克索,最后心灰意冷,解甲归田,娶了当地的一个撒克逊女孩,就是比特莉丝。
当然这些事在遗忘迷雾的作用下他后来全忘了。不过多年之后,迷雾渐渐开始散去,因为龙快要病死了,所以它那个气息的影响就慢慢减弱了。这就是我一开始说的,埃克索某一天早晨,突然注意到他妻子那个沉睡状态的时候。他的创伤被时间医治了,但说起来这正是迷雾带来的效果。而迷雾开始散去的时候,他就开始想起一些东西,一些不好的东西。因为遗忘是把双刃剑,你忘记坏的东西是平安,你想起坏的东西是痛苦。
而他俩核心的一个挣扎,就是船夫问出来的那个问题……我还是直接剧透了吧,回头大家再仔细看书吧,因为他这个书其实不是靠情节推动的,就是说你即便知道情节再看还是很有乐趣的。
那件事是什么呢?就是老夫妻他俩现在看起来,当然不止看起来,事实上也是极其恩爱的,老头一直都叫老太太“公主”。但其实,对埃克索来说,他一生最痛苦的是两件事,一个就是当年亚瑟王的事,但是那个已经渐渐忘了。还有,就是他俩婚姻生活中有那么一件事,是他或者说他俩最痛苦的回忆。就是年轻时有一段时间,他可能是沉浸在自己过去的痛苦中不能自拔,就对他的妻子不太好。然后他的妻子就在悲伤、绝望和愤怒中,出轨了。然后那一幕就被他俩的儿子看见了。儿子正是一个既不是男孩也不是男人,就是十二三岁那个状态,他理解不了也接受不了,就离家出走了。结果出走没多久,外边爆发瘟疫,孩子就死了。所以这对夫妻呢,到后来一直不愿意面对这一段回忆,特别惨痛的这段回忆。
说到这里你可以稍微想一下,她跟谁出轨了。那么答案其实就是高文爵士,这就是又一个解构的地方。我们刚才说高文在《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里是怎么一个人来着?你想想看,坚贞的圣骑士对吧。然后石黑一雄就有好几处很细的,很隐晦的对高文的描写,就写他看老太太的那个眼光什么的。你仔细看,不难发现。所以应该就是这么个情况。所以这又是在解构,传统印象中的圣骑士高文,在这本书里和人通奸。高文这个行为有没有报复埃克索的意思,也很难说。
但书里有没有暗示比特莉丝就是城堡夫人的意思,这个我还不太敢确定,可能有一点点这个意思,但不多。如果稍微脑洞开一点的话,一个她,一个后来船上那个巫婆,还有一个村里的疯女人,这三个有可能是在影射那个护卫阿瓦隆岛的仙女也说不定。有可能是这样,但我还要更多考虑。但是我说她跟高文出轨了,这个应该是比较确定的。
所以他俩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情况。
回到刚才我说的《英雄》的那个逻辑,那其实就是高文爵士的逻辑。他说杀都杀了,反正已经杀光了,这个来之不易的和平终于降临了,你不觉得现在你们撒克逊人和我们不列颠人这么相安无事不是很好吗?你为什么没事找事,非得来要杀掉母龙呢?它是和平守护者啊,你一杀掉母龙,就等于遗忘迷雾会散去,迷雾一散去人们就会想起当年那些事,一旦想起来,那不就意味着当年那些报复性仇杀又要重演?!
所以如果说秦王的那个《英雄》逻辑很荒谬很扯淡,但是高文说的这个可是实实在在的,势均力敌的不列颠和撒克逊之间如果互砍起来,就会像胡图族和图西族一样。
而卢旺达大屠杀也正是诱发石黑一雄写这个小说的重要原因之一。
卢旺达的这两族本来生活的挺和睦的,而且说起来根本就不是两个民族,大概胡图族就是比较上层的那些,就好像中产阶级这样的居多,而图西族就是农村人,我记得是这样,要不就是相反。所以虽然叫两族,其实就是同一种人的两种阶级。他们在白人统治的时候基本上是相安无事的,都过得很好,后来比利时人撤走的时候,善后没有弄清楚,留下了权力真空,结果这两族就越来越对立,越来越唤醒自己所谓的民族身份,后来大屠杀就开始了。就好像迷雾散去,他们想起来一些东西,想起来不对啊,咱们是仇人啊,得互砍啊,大概这个意思。所以石黑一雄在处理这个主题时有卢旺达这个因素存在。
摄于卢旺达雅玛塔大屠杀纪念馆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高文爵士的这个逻辑并不像秦王的逻辑那么牵强,看起来是很有说服力的。他说的是,忘了不好吗?干脆忘了,这一切不就好了吗?已经和平了,为什么又要杀人?可是这个武士维斯坦,你也不能说他错了是吧,他有很关键的一段话,说:
你们希望过错被人遗忘,犯错的逍遥法外,可是和平建立在屠杀和魔法师的欺骗之上,这怎么能够持久?而且你们给最邪恶的行为罩上面纱,怎么就可以称之为忏悔?难道你们基督教的神就用自我施加的痛苦和几句祈祷词就能轻易抹煞这一切?
维斯坦所坚持的就是必须要记住历史的真相,必须要惩罚当年犯罪的人。而高文的立场刚才已经说了,就是说事情无论对还是错,它毕竟已经过去了,来之不易的和平已经降临了,人们相安无事,你现在非得把龙杀掉,非得把梅林当年布下的这个格局,这个遗忘迷雾破掉,那你想达到什么效果?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所以这样来看,似乎高文爵士也并不是真的很恶劣,好像堂堂一个骑士他怎么守护起龙来了,因为龙在这儿已经不完全是个邪恶的象征了是吧?
而且你注意到没有,维斯坦这个武士,他在屠龙之前,他专门跟那个小孩说:我要你记得一件事,如果我死了,你要永远仇恨不列颠人,要把仇恨永远刻在心里。因为他看出这个孩子有潜质,所以才这么说,意思就是我一旦失手,将来你要成长为撒克逊的领袖,你要继续来向龙和不列颠人复仇,那些撒克逊的无辜人被屠杀,这个仇恨绝对不能忘,一定要来报仇。他说的就是这个,就是从小在孩子心里种下仇恨的种子。那么这又是对还是不对呢?
这个书我说它有很多解构的地方,刚才已经提到的高文就是一个。骑士的精神在崩塌。但是他解构的很巧妙。那个龙的形象也被解构,它幻化成了一个母亲,幻化成了一个守护者,它衰弱不堪,而且它带来的那个迷雾的毒气,其实对人居然好像是有益的。这对最恩爱的夫妻,原来也曾经有过那么不堪的过去。当时间渐渐医治了创伤,都已经遗忘了,结果发现迷雾散去,你们又想起不该想的东西。
现在的问题就成了,真正上岛之后,两个人还能不能找到彼此,因为如果两个人不是真心相爱,上了那个岛之后每个人就都是孤独的,能听得见身边有人走来走去,但你看不见他们,也没法交流,那就成了地狱了是吧?因为是孤独的。所以那个岛既可以是天堂,也可以是地狱,就看你们相不相爱,而你们相不相爱,又严重与迷雾是否散去,也就是是否要屠龙,大有关系。
所以屠龙可以是一件最好的事情,也可以是一件最坏的事情。然后里边的这个高文也好,僧侣也好,在维斯坦看来,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在给当年的亚瑟王洗地,即便你们不惜被乌鸦啄的血肉模糊。
那么说到这里,我想问大家的问题就是:如果是你,你要选择维斯坦的路线还是高文的路线?如果你能选的话。维斯坦的路线就是要真相,不过要真相的意思到底是什么?就是他想要的是记忆,虽然他需要的或许是遗忘。而高文的路线恰恰相反,他想要的是遗忘,但他需要的可能是记忆。因此对于每个人来说,这好像都是一个难解的问题。
埃克索路线貌似中立?不过你也能看到,埃克索他一开始还是站在了维斯坦那边对吧,他支持武士去屠龙的。可是真的把龙杀了后,他才发现可能高文并没有做错什么。这就是埃克索路线的纠结。
说到最后,我自己能想起来的,就是圣经里有个人叫约瑟。他也是受尽了苦难:17岁被哥哥们坑了,卖到埃及为奴,又被类似于绿衣骑士夫人那样的人勾引,被诬陷下狱,在监狱里又被人忘恩负义。但终于在30岁的时候他翻了身,当上埃及宰相。但这13年的痛苦是不能抹煞的吧。
后来他娶了当地人,生了两个儿子,就给大儿子起名叫玛拿西,这个名字的意思是“神使我忘了”。你想他给长子起这个名字想说明什么呢?他说神使我忘了,肯定不是说忘记美好,而是说忘记痛苦吧。然后老二叫以法莲,以法莲的意思是“神使我在受苦的地方昌盛”。
你注意到这个没有,这是基督教对“遗忘与真相”问题的解法。
遗忘重要吗?有人认为,天堂就是个遗忘的地方,尘世间那些事你应该是想不起来了,当然你要觉得还能想起来也没有问题。问题在于,遗忘并不是目的,遗忘之后在苦难当中得以昌盛才是重点。也就是说,约拿神父,这个修道院的人,他们想自己去赎罪,可是你们流的这点儿血当然是不能抵消你们屠杀撒克逊无辜人的罪的,对吧?但是你也不能说,那就让维斯坦和埃德温他们卷土重来,把该死的不列颠人都杀了问题就能解决是吧,因为不列颠人同样有后代,除非你反过来把不列颠人杀绝了。
所以这种仇恨貌似是无解的,除非双方的血债能被真正的血偿还,而这血只有基督有。只有赎价真正被付清,人们的仇恨才能消除。
更意味深长的是,约瑟可能认为遗忘是最重要的,所以玛拿西是长子,昌盛是其次的,所以以法莲是次子。但后来他自己的父亲雅各,在给这俩孩子祝福的时候,用了剪刀手:昌盛的以法莲成了长子,遗忘的玛拿西成了次子。所以这个就很深刻了,圣经用自己的方式暗示你到底什么更重要。
所以书里有一幕是很意味深长的,我不知道石黑一雄是不是有意这么设计的。那头毒山羊其实是毫无必要的一个存在,然后那个孩子就跟毒山羊拴在同一根木桩上。这一幕非常像以撒和小公羊,都是准备要去献祭的。而以撒当然是对赎罪之基督的预表。
所以这本书里有很多形象和意象的组合,当然都做了变形处理,并且石黑一雄也不见得是基督徒(我没查过)。但他这位英国文学大师,当然还是很擅长借着这些常见的形象和意象来叙事的。他的做法,用我们熟悉的话来说,可以叫做“大话亚瑟王”,就是解构,就是对传统形象的化用,就如同大话西游对西游记的化用和解构。解构之后的形象,和你熟悉的那些形象若即若离,可以引发思考。这本书就给我这个感觉。他把英国历史上那些至少对英国人来说很熟悉的事情巧妙地做了一些化用。
他的化用从技巧上来说非常完美,而他提出的“遗忘与真相”的问题,貌似简单,其实非常复杂,就像哥德巴赫猜想一样,读懂问题非常简单,可是想要解决,极端困难。
所以《被掩埋的巨人》就借着这个既简单又复杂的问题超越了它表面上的背景,直指人心最幽暗之处,但在将人逼向绝境的同时,似乎又在隐隐呼唤,那貌似愚拙但却真能化解世代冤仇的,唯一的终极救赎。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阅我的全部文章)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暮云的半导体):遗忘与真相 | 郭暮云
文章评论